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次打猎归来后,倒让张锋想起一些事,他正愁无人可学骑射,这眼前的公孙瓒,不正是个绝好的人选吗?
公孙瓒是幽州人,也是当地的世家大族。长得是相貌堂堂,高大勇猛。因为幽州是汉、胡族人等杂居,因此他年少会骑马射箭,而且相当不赖。有一个姓候的太守看中他,推荐到洛阳卢植门下为生,回到家乡经过一段日子后就任辽东属国长史(注:长史本是文官,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这里却是武职),主管辽东郡附近属国的大大小小的一些异族。他本人极其排胡,采取对胡人的严酷政策,对反抗的乌桓、匈奴等部族往往就是二话不说,直接杀光了事。他喜欢骑白马,所率的部队全是清一色的白马,因此被称为“白马义从”。当时幽州附近的胡人,怕他到了见了白色的马,不管是谁人骑的,马上草木皆兵的掉头就跑。可这样一个猛人,偏偏谋略不足,又刚愎自用,最后终于为袁绍所灭。
“再来一次,夹紧马腹,对,千万不可泄力!”
“身子要低些,再低些,否则马在高速奔跑时,你高高坐直身子,不用敌人动手自己就被风吹下来了。”一身短襟打扮的公孙瓒正在指点张锋的骑术,不管是什么原因,他对这个才八岁的公子哥不怕吃苦受累的咬牙坚持训练骑术和箭术倒是很是欣赏,也不管什么太尉之子,把自己学的一套骑射本事倒是悉心教导于张锋。
张锋自己明白,这么拼命练习骑射是为什么。将来的乱世一来,如果能建立起自己的一只能骑会射的快速反应部队,或者说是轻骑兵,在战争中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而且学会骑战,乱世中能保全自己和身边人的机会也大一些。这堂堂太尉之子,丝毫不象同龄人那样去斗鸡溜狗赛蛐蛐。
当张锋终因力竭又一次从马上摔下来时,身上结实的麻布做成的衣服早点破烂不堪,上面全是泥土与草屑。
“不错,锋弟虽年幼,但假以时日,必是我大汉栋梁之材!”公孙瓒很大的缺点就是看不起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对武人却是相当敬重。
张锋坐在地上一笑,用已经不知有多少伤痕的手臂擦了擦满是泥垢的小脸:“这要还多谢伯圭兄教导有方!”“我便知锋弟必不是凡品,虽是太尉之子,却肯努力习这骑射之术!不似那整日呱噪的腐儒,只懂得说什么‘兵者,国之凶器也’!要不是我们这些他们看不起的武人,北方的胡人早就杀进这中原大好河山,他们还能优哉游哉的列位于朝堂之上穷摇他们那三寸烂舌!弟日后切莫学他们那样,浪费了为兄今日之心血。”
张锋站起身来满满一揖:“弟必不敢忘今日兄之言也!”那一身破洞洞装的衣服,倒十足和西边三辅逃难来的灾民一样。
“弟虽从师王越,兄观那王越身手不凡,为兄也不一定是他对手,但他日战场之上,这短剑三尺,又能有甚用处,贤弟还须选一门长兵器才是。不知贤弟钟意何种兵器?”
张锋笑笑,心想如果你和王越在地上打,十招也就够你躺上二、三次了,面上却恭恭敬敬的说道:“弟却喜欢那戟,可刺可挑可劈,虽然马战以枪居多,但弟觉得未免伤敌方法太单一。”
公孙瓒想想,也有些道理,但他只会用枪啊,于是说道:“为兄却只会用枪!贤弟若不嫌弃,不如我便授你这枪法如何?”
张锋大喜,再拜道:“难得兄愿倾囊相授,请受弟一拜。”
公孙瓒此人豪气是豪气,缺点也不少,见张锋跟他一样喜欢舞刀弄剑,心下也是大起惺惺之意,只是这张锋年纪太小了些。
**************************************************************************日复一日,已九岁的张锋已经称得上是文武双全,写得一手好字,特别是最行的隶书,连卢植也常常拿出来当众称赞不已。而骑马射箭除力道不够之外,便是一般的军士也不一定有他的水准。张温只道儿子长进,哪知到了这个地步。
加上平时张锋又颇孝顺,嘴甜,张温对他在外面做些什么事,都是一概不理,只是成天乐呵呵的,逢人便提起他这宝贝儿子有多乖。
只是在外人眼里就不全是这么一回事了,除了有心人,大部分人都觉得这太尉家的独苗却是太过于……疯了点。
大家最见的场面就是张锋一身文人打扮,头戴书生巾,身着曲裾深衣,却偏偏将自腰下的衣襟撕开,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蓬头垢面的在洛阳街面上急疾,身背二石弓,手执白银枪。因是太尉之子无人敢去管他。又偏生疾恶如仇,洛阳地面一些寻常泼皮无赖都听他的,受他的管,却少有欺善之事。
而一旦入了卢植的书舍,又是一付文质彬彬的样子,谈经论文,子乎者也,让人好生摸不着头脑。
不过知他的人,还是有,一个是王越、卢植,一文一武两位老师,另一位就是私订终身的黄莺儿。
卢植深知此子不凡,也许日后成就不在另一个深藏报负的刘备之下,他平日却不喜引经据典,却喜看兵法韬略,问的行军布阵之事,有时连卢植也答不出来。这让卢植暗喜,老身后继有人也。(注:卢植此时50岁左右,但那时候50岁就是长寿,人平时寿命才30多,曹丕才40岁左右的样子就挂了。)
黄莺儿完全以为心上人是为了自己而学文习武的,芳心暗喜,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将来的男人文能定国,武能安邦,是万人
喜欢三国之辅佐曹操请大家收藏:(m.iuu123.com),爱优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