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杰心下叹息一声:“终于来了吗?”
当初秦念邦做完心理治疗之后,她带他来这里不是没有原因的。
依着小说的大纲,阿秦必死,杜秋铃结交了新情人,她则不知所踪。
可是她存心要扭转大纲,毕竟主人给她的任务是符合小说类型就行,并不是非要依照大纲进行。
甚至她隐约有点儿感觉,主人应该很希望看到她“破坏”大纲,不然她出前几次任务时,主人不可能不告诉她大纲的存在。
这样说来,阿秦和杜秋铃的“母/子/乱/伦”情节已经发生,算是符合了小说类型,她只要给小说再加点儿向上的希望,重点放在阿秦如何摆脱和母亲的畸恋。
如果是现实中的她,能这么顺利地带走阿秦,肯定巴不得离杜秋铃远远地,一辈子都不让两人见面。
但这是小说,小说讲究的是开端、发展、j□j和结局。要是真的不让两人见面,读者未必会认为阿秦真的从心理上走出了母亲的阴影,很多人会觉得他只是在逃避。
这样一来,母子俩的再次见面是必然的。
在这点上,她利用了阿秦。她根本没告诉他,她带他来这里,只是因为杜秋铃在找遍全j国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故地重游。
两人的见面是她对自己做法的测试,看看阿秦是否真的通过了考验。当然,对她来说结果并不重要,他通过也好,不通过也好,总算是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梅杰低头看了看腕上的计时器,一百二十章的容量,现在已经到达了第一百一十八章。
就快结束了。
三年的时间,她等待的无非就是这一刻。
秦念邦转过身,看着三年未见的杜秋铃。他的母亲很明显瘦了,也老了不少,不再像三年前那样意气风发,妆容精致。梅杰刚穿过来时,杜秋铃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而这时她看着完全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
看得出,她这三年过得并不好。
“阿邦……。”她的声音发颤,脸上的肌肉因为狂喜而不受控制地抽搐着,双手颤抖,似乎拿不定主意是要冲上来抱住他还是狠狠地抓住他。
秦念邦在片刻的慌乱和挣扎无措之后,慢慢调整好了心理,目光从闪躲到坚定地看着杜秋铃的眼睛,缓缓地开口道:“母亲。”
正常人对生养自己的女性的当面称呼一般都是“妈妈”或者“娘”。
他以前叫她“阿铃”。
但这一回,他叫她“母亲”,那是一个充满了礼貌以及带着某些陌生含意在内的称呼,一下子将两个人曾经紧密到牢不可分的关系推得远了。
杜秋铃似乎没注意到他的改变,快步走过来,打量了一下周围环境:“阿邦,你怎么在这里?我,我找了你三年,你这三年,你,你回来这里……你知不知道……。”
秦念邦镇静地开口:“母亲,请叫我儿子。如果您叫我阿邦,我会误以为您在称呼我的父亲。”
杜秋铃身子一震,脸上眼中还挂着狂喜的神情,却僵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儿子从身上的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杜秋铃和一个男人依偎在一起,笑得甜蜜而满足。
那个男人的脸和秦念邦一模一样,但照片是黑白的,上面的日期显示是二十多年前。
突然看到儿子的手里拿着以前老公的照片,杜秋铃心有些发虚,嘴唇蠕动两下,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阿邦……。”她的声音听起来毫无底气。
她的儿子在她怔怔的目光中,十分冷静地将那张照片放到她手中:“这是你的阿邦,我好不容易才在老房子里找出来,因为照片太老了,我还特意找照像馆把它翻印了很多张。这样能方便你怀念丈夫,如果不小心弄丢了,我那里有好多备用的。”
他的声音平静得透着几分冷酷。
在两人的手相触的时候,杜秋铃才反应过来,初见儿子的狂喜被冲刷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心慌。
这是怎么回事?
儿子,她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
如果说在大纲里面,受不了良心折磨的杜秋铃慢慢有了和秦念邦分开的念头。那么现在的她自从在三年前被梅杰突然带走儿子后,那种对他的畸形感情在这三年中无时无刻不让她想他想得发狂,她已经不想再和儿子分开了,哪怕一分一秒都不行。什么愧疚什么负罪什么良心,她只要儿子!
她痛恨自己怎么就有了糊涂心思,居然花钱请那个骚狐狸回来,结果让人拐走了儿子。
杜秋铃扬手把照片撇了,一把抓住秦念邦的手,指甲死死地扣在他的肉里,生怕一眨眼的工夫他就会消失不见:“阿邦,阿邦,跟我回去,跟我回去好不好?”她嘴唇青白,声音哆嗦得像风雨中的树叶,“阿邦,我,我找了你三年,整整三年啊。你怎么说走就走,你怎么就这么狠心……我,我对你那么好,我把整颗心都给你了。可你,你说走就走,你,你,你跟我回去,跟我回去……阿邦,求你了,跟我回去……。”
这时候的她哪还像一个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只是一个哀求情人回家的可怜女人。
来吃麻辣烫的人都好奇地看着这边。
梅杰却只是站在一边,偶尔有人将捡好的青菜篮给她,她就把篮里的东西倒进锅里,烫一两分钟,再捞出来,抽去青菜上串着的竹扦。
事情到了这一步,跟她再没有一点关系了。她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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