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年的历史中,“流亡绝域”被称为诅咒之地。
这片土地因为承载颠沛流离的亡命种族而闻名,也是人类称霸大陆近千年来涉足最少的区域。
流亡绝域地形狭长而曲折,从蒙特罗帝国西南一直延伸到莫亚自由联邦和车宏帝国境内,山峦叠嶂,林莽苍苍,沟深谷幽,呈现着大森林的原始风韵。地域之外,常年缥缈云雾,形成一道天然的面纱,隔断了贪婪者觊觎的目光。
五百年前,在“日暮之战”中落败,自然种族再也无力与人类对抗,流亡困居于物种的发源之地流亡绝域,再未踏出一步。但千百年的仇恨,并不会因岁月的流逝而消失,所以没有人指望它们会对人类多么友善。事实上,在人类的传记中,这些种族之间也并非和睦相处,稍有不睦便会斗得你死我活。若非如此,也不会被人类赶杀得几乎灭族绝种,窝藏在这暗无天日的诅咒之地苟延残喘。
所谓珍禽在天、奇兽在山、锦鳞在渊,极度险恶的自然环境,保留了众多的神兽、魔怪、灵石、奇花异草,这些东西的任一部份,都有可能变成世间的无上珍宝,更别说那些传说中的特色种族,本身就具有神化的魅力。所以,不论流亡绝域被描绘得多么可怕,人类中从不缺少百无禁忌的野心家和猎奇者,明抢也好,暗偷也罢,这片禁地也从不缺少人类的足迹。
今天,由两人一马组成的某个旅游团体,踏上了这片神秘的土地。
传闻,进入丛林迷宫的道路有三条,可从天上飞入,可从河内游入,或者穿过大片山石与丛林,喏,就是眼前这片丘陵山地,一步一步走入。
不知道瓦伦莎公主为何偏偏选择这样一条最为艰难的荆棘之路,并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这片未知的土地上。换句话说,我也不得不佩服我自己……哦,就是以前那个谁,我的前身,竟能忽悠得一个帝国的公主,而且还是如花似玉的品种,陪着他一个人浪迹天涯。
听说,那家伙出身泥腿子。从学术的角度讲,就是农民,一群拿锄头拿叉子整天窝在土里刨食吃混日子的底层人类,性格比绵羊还要温顺,而且一辈子不会有任何出息。想当然,我也愈加好奇,那家伙如何在这片最讲究根正苗红贵族出身二代咆哮的大地上站稳脚,甚至昂起胸、挺起身,脸带贱笑,采到帝国最美的鲜花。
这个问题当然无法从当事人那里得到答案。
“白痴排骨,你还真拿自己当做阿南德将军了!”
老笨马故意落下一段距离,臭烘烘的老嘴附在我耳边道:“你不过是荒野的鬼魂,阴差阳错占据阿南德将军的尸身,若非我老人家帮衬,岂能瞒得过公主。”
“老笨马,彼此彼此。不论俺是不是那个……阿什么德,反正这辈子跟定这个公主了!”
我同样还以颜色道:“别看你老家伙道貌岸然的模样,可俺也晓得你肚内装的是什么坏水。”
“啊咻啊咻啊咻,排骨弟。”
“嘎嘎嘎嘎嘎嘎,老马哥。”
我们两个相视大笑,两只手、两把蹄子紧紧抱在一起,共生惺惺相惜之念。
既然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尽管彼此不对眼,但至少懂得同舟共济的道理。
当然,适当的时候我绝不会放过落井下石,而老笨马也绝不会吝啬偷袭一脚。
我们彼此心知肚明,一个卑鄙,一个阴险,反倒更容易赤诚相待。
暮然回首的瓦伦莎,对感情突然好的像穿一条裤子的我们两个报以惊喜的笑容。
暂时结成同盟的老笨马和我,则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商量。
“啊咻,老哥家乡莫亚自由联邦气候潮湿,也时起大雾,但规模从未这么大,持续的时间也从未这么久,这片土地果然透着诡异。”
老笨马低声道:“沿途高耸入云的大树,看起来气氛也压抑非常,那些树木笔直而立、阴冷料峭……该怎么说?”
“邪恶。”
“对,就是邪恶,而且很邪恶。”
老笨马点头道∶“排骨弟,你也有这种感觉吗?我们经过的大片森林,那些桦树、松树、青柏,每颗树木都一样,无声无息,阴森矗立,就好像把我们当做猎物般默默审视,那种感觉很像身入鬼域,让人脊背发寒。”
常理说,森林内湿气本重,加上大雾氤氲,温度确实低得惊人。但老笨马的感觉我能体会,老家伙虽然擅长嘴皮子的买卖,但毕竟走南闯北,要说感受到寒意,甚至在我那个邪恶的形容词前面加了个“很”字,确实说明了一个事实。一路沿途所见的树木花草,确实透着某种邪恶的气息。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除了空气与水,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物种,自是树木花草。照理说,远离尘世,近距离接触这些葱郁大树,该是多么清新飒爽,绝不会给人这种压抑的感觉。但我们这一路行来,途中经过的各类树木,株株森然不动,如同鬼魅在阴恻恻地窥视,默默走在树下,更有很强烈的利芒在背的感觉。
这只是我与老笨马的私下交流,并不曾与瓦伦莎公主分享。
说来好笑,我与老笨马,毫不谦虚地自认为一个是顶天立地的强力战士,一个是百年一遇的魔法奇才,却不如那个身体单薄的女孩,展现出天生猎奇的快乐心情。
她一会儿敲敲这棵树的树干,欢快道:“天啊,这就是传说中的黑白落叶松吗,听说白天它的树干是黑色的,而夜间则会发出白光,被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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