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布莱克先生是一位高贵的魔法师。
虽然现在伟大的布莱克先生还只是一个小小的见习魔法师,但是总有一天,伟大的布莱克先生的名字将响彻整个世界。
伟大的布莱克先生现在很不高兴。因为最近伟大的布莱克先生最近的运气很不好,以至于昨天晚上伟大的布莱克先生在赌场里输了很多次。
“混蛋!把钱交出来!”
但是伟大的布莱克先生是一个高贵的魔法师,对于金钱这种东西,这些凡尘俗物从来不是一个高贵的魔法师需要费神去在意的。
“借了钱不还!没那么容易!”
这些渺小的凡人的声音真吵,不过伟大的布莱克先生是一个慷慨的人,所以伟大的布莱克先生不会跟这些渺小的凡人计较这点小事。
“你个混蛋别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休想赖账!”
唉,这些只能追逐着的伟大的布莱克先生脚步的凡人怎么能够理解一个伟大的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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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十匹骆驼,足量的水和食物,冬天穿的厚衣服……”凯撒掰着自己的手指,边走边跟亚历克斯和温德索尔一个一个的数到。
因为温德索尔说有些东西他们可能不需要,所以凯撒正在和他们讨论需要采购的东西。
“在沙漠里还需要冬天穿的厚衣服吗?”亚历克斯问道。
“实际上这是必须品。恕瑞玛沙漠的夜晚相当寒冷,如果你把一碗水在沙子上放个一整晚,第二天早上你就会发现那碗水已经冻成冰块了。如果们穿着现在这种夏天的衣服去恕瑞玛沙漠,很有可能会被冻死在沙漠里。”
“太夸张了吧。”亚历克斯惊讶的感叹到,
实际上凯撒并没有夸大事实,虽然恕瑞玛沙漠的白天无论春夏秋冬都会异常的炎热一样,但是太阳下山以后,恕瑞玛沙漠很快就会变的比严冬还要寒冷。
现在还是春天,林西镇的环境又很暖和,大部分人现在不过是穿了一件长袖。穿着这种衣服到恕瑞玛沙漠里去待一个晚上的话,不是很可能会被冻死,是一定会被冻死。
“我们不需要骆驼,它们的行进速度太慢。”这次温德索尔开口了。
“它们不光是用来代步的,它们最主要的用途是被我们用来驮行李。我们从林西镇出发以后,昼伏夜行,就算一路上没出什么意外,到恕瑞玛沙漠最中央的位置至少也要七天以上的路程,考虑到我们不知道多久才能找到古王朝遗迹和其他的一些意外情况,我们准备的补给还是多一点比较好。我们自己拿不了多少补给,而且背着东西还会妨碍赶路,这种力气活还得靠那些骆驼。”
顿了一下,凯撒接着对温德索尔说道。
“不要小看那些骆驼速度。在遍地黄沙的沙漠里,它们宽大坚固的蹄子可比我们的脚掌更适合在沙漠里行进,它们在沙漠里行走的速度比我们只快不慢。而且骆驼的耐力比我们好的多,骑着它们我们可以一刻不停的走一整晚都不用休息。骑骆驼的话我们的行进速度比我们自己靠腿走要快得多。”
其实凯撒还留了一句话没有说出来:这些骆驼最大的用处是用来看我们逃命。
如果一行人运气不好,在恕瑞玛沙漠里遇到狗头人的时候,还可以放跑骆驼来吸引住狗头人的注意力,然后一行人可以趁机逃跑。
狗头人是恕瑞玛沙漠里最讨人厌的生物,可能也是现在恕瑞玛沙漠里唯一的生物。
袭击商队,袭击旅人,袭击骆驼,袭击它们所看到的一切。只要发现目标它们就会不要命的一起冲上去撕碎它们看到的一切活物。它们是让商队避开恕瑞玛沙漠,改道林西镇的罪魁祸首。
恕瑞玛沙漠里的狗头人部落多如牛毛,难保凯撒一行人遇不上,所以凯撒必须做好最坏的准备。
不过恕瑞玛沙漠里的狗头人虽然凶残,但都很傻,如果它们面前有东西在动的话,它们就会放弃身边的一切,然后一窝蜂追的过去,哪怕是已经被它们吃到嘴里的食物,也会被它们不管不顾的直接吐出来。可能在它们那可怜又简单的脑袋里,会动的东西就等于食物吧。
所以凯撒一行人如果遇到一大群它们抵挡不住的狗头人的时候,凯撒就可以把身边的骆驼放跑,自己这一行人蹲在地上一动不动,让骆驼替自己一行人引开周围的狗头人,然后自己一行人就可以趁机逃出生天了。
不管发生那种情况的时候自己一行人最后能不能成功跑掉,那些被他们当做诱饵放跑的骆驼一定会被狗头人撕成碎片。凯撒听说圣骑士都是一群正义感爆棚的家伙,万一这个叫温德索尔的圣骑士也是那种人那就麻烦了,所以凯撒还是隐瞒了这个最重要的原因。
如果说昨天刚答应跟着那个小白脸和温德索尔去恕瑞玛沙漠的时候,凯撒还带有一丝敷衍的态度,那么昨天晚上小白脸许诺给凯撒的一千个金币,已经把这最后一丝敷衍彻底的消除了。
现在的凯撒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让这趟旅途更顺利一点,并让自己一行人可以安全的从恕瑞玛沙漠里活着出来……起码让那个小白脸跟自己能活着出来。
其实比起骆驼,凯撒更想带着几匹马进入恕瑞玛沙漠,因为老实巴交的骆驼遇到狗头人可能会趴着不动,还需要凯撒在它们的屁股上捅一刀之类的它们才会撒开腿奔跑,但胆小的马就不一样了,马匹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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