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一方的牧师见到陆风两边人自己人打自己人,本在偷着乐,却不料,情势急转而下,陆风两边眼见要和好。
本来只有乌云小队时,他们就已是敌不过了。
再加上几个帮手,当然更只有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的份了。
虽然大门被陆风他们几个人堵上了,但牧师已找好了退路。
那就是窗子。
牧师虽然身手不行,但他可是重要人物,自然有人先帮着他,首先跳窗跑了。
多明时刻注意他们的行动,首先发现,喝破他们的企图。
不过,
牧师已成功跳窗出去了。
留下殿后的五个壮汉,为了阻止他们追赶牧师,立即擎起各种刀剑,冲向多明等。
“可恶!”见始作俑者溜得快,青年气极,叫道:“杰克,诗雅,你们去追回那个老家伙!这里有我们!”
“是,队长!”杰克应声领命,从陆风等处通过时,还不屑地冷哼一声。
诗雅蓝色的大眼睛好奇地瞅了陆风一眼,与陆风目光碰上时,也是毫不转移,倒是陆风被她目不转睛地看得有些羞赧。
幸好,诗雅两人急着追上逃走的牧师,很快地就离开。
觉得有些吃不消的陆风,心里竟暗暗松了口气。
却说这边,留下来的五名壮汉,当然不可能任他们让人去追牧师。
但是,虽然他们的战斗人士不多,多明使剑,猛男汤若用双手大砍刀,而青年同样用剑。
虽然是三对五,但却在缠斗中,不久就将五名壮汉解决了。
多明与汤若基于不同的考虑,出手还算有分寸,只重在伤敌。
但青年似乎脾气火爆,他剑法本来就高明,在打斗中又是状如疯虎,竟然独自就一下子杀翻了三名壮汉,全部是看来只剩一口气在喘了。
而多明和汤若也都令各自的对手失去了抵抗力,区别只是这两人还能站着投降。
到现在为止,陆风也算见识过几场战斗场面,但今天这种完全是刀剑划入人体,鲜血四溅的,倒是头一回见到。
陆风原本扳过萧兹的头,不想让他一个小孩子见到血腥的场面,完全快忘了自己的实际年龄比萧兹小。
但是,萧兹却不领情,甩开陆风的手,不仅看得兴致盎然,而且看到高兴时,还会喝几声彩:
“好,多明,打他打他!刺死那个呆头呆脑的家伙!”
甚至于,为他原本讨厌的家伙鼓劲:
“哎呀,大块头,快上呀!好,别饶了他。”
不过,显然由于金发青年的出色表现,萧兹完全只顾替他加油了。
“哇,真厉害!金毛小子,快点快点!好,打倒一个了,再来一个!……啊,第二个!……太棒了,快快,第三个,第三个!杀了他,杀了他!”
若说刚开始,陆风只是觉得这小子未免太爱搅和,连不是他在跟人打架,也叫得那么起劲。
但到后来,陆风觉得心里有些不对,也许是因为萧兹投入地叫喊时,那兴奋的表情,似乎不对劲,像是有种令他心惊肉跳的感觉。
但陆风想也许是他的多心吧。
萧兹不过是小孩心性而已,而且在这之前心灵几乎比婴儿还空白,当然对于所谓生生死死还不理解。
所以对于不懂事的萧兹来说,这种关乎生死的打斗也不过是看个热闹而已。
一定是他的多心了,陆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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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厢战斗很快结束。
汤姆与杰森两个小子,虽然常立志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剑士或武士,但看了这他们所向往的的战斗后,小脸却显得很苍白。
多明与汤若两人下手虽然尽量有分寸,但对手虽然不算强,但要不流一滴血地,很体面地收拾掉,在西阪直来直往的剑法(刀法)下,还真很难办到。
因而,多明与汤若身上的衣服多少染上鲜血,当然——是别人的。
而他们的两个对手,流血是在所难免,而为了让他们停止反抗,多明打折了对方的持剑的双手,汤若的对手则是双腿不能站立。
但比起年青的乌云小队队长的三名对手来说,他们的两名同伴算是非常幸运了。
一人鲜血已染透了衣服,一人躺在地上,生死不明,但眼见只剩一口气了,而另一人则是捧着断掉的双腕,痛苦不堪地在地上翻滚着,哀嚎着。
眼见金发青年持着还淌着鲜血的利剑,向他们走来。
汤姆虽然知道是他救了他与父亲,仍禁不住感到双腿发抖。
而杰森的心情,从他紧紧抓住汤姆衣角的颤抖的手,就可见一斑。
金发青年看了那两个紧张的小鬼一眼,马上看清他们的心思,心里却不以为意,只是对帮约瑟治疗的少女道:“兰妮娅,他怎么样?”
但是,却不料名为兰妮娅的少女还未回答,萧兹已迎着金发青年走去,并赞叹道:“你真强,一下子就打倒三个人。”
金发青年一时愣住,看着眼前容貌俊秀的少年,脸上兴奋之情未褪,感到有点惊讶。
这小家伙看样子是贵族,但胆量不小呀,他深知此时的自己看起来一定相当嗜血,这小子还敢来打交道。
不过,有些时候,贵族说不定见过更多的血腥呀,他冷冷一笑,道:“谢谢夸奖,不过,对手太弱了,有些太无趣。”
“哦,真的?那下次你跟人打架的时候,叫上我去看吧。我叫萧兹,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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