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想到,两个生死宿敌的男人最终遭遇到了一起,并没有拔刀相向血溅当场,反而座谈对饮通宵达旦。
天将黎明之时,军帐中还传出了悠扬的琴音,充满异域情调的曲风。
“秦慕白,别再像其他的汉人那样浅陋无知。你们把所有异邦人都叫做胡人,认为只要是胡人用的刀就是弯刀,胡人弹的琴就是马头琴。”噶尔钦陵的声音和语调听起来很像一名老师,他说道,“现在我弹的这种六弦琴,也有五弦的,它的名字叫‘扎木聂’。”
“我知道的,噶尔老师。”秦慕白笑道,“在吐蕃语里,扎木是‘声音’的意思,‘聂’是悦耳动听之音。扎木聂,即是动听悦耳的琴。刚才我请你奏曲随口说了一句‘马头琴’,只是出于语言习惯。”
“你们这样的习惯,非常讨厌。”噶尔钦陵双眉微沉,厌恶的说道,“你们总是自认高人一等,打从心眼里瞧不起胡人,对我们的风俗、习惯等等一切都没有任何尊重的念头。在你们看来,我们茹毛饮血形如畜牲,没有感情没有信念。”
“你太偏激了。”秦慕白淡淡道。
“我说的是事实。”噶尔钦陵眼中闪过一道厉芒,凝视着秦慕白,说道,“当年我第一次骑上马背的时候,只有七岁。当时我父亲就告诉我,汉人是我们永远的敌人,就像野兽永远不会与猎犬成为朋友。从那时候起,我就很好奇,为什么同样是人,我们却要与汉人如此的相互仇视?于是八岁那一年我第一次去了关中,到了长安。然后游历中原各地,求学成练,长达五年之久。”
“这五年对你来说,肯定至关重要。”秦慕白说道,“你精通汉学,连一般的儒生也比不上你。你熟读兵书用兵高妙,堪称当世兵家之大成者。是汉学让你变得文武双全,但你到头来,为何要征服中原欺凌汉人?”
“我承认,汉学的博大精深与中原的富裕文明让我叹为观止。但更让我震惊的或者说是愤怒的,是你们汉人看待胡人的那种眼光。”噶尔钦陵眉头深皱,似在回忆一件十分不堪回首的往事,说道,“只要是胡人,在你们眼里就是野蛮、无知的、卑劣的、下等的。只要是胡人,不管多么善良、多么富有,不管他是一国之君还是普通的农奴,在你们眼里都是同样印象——只是一名胡人。你们骨子里流露出对我们的轻蔑与污辱,好像我们生在了异邦天生就是一种罪过。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立誓要改变这一现状。一开始我是疯狂的求学,我只是想证明胡人也不比任何汉人差,你们会的我们也能懂。可是没有用。五年的时间,我真正做到了读书破万卷,当时连教我的五名汉人老师都震惊了,甚至心甘情愿跟我来到了高原。”
“可是没有用。书读得越多,我越觉得书读不完,越感觉到想要在学识上越超汉人,根本不可能。”噶尔钦陵吁了一口气,说道,“千年的文化底蕴,的确不是我噶尔钦陵这个凡夫俗子,在有生之年能够模仿与超越的。后来我回到了高原,和我的父亲一起辅佐我的义兄,也就是当今的赞普阁下平定四方战乱,建立了高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统一的王朝。从那时候我就在想,连我噶尔钦陵也办不到的事情,普通的吐蕃人怎么可能办到?——想要与中原竞争文明与繁荣,恐怕再给我们一千年也不够!”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心中就有了一个梦想——征服中原!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最快的时间之内拥有你们的文明与财富!为了这个梦想,我再一次来到了中原,再一次求学三年!”
“很幸运,我在洛阳的一间小酒馆里找到了答案——你肯定想不到那天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秦慕白问道。
噶尔钦陵淡淡一笑,说道:“有三个喝得半醉了的年轻书生,在那里海阔天空的谈天说地。原来他们三个同是赶考落榜了的书生,在抱怨大唐朝廷的举仕制度。从他们的交谈中我听出,以儒制国的大唐固然有万般好处,但最大的弊端是束缚人心,尤其是用名爵利碌和诸般教条来束缚仕人之心。然后他们还聊起了先秦时代,说到了秦国的法家变法。当时我就对他们说的这些,尤其是‘法家学说’非常感兴趣。回去后我马上开始学习与钻研。三年之后,我回到高原。开始辅佐我的义兄赞普,开始立法强国。果然,很短的时间里,吐蕃国力大增兵强马壮!”
“然后,你就发动了战争。”秦慕白轻轻的摇了摇头。
“汉人有句话,叫做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噶尔钦陵说道,“在我噶尔钦陵有生之年,也肯定无法看到吐蕃王朝缔造出多么灿烂的文明,创造多少惊人的财富。我们唯一的优势,在于军事。以法治国富国强兵,的确是立竿见影的效果。当我麾下齐聚三十万昆仑铁骑的时候,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虽然我自己心中比谁都明白,仅凭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吐蕃根本无法积累到与大唐抗衡的国力。但是,大唐就好比是一个参天的巨人,而我噶尔钦陵与三十万昆仑铁骑则像是一柄尖椎——想要杀死巨人并不需要将他粉身碎骨,只须一刺封喉就够了,不是吗?”
秦慕白淡然的笑了一笑,“你差点就成功了。如果你攻下兰州,就好比是尖锥刺入了巨人咽喉的皮肤。但就算你拿下了兰州,你也绝对无法彻底征服中原。”
“原因很简单。”秦慕白说道,“你——生不逢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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