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当我从大团火堆里费力爬出,瓦伦莎眸子里流淌的关切,让我一瞬间便拥有了从未想过的快乐,为这样的人生大唱赞歌。
接下来,遇到这些凶蛮到极点的树妖婆娘,领受一通不分情由的暴揍,我除了咬牙苦忍外,更想通一点。
爱与恨的源头,是因为我……确切地说,是替我的前身……那个阿什么德在担当。
至于我那位前身,是高是矮、是肥是瘦、是帅是丑……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有着能令周围人气集聚的气场,譬如公主的垂青,譬如老树婆的怨恨。
譬如,我是说譬如,以前那个阿什么德能做到的,我也能够照猫画虎地做到,或者理所当然地比他做得更好。那么,至少面对瓦伦莎的注视,我可以坦然抬起头来。
所以,当着瓦伦莎和那些老树妖婆的面,意外得到大展歌喉的机会,我自是注入全身心的激情,手握的金箍快速敲击出狂野的格调,连带作出激烈扭摆动作,乘着这狂暴的旋律,高声唱出那首自编自谱的精彩曲子,给予听者想象力之外的超级震撼。
果不其然,所有人都被震惊了。
青青小丝,白叶,周围数十棵,不,是整片山岗成千上万的树木都动了起来,树根缓缓从土里拔出,高大的身躯大踏步聚拢过来。比聚拢吸引更直接的,还是她们个个挥舞着枝条,发出震耳欲聋的拍打鼓掌之声,轰鸣隆隆赛过千军万马。
这堪称是所有歌唱家梦想中的观众氛围。那一刻,我的成就感瞬间爆棚,还欲再献一曲,双腿收紧,已被白叶和青青小丝联手托在半空,接受大家致意。
“哪里来的萎靡之音,这么具有污染之力!”
“奴家的小耳朵没法要了,必须狂风吹扫个一天。”
“奴家的亮眼睛没法要了,必须暴雨洗刷个三回。”
“奴家的甜心肝没法要了,必须太阳晾晒个五日。”
“奴家的大白腿没法要了,必须埋土去腥个七夜。”
……
“卑鄙,无耻,下流,掉渣,垃圾……我要杀了你!”最为瞩目的自然是白叶,发疯一般抖动枝叶,树盘长叶由白变赤,就连树干都透出粉红,仿佛年轻了百十岁。
怎么会这样?
我猛拍脑袋,终于弄懂究竟哪里搞错。以歌达意,歌以咏志,我那首歌寓意并非不深刻,歌词并非不精彩,动感并非不带劲,只是演唱时犯了一个低级错误,那就是没有关照受众的感情。若是男同胞们听到这首歌,定会鼓掌叫好,连带跟随合唱,算是新鲜刺激。但这些树人们明显雄的少、雌的多,树干虽高,心眼极小,自以为我在调笑她们,所以才会出离愤怒吧。
我无奈低头,竟发现瓦伦莎公主仍不离不弃,目光中蕴含感激。
“阿德,谢谢你。”
任我将场面搞砸,那个女孩不但毫不怪我,而且还俏皮道:“故意制造混乱场面,好让人家独自逃走,这法子都用成老古董哩。”
虽然得到公主的理解,但我心头仍未感到半丝好受。不过,谈到逃走,我突然想起一事,目光扫过,哪里还有老笨马的影子。
再次环视一遍,确认周围不见了老笨马。但当我不死心地深吸一口气,顺味而望,这才察觉到左侧百步开外的那座草绿土丘似乎在缓慢移动,再定睛一看,哪里是什么土丘,分明是一匹卧趴地上的老马,屁股蜷起,将整个脑袋深埋下面,也不知从哪里搞来的绿色颜料,涂抹全身,再加上周遭泥土绿色作掩饰,用这完美的伪装,正进行悄悄溜走的勾当。老实说,那伪装真是无懈可击,如果不是因为老笨马身上那股独有的酸草臭味,我一定没法发现。
别人在前方舍身挨揍,老家伙则准备欲溜之大吉,任谁摊上这样的伙伴,恐怕都会给气得爆粗口。
“老……”
我一个字还未骂出口,一团绿糊烂泥已闪电射至,夹杂其中的臭酸草味,更是令人作呕。
“排骨弟有心制造混乱场面,公主虽不愿舍你而去,但老哥却不能让兄弟心意落空。”
老笨马嘶哑之音在耳畔响起,我正纳闷老家伙如何发声传话之际,陡然觉得脚心里多了一条枝杈,却是一根空心树藤,另一端则在老笨马的嘴畔。
亏得老家伙想出这样传声的法子,更亏得我周身排骨相连、缝隙多多,不论风声、雨声还是老笨马的奸笑之声,悉数传入脑内。
我同样运气于足,将话音逼传过去,哼声道:“老马哥,真有你的。平日道貌岸然,关键时便溜之大吉。”
“啊咻,凡事莫要绝对。说实话,道貌岸然可算作含蓄美,平常人想装还装不来哩。话说回来,排骨弟倒是爽快直接。啧啧,好强悍的口味,好热辣的唱曲,竟连树人婆娘也敢调戏,果然够卑鄙,老哥就是四条腿也赶不上哈。”
“谈到卑鄙,你老马哥自称第二,世上何人敢称第一?”
“卑鄙这个词老哥岂敢享受,就连树人族都称排骨弟为卑鄙专业户哩。”
“瞎说,那些树人婆娘头发长、见识短,她们的话反着听才对。”
“百年树木,千年树人。树人族是大地之神盖娅的后裔,被称作洪荒大地的守护一族,又有大地记录师的称誉,以神奇年轮之传纪,记载大地的变化轮回。正所谓经历愈多,智慧沉淀,自有辨人判物之能。她们将这个词专用称呼排骨弟,足可看出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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