血精灵的天赋是控制血流,说得确切一些,是控制身体。听到这儿或许有人该笑了:有哪个健康人不懂得控制身体呢?但是血精灵的“控制身体”与其他人不同,控制得简直是随心所欲。他们能调节自身的激素分泌,以此可让自己心跳、呼吸变快或变慢;他们也能控制肌肉与神经,让自己暂时失却痛觉。当然,之所以称呼他们为血精灵,是因为他们病态地推崇血液,并认为“如果人体是一座山脉,血液就是滋润土壤的河流”。有学者认为,血精灵研究人体奥秘并没有什么不对,但若把所有奥秘都归于血液是非常唯心的。
血精灵对血液研究得很透,以至于对魔法学添加了新篇章:血液也成为一种“能量”,与元素有异曲同工之妙。不仅如此,若血液是生命之源,那么以鲜血召唤恶魔的古代仪式、以活祭品奉献神明的祭典也有了确实的理论依据。
用鲜血加强魔法效果,在“第二次分裂”以前并不是无人尝试过,但只有血精灵将之从理论变成真实,也因此催生了血手法师这个新职业。自出现的那刻起,血手法师就遭到世人的误解,因为他们能引动敌人体内的血液,施法隐秘而又具备极大破坏性,让人恐惧。因此血手法师一度被归入妖术师、巫师一类,名声甚至比那些家伙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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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来是这样!”
斯考尔忽然叫道,一惊一乍的,把清沂也吓着了。死灵指挥家打个响指,笑道:“我知道为什么白头鹰要攻城了。”
“快说。”
“这些甲虫活不了多久。它们明明只适宜居住于热带雨林,就算和精灵处得再要好,在三月份一路航行至北方也总会受不了吧?它们是食肉的,精灵绝对没有足够粮食消耗在它们身上。我猜,精灵用某种方法让它们沉睡,以常青树船运来此处,然后唤醒。虫子生命力虽然顽强,不过你也知道,越到空气稀薄的高空,虫子就越少。秾丽山庄的海拔可不低,对这种体型的甲虫来说无疑是致命环境。”
清沂也觉得这种猜测有道理。抛开气温、湿度等条件不说,氧气含量也是有影响的。他曾在某本杂志看过这么一个小知识:侏罗纪时代的昆虫体型十分庞大,但随着时间变迁,昆虫的体积都缩小了,这是因为地球的大气含氧量浓缩。《乾坤》虽然遵循混沌理论,推崇随机演变,但却是有被称为“系统规则”的理论根据,所以“迷彩独角仙的寿命与空气成分息息相关”这种判断有存在的价值。
“你是说,白头鹰知道这些甲虫命不久矣,才发动攻城?而猴子与猫头鹰则是锦上添花,让利益最大化?”
“白头鹰当然不会因为这么一个理由就贸然进攻,但是……”斯考尔高深莫测地摆摆手,然后一个大喘气:“但是也不排除有这样的可能!当然,战斗已经发生,再去思考他的动机也起不到什么帮助,咱们更应该注意别的方面,比如说精灵的态度。蛮荒秘境有不少精灵成为德鲁伊,对吧?这就是麻烦的地方了。”
清沂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精灵信奉自然神,但和德鲁伊信奉的自然神不是一码事,前者是整个大自然的化身,是山林、原野等一切绿色环境的守护者,后者则是大地、海洋、天空的三位主宰者。神明不同,其教义也随之不同,前者崇尚和谐、平衡,后者主张本能、自然、随和。在精灵眼中,德鲁伊这个职业虽不是死路,但却是一条错误的道路,所以一般没有精灵愿意成为德鲁伊,除了蛮荒秘境。
蛮荒秘境是个各种族文明无法立足的野蛮之地,环境十分恶劣,能将一切弱小者淘汰。在那儿,精灵不单要面对生命力顽强的兽人,更要面对层出不穷的魔兽与怪物,“和谐”与“平衡”并不能让精灵适应新环境。幸运的是,精灵身上纯正的自然气息能安抚动物,所以精灵能避免与大部分动物战斗,甚至获得它们的帮助。与动物建立了朋友关系后,一部分精灵成为德鲁伊。
原住民德鲁伊与冒险者德鲁伊不同,一个是把动植物当做朋友,另一个把动植物当做战斗工具(召唤单位)。纵然白头鹰把甲虫当做炮灰,可是德鲁伊们不会这么想。德鲁伊知道,每一次用动物攻城都是将朋友推上前线。既然如此却还要坚持攻城,只能说明,精灵对秾丽山庄精灵志在必得,不成功便成仁。
这场战争真正变得麻烦起来,就算血精灵能侥幸存活,也会与精灵结下更深重的仇恨。这仇恨的锁链永无尽头,除非某一方灭族,或者末日来临。当然,对于喜爱阵营冲突的玩家来说,血仇最好永远也不要消失。
清沂沉吟一阵,说了句废话:“看来白头鹰对自己很有信心。”
出奇的是,斯考尔没骂他白痴,而是点头道:“他一向如此,但他每一次都是不同的人——怎么说呢?无论交手多少次,他都像是一个全新的对手,你永远摸不着他的套路。就像现在,我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咱们硬干。就算攻破城墙又能怎样,无论什么情况死灵生物的士气都不会下降,消耗兵力硬来分明是最差选择。”
忽然之间,浓密的绿光自城墙下方亮起,映得夜空分外迷离。清沂立刻用灵魂力场覆盖,发现第一道城墙的砖缝里冒出许多嫩芽,嫩芽以惊人的速度往上直冲,似要长成大树!娜芙让邪焰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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