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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街,不一样的景。几年中广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起1994年软丝初到广州时,那可是一日千里。从上下九商业步行街、北京路,到北二环高速、广园东、白云山西侧休闲带,过去脏乱差的现象有了明显的改善。
软丝是和村上的几个小姐妹到的广州,那时她才18岁,没有见过大城市。对于无数打工者而言,这里是成就梦想的地方。软丝的眼睛是清澈的,未曾沾染城市的风霜。但她的眼神却是冰冷的,她的心早已经随着母亲和妹妹的离去与尘世隔离了。看着街上花花绿绿的公交车,她的眼睛瞪得溜圆。来时几个小姐妹说她们在服装厂做车工。问软丝喜欢做什么时,她却傻了眼,她什么也不会。
姐妹中有个叫肖红艳的说那没什么,我们介绍你去发廊洗头,洗头你总会吧?软丝点点头,她笑着说洗头谁不会呀,我自己以前还给妹妹洗过呢。她又想起了妹妹,五岁的软绸扎着冲天炮,头发上因为很少洗生了很多虱子,白色的虱子蛋长了满头,母亲一边给她梳头一边拍她的头骂着,你个死丫头,干脆让虱子咬死算了,省得我看了心烦。父亲走后,母亲一看到软绸情绪就会变得恶劣。母亲后悔了,当初她执意留下妹妹,可却永远失去了父亲。
刚到那个叫美之思的发廊时,软丝很开心,肖红艳说如果干得好每个月有三四百块,客人多时还会更多。她没想到大城市这么好挣钱,要知道母亲和妹妹死后,她就只能替村里的各家各户做农活,饱一顿饿一顿的,遇到好的乡亲塞给她一两毛钱,买草纸的钱都不够。吃不饱的时候她去别人的地里捡挖剩的红薯,捡到的都是拇指那么大的根,好不容易捡到一块大的,她舍不得吃就想起了妹妹,如果那时候有红薯稀饭天天煮给妹妹吃,她就不会那么快死。想着想着,她手里的红薯就湿了。她还是舍不得吃,洗干净了把它揣在怀里,等饿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什么叫望梅止渴大抵和这差不多吧。想不到这块红薯被她最终揣成了红薯干,也没舍得吃。
原来听说南方遍地是黄金,她虽没有看到,但有那么多钱挣也真相信了。那么多钱她要买多少红薯呀,如果妹妹在,就天天给她煲红薯稀饭。有了这个愿望,她也没多注意当肖红艳把她带给老板娘时,店里的那些男人在她的身上瞄来瞄去的目光。
店里的老板娘大概有二十五六岁,从她描眉画唇的样子,年轻的时候断定是个美人胚子,只是身材好像过早发福了,衣服是剪裁精巧的唐装套裙,穿在她的身上还算得体,把她的身材掩饰得很好。
大概是见到这么标志的女子甚为喜欢,老板娘见了软丝,很爽快就从柜台后的钱柜里抽出两张票子,一把塞到她手里,笑得脸都烂了,她高兴地说,妹子,拿去买几件漂亮衣服,如果在我这里做事,我就像待亲妹妹一样对你。
软丝哪见过那么多钱呀,眼睛都瞪圆了。她不敢接,嘴里嗫嚅着,这怎么使得,这怎么使得?我还没做事呢。脸居然红了。这么多年,她从来没红过脸,老板娘对她那股热情劲儿,再加上左一个妹子右一个妹子,让她心里就活络开了,她想敢情大城市里的老板都这么大方呀,难怪人家能赚大钱。
老板娘看着软丝,像看稀奇动物似的,盯着她看了半天才说,妹子你真是少有的天真。没得说,来我这里做事,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呀?这漂亮的衣服,你不想买就把钱留着买些生活用品,刚来广州人生地不熟的,用钱的地儿多了,就当我先付你这个月的人工得了。如果妹子不嫌弃,我那里倒有几件穿不上身的衣服,穿在妹子身上一定好看。
老板娘亲热地拉过软丝的手上了楼,软丝这才发现这间发廊原来是两层的。上了楼,楼道里的光线有些暗,软丝是习惯暗淡环境的,还是有些不太适应。进了一间屋,屋子里有种怪异的味道,仿佛是霉味,又仿佛不是。老板娘拧亮灯,灯比较昏暗,她扫视了一下屋里的陈设,比较简单,一张双人床,床上的被面是水红色的,零乱地掀在一旁,仿佛还透着微暖的余温。一张梳妆台,台上挤满了化妆品。墙上贴了些五颜六色的画报,上面钉了几排钉子,挂着花花绿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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