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他是正常人,在乎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的话,那么凌晓有不知道多少种办法让他因为忌讳而不敢妄自行动。但是倘若对方什么都不在乎,就算是拼着将沪市乃至全部的地盘都甩手不要,不去抵抗外敌,就偏偏想要捉她一个凌晓呢?纵使有三头六臂,凌晓也没有办法逃出生天。
——不,与其说是为了凌晓,倒不如说她更像是一个弗伦极有兴趣的附赠品。弗伦早就对于军阀的生活没有了兴趣,更是早早就在想一个抽身的方式,上辈子没有凌晓,他也这么做了,这次凌晓也顶多是成了一个催化剂,加速了进程的发展、连带着将自己也赔进去罢了。
凌晓扫过将自己围得水泄不通的士兵,判断着冲出去的可行性,但是背后的脚步声与枪支上膛的声音则告诉她,这大概只是异想天开。
“我实在觉得,你的做法很是不可理喻。”凌晓没有回头去看,有些冷硬地开口。
“很多人都这样说。”弗伦的声音中含着笑意,伸手钳住凌晓的手腕,将她手中的女士手枪卸了下来,“但是那又如何呢?我可不是为了别的什么人而活着的,只要我觉得这样最舒心最自在,那就足够了。”
凌晓毫无感□彩地勾了勾嘴角,任由弗伦捏住她的肩膀。她不想被抓,却也更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冒险。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既然现在没有脱身的几率,而弗伦又不打算伤她,那么还不如暂时顺着他,静待时机,而若是硬闯的话,枪炮无眼,她说不定会受伤甚至死亡,那可就更加没有后路了。
凌晓沉默的驯服令弗伦愉快地笑了起来,肩膀的枪伤仍旧在冒着鲜血,而他却像是根本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样,毫不理睬,只是拥着凌晓向前走去:“在想什么?希望你的三爷能够突然从天而降,英雄救美吗?”
凌晓眯了眯眼睛,没有回答,有些可耻的是,她内心深处的确是隐隐这样期盼的。
“真是可惜,大概你的愿望实现不了了。”弗伦貌似惋惜地笑着,带着得偿所愿、将对手耍了一顿的洋洋得意,“他现在大概正忙着帮刘铭攻打沪市呢,也许连你遇到麻烦的消息都不知道吧?”
显然,这场夺回沪市的战斗提前,其中必然有弗伦做的手脚,他利用了三爷与刘铭的安排,反倒是将计就计,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大概,连三爷都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这么疯狂,选择了以牺牲自己全部力量这种自寻死路的方式逃走。明明,如果认真抵抗的话,弗伦可以保全大部分的实力,谋求东山再起。
凌晓抿了抿嘴唇,掩藏起自己的失望,在众士兵的簇拥下、被弗伦压制着走向港口的方向:“为什么?你不觉得很不划算吗?我自认为在三爷面前还是有些价值的,将我带走除了满足你的喜好外还有别的用处吗?你就不担心被三爷紧追不放?”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可是做了准备的。”弗伦自得地笑道,“只要离开了沪市,去了海上,就算你的三爷手眼通天,又怎么可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渺小的你和我?”顿了顿,他凑到凌晓耳边,轻声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只要你没有逃掉的话……”
——不逃?怎么可能。凌晓眼眸暗沉。
她可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虽然这辈子还从未出过沪省,但是若是小看她的话,可以定会吃大亏的。
说到底,上辈子的她可是有过在弗伦手下逃走的经验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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