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玄乎的东西,苗可也没看出来爱在哪里。
“因为他实在烦死了。”某次苗可顺口问到姜涵的结婚谜题时,姜涵无奈地说,“他居然能一直一直不放弃,我想,那就试试吧,一个人愿意那样去迁就另一个人,甚至可以与害怕的东西朝夕相处,我觉得,至少可以相信他的诚意,所以,试试也没关系。等受不了的时候离婚就是了,那时候我也算是有过婚姻经验,老妈也就不会再琢磨着让我嫁人,挺好的,稳赚不赔。”
嗯……这年头离婚妇女比未婚姑娘更好过吗?苗可继续研究社会风气,至于姜涵语意中的笃定会离婚,这个,苗可倒是知道,绝大部分新婚夫妇都有这觉悟,其实,只要看看离婚率,他们也不得不有这觉悟。有信心认为自己不会离婚的,常常都是已经结婚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比如姜涵的父母。足够的相处、足够的亲情才聚集出坚持的自信,其他的,无论步入婚姻的理由是爱情是利益是一时冲动还是这样那样,涉及长久都是不够有力的。
婚姻更像是人生的一个小阶段,而非一辈子的大事,离婚很容易,所以结婚也不用考虑太多,不过,比之恋爱交往,婚姻始终又是正式得多,情到深处,很多人还是愿意有这道约束,即使并不看好它的可持续性——这是(编)爱情(故事的)专家逆流说的。
“经验之谈?”喵呜嗷呜问。
逆流发了一张他本人笑而不语的照片过来。
-_-这是什么嗜好?虽然苗可承认这照片照得真不错。
“这张照片我可以给我的读者看吗?”喵呜嗷呜问。
“可以啊,”逆流回复,“这是我作为读者给我喜欢的作者的礼物,当然可以跟与我有相同喜好的朋友们分享。”
礼物?苗可回头浏览通信记录,琢磨了下,不确定地问:“你的意思是,你与自己有过一场深刻的恋爱甚至婚姻?”自恋也就算了,但难道法律已经包容性强大到一个人也能拿到结婚证了?凭什么?凭精分吗?
“啊?”
“没什么。”大概只是又把你想深刻了或者是想猥琐了……
“你还没说对我新文的看法。”逆流也不追问,只是再次要求道,他这次发起通信请求依然是为了这个,但不知怎的,话题一开始就被带偏了,不过没关系,他记忆力很好,不会忘记初衷的,“你这次终于看了全文,所以我应该是有进步的吧?”
如果我告诉你我只是买了全文但没看你会不会再发张哭泣的照片给我?苗可将逆流笑而不语的照片分享给喵一声看,一边心里很有些意动,美人流泪图,想想就口水啊……她深觉以逆流的皮相就该当平面模特,不然实在太浪费天赋了,当然,一定得是平面模特,但凡需要他言语或者动作的都不行。
可惜,这次的文她还真的看完了。略带遗憾,喵呜嗷呜回复:“主角非得那么惨不可吗?”这位言情文大神早已经在虐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以前是虐男主角和女主角,现在是虐男主角或女主角,由于改为只虐一个了,于是虐的系数就乘了二甚至来了二次方……大神,放过您的孩子们吧,他们也不是故意要投胎到您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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