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计划,高飞在六月初一动完手术后,好好休养三天,等身体稍稍恢复后,就该离开地下楼兰,去他外面那个所熟悉的世界。
只是今天早上,莫邪征东却告诉他说,最好是晚几天再走。
高飞问为什么。
莫邪征东没有告诉他,只说晚几天走,他绝对会看到一个惊喜,要不然的话,他以后都会后悔一辈子的。
高飞很不习惯被人吊着胃口,只是莫邪征东就是不说,他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答应下来,但却要求在六月初九之前,必须得赶回京华。
农历的六月初九这天,是高家老头的八十大寿,更是高飞和王晨的大喜日子,高飞总不能让一个女人,替他去迎娶新娘子吧?
莫邪征东答应了他这个要求,并一再肯定,绝不会耽误他的‘大喜之日’。
高飞能感觉到,莫邪征东在说到‘大喜之日’这个词时,语气里带着浓浓的醋意,和惆怅。
“没想到她真把我当驸马了。”
高飞想到莫邪征东当时的眼神后,有些得意的笑了笑,伸手从案几上拿起了一串葡萄,自己吃了一颗后,扭头看向在湖边玩水的小孩子,叫道:“儿子,别玩了,小心着凉感冒!”
高飞这个儿子咯咯笑着,从湖边转过了身,赤脚飞快的向这边跑了过来,临到跟前时,纵身一跃而起,就像一只小豹子那样扑了过来。
高飞双手抬起,把孩子抱在了怀中,额头抵着额头的喊道:“叫爸爸!”
“爸,爸!”
孩子喊爸爸时的语气,有些生硬,很茛(就是不流畅的意思)。
“好儿子,吃什么,老子给你拿!”
高飞把孩子抱在怀里,端过了案几上的果盘。
孩子看起来两三岁的样子,是个混血儿,黑发碧眼黄皮肤却是高鼻梁,身材单薄,但是精神状态不错,而且刚才扑向高飞时的动作,看起来也很矫健,应该是接受过某种训练。
这个孩子叫高大命,名字很俗,是高飞起的。
高飞在给孩子起这个名字之前,小家伙叫马科来着,外国名字,莫邪征东他们都这样叫。
这个叫高大命的孩子,正是去年高飞前往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白板,和芭芭拉婚礼时,‘偶然’遇到的那个孩子——小凯撒的那个替身。
当初高飞为了救儿子,可以说是历经数次危难,尤其是在医院时,要不是莫邪征东及时赶到救下孩子,恐怕他早就摔死了。
当然了,就算孩子没有摔死,莫邪征东没出现的话,他也不会活太久,因为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遇到高飞之前,也就几个月的活头了。
莫邪征东救下孩子后,曾经对高飞承诺,说她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救活孩子。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很快就让人把孩子送来了地下楼兰。
孩子的病,难倒了外界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和造价不菲的先进仪器,但在拓拔千钧眼里,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
地下楼兰的森林神殿中,有一门外界失传了的古武功夫:龟息术。
拓拔千钧正是用龟息术,让孩子处于假死状态,然后又用类似于蛊虫的东西,放进了孩子血管中,疏通了他的血管——
总之,不管是神话也好,还是荒唐也罢,在高飞养伤的这段时间内,孩子也康复了,并高飞手术后的短短几天内,就和他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感情’。
一见钟情这个词,不仅仅局限于青年男女之间,这在佛家来说,就是缘分,高飞和高大命之间,有一定的缘分。
在外界遭到遗弃的高大命,认可了高飞,高飞也把他当做了儿子看。
高飞喜欢高大命这个名字,因为他觉得这孩子能遇到他,并活下来,就是命大,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吃金桔。”
高大命正处于不安稳的年龄,挣开高飞的怀抱跳下藤椅,抢过盘子又跑向了湖边。
看着孩子,高飞欣慰的笑了。
如果不是莫邪征东始终没说出那个惊喜是什么,他肯定以为所谓的惊喜,就是见到这个干儿子了。
亲眼看到自己拼死救回的孩子能健康成长,不管是不是亲生儿子,这对任何人来说对都是很欣慰的事,不是吗?
高飞懒懒的躺在藤椅上,看着远处的天际,又开始猜想莫邪征东所谓的惊喜,到底是什么。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疾不徐,不像那些太监、使者啥的,走路得小心翼翼的,生恐打搅到他安享天伦之乐。
在地下楼兰中,能在高飞背后这样走路的,只有拓拔千钧,根本不用回头去看。
当然了,莫邪征东也可以很自然的走路,只是那个女子走路,就像是鬼那样,从不发出声音的。
果然,拓拔千钧的声音从椅子后面响起:“呵呵,今天的天气很不错。”
高飞扭头:“嗯,这地方,几乎没什么坏天气。”
沙漠的白天,除了风暴来了时,仿佛总是阳光万里乌云的。
拓拔千钧站在藤椅边,看着在湖边玩耍的孩子,说道:“驸马的心情,也不错吧。”
“呵呵。”
高飞笑了笑,从藤椅上站起身,到背着双手反问道:“拓跋先生这么忙的人,来找我,恐怕不是为了和我讨论天气好坏的吧?”
拓拔千钧微微点头:“是的,我有事要向驸马你禀报。”
“禀报可不敢当。”
高飞客气道:“有什么话,还请拓跋先生直接说。”
拓拔
喜欢女老板的贴身高手请大家收藏:(m.iuu123.com),爱优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