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急切的渴望,让轩曜心里发烫。
“好!”
轩曜一个字,荼宛就兴奋的跳起来,紧紧抱住他,“你太好了,我现在就出去买朱砂,等我哦!”
荼宛开心的跑出去,铃铛的声音在风中扬起,轩曜望着她消失的门口,彻底失神。
空气里,还残留她的气息,令轩曜刚才被抓紧的地方,炙热发烫。
这是,什么感觉?
等荼宛回到客栈,轩曜已经睡着。她这才后知后觉想起,拍花这事虽然不至要人性命,可对于身上有伤的轩曜,却是件非常耗精力的事。
元气不够,他这一觉恐怕要睡个两三天。
荼宛盯着他看了很久,脑子里忽然闪现一个主意。
第二天一早,店小二在荼宛的指使下,把轩曜搬上马车。
荼宛痛快付了银子,驾着马车驶出下禾村。
她不知道的是,当她离开村子的那一刻,经过乔装的夏烛,从另一个路口进入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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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又没抓到?”精致的银环被放下,阿黛微斜美目,笑得甚为讽刺。
“阿爹机关算计,只可惜束手束脚,再过不久,这丫头离开南疆,他就更难下手。”
婢女巧溪恭敬的点点头,很是赞同。“小姐说的极是,您说大巫师到底为何非要抓那女子,这都半年时间了,还不肯罢休。”
阿黛笑笑,站起身来。推开窗子,看向不远处的祭坛,那里,已经有人陆陆续续准备,鼓藏节将至,这是苗人四年一度的祭祀。
也是最最重要的祭祀日!
“还能为什么,自然是因为我!”
“因为小姐?”巧溪不解,她虽是小姐身边的人,但并非所有的事,小姐都会跟她说。
出身黑苗巫师家族,他们是当地除了苗王,最有势力的存在。
上通神下通鬼,掌握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决断着族人的生死。
巫术是神秘的,不是人人都能学,也亦非人人都能学到。唯有天神选中的人,身上有神的血脉,才能成为神的使者,成为人与神鬼之间的沟通桥梁。
苗人笃信神鬼,对于神秘又伟大的巫师更是十分尊敬。
所以小姐不说的事,巧溪从不敢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原委,可在那之前,我们必须抓到她!”如果是别的事,阿黛并没有兴趣出手,但这件事与自己生死相关,既然阿爹的人不行,那就只能她自己来。
“刚回来的族人说,荼宛消失在边界,想来用不了几日,就会彻底离开南疆,到那时”巧溪欲言又止,抬眼看了看美艳的主子,没有继续往下说。
“离开?”阿黛似笑非笑,并没一点慌失措,“谁都可以离开这里,唯有她,不可能!”
“为何?”巧溪直觉问出,一说完就后悔了,立刻惶恐不安低垂脑袋,等候发落。
阿黛只是轻轻瞥了她一眼,没有追究。“你去将帕桑叫来,我有事吩咐!”
巧溪不敢多问,恭恭敬敬退出去。她不仅是阿黛的婢女,更是阿黛的护卫。从小是个孤儿,在巫师家长大,所有的一切都以小姐为重。
跟随着日子久了,哪怕她再笨,也能猜出几分小姐的心思。可关于荼宛一事,至今都不明白他们父女俩有什么目的。
下了楼,在拐角的路口,遇上大巫师的人。“小姐可在楼上?”
“在的,大巫师有事不成?”能让大巫师身边的亲随来找,莫非有什么重要的事?
“请你告诉小姐,大巫师现在要见她,让小姐立刻去堂屋!”
下人说完便退出去,巧溪只能折返回去,把大巫师的命令转告。“小姐,那帕桑”
“你先去找人,让他在这里候着,我一回来便跟他说。”
阿黛没有多说什么,收拾好,便去了堂屋。那里本是招待客人的地方,莫非有什么人到了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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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摇摇晃晃,上的茶马道。荼宛见车上的人还在呼呼大睡,心情好的不得了,有这个护身符在身边,那些乱七八糟的妖怪果然没有再出现。
没有妖,她荼宛又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土霸王。
实在难掩得意,忍不住哼起歌来。
最多两天,顺着茶马道,再走两日,她就能从雪峰洞,离开南疆,还不用担心那些黑苗的家伙,继续追踪她。
她开始寻思,离开此地,首先该去阿娘的故乡看一看。听说那里的女子娇柔貌美,男子温润如玉,那里富贵繁华,便是街上摆摊的小贩,也穿着名贵的绫罗绸缎。
完全不一样的风土人情,还有各式各样的美食,甚是诱人。那里还有不同的乐曲,还有不同的歌舞,一定好玩无比。
轩曜感觉自己摇摇晃晃,他听到一阵轻柔悦耳的歌声,慢慢睁眼坐起。
这是哪里?他为什么会在马车上?忍不住拉开窗帘,看到熟悉的背影。“这是怎么回事?”
“你醒了?”荼宛回头一笑,灵动道“长话短说,你中了蛊,蛊虽解除,但元气大伤。我怕那个疯女人又改了主意再来找你,只能连夜带你离开。我们现在,正赶往白苗之地。”
轩曜一愣,忍不住问“我睡了多久?”
荼宛想了想,找了一个地方停下马车,跳下车“你睡了两天两夜,既然醒了,先下车走动走动,我去弄点水,渴的紧。”
话一说完,就拿了水囊离开。轩曜来不及问,只能看到她的背影消失不见。
在马车上躺了几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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