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暮雪盯着赫连剑,看着他坐在地上那落魄的混不拧的样子,不是他,一定不是他,她的心里,只有大宝哥一个……
她怎么会移情别恋呢?
她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只知道泡妞的废材呢?
可是,当时听到顾小妹的那些声音,她真的有心疼……
不会的,她和他,怎么可能……,他们是敌人,势不两立!是的,不可能是他!
老尼见尉迟暮雪犹疑不决的站在那里,叹了口气,转身走开了,情之一字,真是害人不浅啊!
尉迟暮雪终于下定了决心,拿着匕首向赫连剑走了过去。.[774][buy].[com(7764)】
赫连剑见尉迟暮雪那郑重的样子,吓了一跳:“喂,傻姑娘,你不会真的要喝我的血吧?我的血很不干净的,甲肝乙肝饼干都有,还有,我上次被疯狗咬了,还没打疫苗呢……”
尉迟暮雪仿佛没看到赫连剑一般,从身上拿出一张画卷看了一眼,又小心翼翼的收起:“大宝哥,我会证明给你看,我心里只有你!”
不等赫连剑有所动作,尉迟暮雪这时迟那时快抓住赫连剑的手,唰的一下就用匕首隔开了他的手腕动脉,顿时,血喷涌而出。
喷涌而出的鲜血,如同一道艳丽的喷泉。
尉迟暮雪俯身用嘴堵住伤口之处,狂吸了几口后,一把将赫连剑推到一边。
血继续喷涌,赫连剑试图按住伤口,无奈伤口太大,根本堵不住,很快就将他脚下的土地染红了一片。
慢慢地赫连剑的身子变得越来越软,终于无力支撑,躺倒在地。
尉迟暮雪被毁了容上脸上,根本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她就那样冷漠无情地注视着。
又过了盏茶的功夫,躺在地上的赫连剑已经一动不动。尉迟暮雪这才探下身去以食指中指搭在赫连剑的鼻下,见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气息。
“师傅,他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尉迟暮雪依然没有表情地说道。
“徒儿,你做得很好。不是为师忍心,只因不这样的话,就解不了你的情毒,更不能恢复你的容貌。”白发老尼半是解释半是安慰。
“师傅,”尉迟暮雪略迟疑了一下,“徒儿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
“徒儿当初被此贼诱骗,误入岐途,几乎丢了性命,何止要喝他一点血,我恨不能食其肉其皮。”尉迟暮雪脸上虽然没有了表情但依然能看出无尽的怨毒,“我,我,我想把他扔到后山谷中喂狼!”
“好!不愧是我的好徒儿,你终于开窍了。”白发老尼拍掌叫好很是高兴,“我暂且回观中办点事,赫连剑的尸体就任由你处置吧。处置完毕速归听雨观,我有事交待给你。
“是,徒儿谨尊师命!”
白发老尼交待完毕,拂袖而去。
见师傅走远,尉迟暮雪一探身,如同抓一只小鸡一样提起赫连剑的尸体就向后山谷奔去。
几只食尸鹰似乎闻到了气味,在天空盘旋,紧紧跟随着尉迟暮雪。
到了后山,立于悬崖之上,尉迟暮雪高高举起赫连剑的尸体准备扔下狼谷之底。
“我的姑奶奶,戏演得差不多了,还玩真的啊,快放我下来。”竟然是赫连剑的声音,他竟然复活了?!
他竟然复活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太不科学了!
其实,赫连剑根本就没有死过,刚才只不过是配合尉迟暮雪演了一出戏,骗过了白发老尼。
尉迟暮雪深知师傅的脾气秉性,她决定的事没有人能够改变。想要求情根本免谈。
但尉迟暮雪心中对赫连剑实在是难以割舍,她对这个男人又恨又爱。怎么办呢?她快速思考对策,终于想出“诈死”这一老套得不能再老套的诡计。
既然是一个老套的诡计,如果没有精密的算计,是很难骗倒白发老尼这样的老狐狸的。小说中记载的诈死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吃某种密制的药丸或药酒,让吃药人暂时停止呼吸中止心跳全身僵硬,如同真的死去一样。不过因为效果太逼真了,最后很多弄假成真的。最倒霉的要数罗密欧与朱丽叶了,神父给朱丽叶喝完假死药,效果奇好,不光朱丽叶的家人全都被骗过,以至于傻x罗密欧都没能看出来,以为朱丽叶是真死,这个二货想也没想就自杀殉情了。等假死的朱丽叶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笨蛋情人竟然误以自己死了而自杀,也悲痛得自杀了。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不怕神一样的小三,就怕猪一样的老公。
尉迟暮雪发现自己想得太远有点跑题了,赶紧拉回心猿意马,果断否决了这一方案。因为就算喝药成功诈死,心细如发的白发老尼,很有可能再捅上几剑以防万一,那就假死变真死了。
所以赫连剑要死,不但要死得逼真,还要死得血腥,血腥到白发老尼都懒得补剑的程度才行。所以尉迟暮雪就想到了“割腕”的法子。当然不是真的割腕,而是她把从莫须有处盗来的一些血袋绑在赫连剑的袖内,割腕的时候实际上是割的血袋,所以看起来血流如注,根本就没有一滴是赫连剑的血,赫边剑只需屏住呼吸装死就可以了。
莫须有为什么会藏有那么多血袋呢?原来莫须有是个非常狡猾的人,他在江湖中结下那么多的仇人还能活到今天,当然不能仅仅靠运气,更多是靠的他的计谋,血袋就是他耍阴谋的道具之一。身上暗绑着许多血袋,被敌人刺中之后,鲜血喷溅,就会让敌手误以为已将其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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