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瑾娘屏退左右,只留邓福在屋里。邓福从怀里拿出一封信件递给陆瑾娘,又拿出一个扁平盒子递上去。
陆瑾娘先是打开扁平盒子,眼前顿时只觉璀璨夺目。一把做工精致,镶嵌了数个珠宝翡翠的匕首静静的躺在盒子里。尤其是刀柄处镶嵌的如成人曲起拇指大小的绿宝石,特别的耀眼。是女人都爱闪闪发光的东西,陆瑾娘也不例外。若是这些珠宝单独拿出来,陆瑾娘还不觉着,但是配上这把匕首,精致的做工,一看就是价值连城。陆瑾娘拿起匕首,有点爱不释手。握在手柄上,用力拔除匕首,顿觉寒气逼人。好锋利的一把匕首。陆瑾娘对着窗户外面的阳光左右看,阳光被反射,刺的眼睛生痛。
“好!”陆瑾娘由衷的说道,没想到她作为一个女人,也会有喜欢武器的时候。
邓福终于露出一丝笑容来,“回禀夫人,据说这把匕首是鞑靼某个部落酋长佩戴的。后来赏赐给最心爱的女人。这次窦将军带兵突袭鞑靼部落,缴获了不少好东西。不过窦将军觉着这匕首最适合夫人,因此让人不远千里送来。见夫人喜欢,想必窦将军心里也是高兴的。”
陆瑾娘轻声一笑,“你这人倒是会替他说话。说的好似你亲眼看见一般。不过这礼物我的确喜欢,非常喜欢,很不错。”
“夫人喜欢就好,奴才先下去,夫人若是有事叫奴才就可以。”
“去吧。”
等到一个人的时候,陆瑾娘才拆开信件。看到开头,陆瑾娘脸就红了,若非鼓足了勇气,只怕是没办法接着看下去。只因窦猛在开头竟然写道:“吾爱!”若非信件里面有提到陆瑾娘,陆瑾娘都要怀疑这封信是不是送错了对象。
陆瑾娘拍拍自己的脸颊,好个窦猛,竟然敢写信来调戏她。等将来见了面,定要当面问问他,到底知道不知道危险。这封信若是落到别人手里面,窦猛极有可能没事,而陆瑾娘最有可能就是死路一条。想到这种危险性,想到窦猛的肆意妄为,陆瑾娘真想狠狠的冲窦猛吼一声。他这是成心的吧。
看笔迹和墨水的深浅,这封信显然不是在一个时间内写的。上面啰啰嗦嗦的写了许多,写了刚到西北的时候如何威风的收拾了别人。又写到在草原驰马的畅快,还写到一些所见所闻,战争的残酷性。还写到如今西北很冷,非常冷,好在物资还算充裕,士兵都换上了新的棉袄。不过好多士兵拿了新衣服都舍不得穿,全都收起来,说是要寄回家里。还说开战前,将过去半年拖欠的饷银都发了下去。所以大军开拔的时候,士气很好。大家都想着要报仇,要将鞑靼杀的屁滚尿流。还写到伏击敌人的时候,如何的危险如何的想念京城的生活,却又觉着刺激痛快无比,男人在世就该杀杀杀。
看到血淋淋的三个杀,陆瑾娘只觉着那杀气透过纸张扑面而来,似乎已经身在西北大草原上。窦猛伏击成功,又带着队伍追击鞑靼的主力部队。真正的是将鞑靼杀了个屁滚尿流。最要紧的是这次伏击这次进攻是配合大部队的动作,也就是说太原侯初一开战,就是首战胜利。
窦猛在草原追击鞑靼大部队,结果还遇到已经走投无路,没了粮食,衣不蔽体,即将消亡的齐正天一部。当窦猛遇见这群幸存者的时候,这群人不会比边关里面的乞丐好半点,那脸颊完全凹陷下去,个个皮包骨头。那么一个大块头的男人,瘦到只剩下一身骨头。马早就被杀了来吃。没了马,茫茫草原这对军人自然无法凭借自己的双脚走出草原。加上还要时不时的抵挡这鞑靼的袭击。所谓英雄末路不外如是。见到窦猛一部人的时候,齐正天那些人就跟见到亲娘一样。那么高大的汉子,死都不皱一下眉头,却在见到窦猛的时候,哭的跟个孩子似得。窦猛这个硬汉子都不忍再看下去。
看的出来,窦猛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情绪很激动。短短几句话,都说杀,无数的杀。可见窦猛对鞑靼的仇恨,对战争的渴望。
首战告捷,捷报还在路上。显然窦猛的信使比朝廷信使要快,陆瑾娘比京城大部分人都要早知道这个消息。陆瑾娘笑了起来,谢天谢地,总算是首战告捷。这个事情在有关于上辈子的记忆中是不存在的,或者说那时候的陆瑾娘根本就没有去关心外界的事情。身边也没人同她议论,自然也就无从得知。或许是因为重生,或许是别的原因,很多事情同上辈子都不一样了。或许在上辈子,鲁国公与齐正天都好好的,五王爷也没有被太子一而再的攻击。可是谁知道呢?至少她这个重生的就完全不知道。
陆瑾娘将信件反复看了两三遍,仔细的折叠起来。她很清楚,这封信不能让人看到,这就是个火药桶,一点就着,必须要尽快处理掉。理智如此,情感上陆瑾娘却有点退缩。
舍得吗?不舍得!
陆瑾娘将信纸贴着自己的脸颊,闭上眼睛,似乎能从信纸上感受到窦猛的气息。那是男人的气息。陆瑾娘的脸微微红了,却又笑了起来。笑容纯真。最后陆瑾娘将信件枕在枕头下面,就那样睡了一晚上。等第二天起来的时候,陆瑾娘即便再舍不得,理智也占据了上峰,一把火将信件给烧成了灰烬。
这一把火烧的不光是信件,还有梦想,还有幻想。没了幻想后,人自然可以冷静的活着。
房里多了把价值不菲的匕首,瞒得过别人,却是瞒不过荔枝这丫头的。
荔枝收检箱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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