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狼安萨在这以前从来不相信除了那个赏金猎人法巴尔以外,还会有什么人能够把自己逼到这个境地。
安萨当杀手已经十几年了,自从十四岁那年亲手血刃一个贵族全家之后就走上了这条别人眼中的无间道,但是在安萨眼中,没有什么职业比这个更加适合自己了。
钱多,事少,时间自由,自己不愿意可以不干,还有比这个更加好的工作吗?一年中只要偶尔来作一次买卖,就可以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了。
杀人实在是太过简单的事情了,只要将冰冷的刀子滑出优美的曲线,扎进对方的喉咙,看着那鲜血喷出时的美丽,真的是一种艺术啊。不要以为这是一门简单的手段,那种扎了十几刀也杀不死一只“肉猪”的家伙是不配称为杀手的,那种只是单纯的杀人犯,不但带给对方太多的痛苦,同时尸体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的美感,想想看,一个血肉模糊的尸体还能给人什么美丽的感受?
出手太重是一个手段不成熟的表现,如果扎透了,那么血就会从两边出来,pēn_shè的力度就不够,完全没有pēn_shè时那瀑布般的美感。
扎得太轻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扎得太轻,对方会挣扎很长时间,完全不可能欣赏到什么艺术,弄不好还会弄脏你的衣服,这样还有什么乐趣呢?
出手太慢也是不正确的,出手太慢,对方就有可能躲开,使得你不得不出第二刀,那样就会出现扎很多下的情况。
手段要恰到好处,力量要不大不小,速度要快,手不能抖,否则放血时候可能会扩大伤口,降低pēn_shè的距离。刀在抽出来的一瞬间一定要快,要坚决,才能保证血得速度,如果有什么特殊的标志要贴的话就要扔出来,算准距离在刺穿对方脖子的时候一并刺穿那块标志,这样才能有震慑的效果。
当然,作为一个职业杀手,隐藏身份是自己的本分,那些只知道耍酷的家伙是做不好杀手这个职业的,因此那种手段能省则省,还有就是刀不要太好,以免因为刀被人认出来,那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尽量减少麻烦,不引起注意才有可能成功的暗杀掉对方,否则人家早就躲起来了。
脸不能太帅,但是也不能太丑,不能有什么特征,不能让别人见到你之后说:“兄弟,你知道吗?刚才那个家伙让我想起去年死掉的那个倒霉鬼约翰了,那个家伙死的时候我好像也曾经见过他。当然说不定是我认错了。”之类的话。
速度一定要快,不是说你打仗的速度,是说你逃命的速度,刺杀得时候一般只需要出一刀,最多三刀,如果还是杀不死的话那么还是逃吧,钱是别人的,生命才是自己的,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只要活着,钱总会有的。所以,如果想要活的长一些,那么听我的没错得。
当然有不少人说什么大丈夫不大目的誓不罢休,拿了钱就要为别人办事,什么名誉不容侮辱之类的,那些家伙我是不想和他们说话的,那是侮辱我们杀手的名誉,你要追求那种可笑的仁义道德、骑士精神还是去骑士团比较好,我们可是杀手,我们可是害虫,我们不是七星瓢虫!
对于我们来说,什么都是不需要遵守的,有的时候安萨如果不是因为不想引来别的杀手的追杀这样的麻烦的话,甚至想过把那帮请杀手的家伙的钱拿了就走,理他什么卑鄙的要求呢。
那个见了鬼的吟游诗人的速度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居然让身为刺客的自己都完全没有办法摆脱,这一点是让自己最为奇怪的地方。
虽然骑士们的坐骑的速度远远在自己之上,但是毕竟自己的速度和工具的速度是不能够相比的,要想甩脱那些愚蠢的骑士简直是在简单不过了,一个狭小的过道,一个繁闹的菜场,一个小森林都是摆脱他们的最好场所,那些讲究骑士荣誉的可笑的职业者们是绝对不会像自己这样为了目的无所不用其及的,只要往人群中一闪,凭自己的速度和伪装能力,那些不肯伤害他人性命的家伙们根本不可能再跟上自己。
而其它职业的家伙怎么可能和自己这种经常逃命的家伙比赛速度呢,就算他们的武功比自己好,但是打不过,逃总可以吧。
那个可恶的法巴尔是最难缠的家伙,不知道为什么,近战能力很差的狙击手居然剑法相当不错,而且身上还有一种小型的带有机簧的弩箭,用的时候并不需要上箭等烦琐的手续,只要事先上好箭,在用的时候斑下机簧就是了,里面预先上好的箭就会飞向自己的敌人。虽然并不是非常厉害,但是当被法巴尔缠住时的那一箭可是很难逃脱的,当初自己在那种暗中的箭矢下吃了大亏,如果不是长年的作战经验使得自己本能的向右偏了一下的话,自己就没有可能逃出来了,当然自己也趁机给了法巴尔不算很重的一刀。
好在这帮所谓的正义之士门都不像自己这么卑鄙无耻,上面没有下毒。对,卑鄙无耻,这个词是对自己的最好的平价,没有什么词比这个更加的适合我了,不是吗?我们是亡命之徒,根本不需要顾及什么,为了生存我们什么都敢干,只要给钱,我们可不管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肤色是白的还是黑的,身份是罪犯还是贵族,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所以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说,我们才是最公正的。
那些什么贵族,正义人士什么时候为我们考虑过,我们需要钱,我们也要生活,如果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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