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孟令君已经领着李重来到自己房间,推开里屋门,从兵器架上取下一柄长刀:“你自己挑一件兵器。”
李重十分疑惑的问道:“师兄你不是用扇子的吗?”
孟令君回过头,神情肃穆的说道:“扇子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杀人的,杀人还是刀枪好。”
“知道了!多谢师兄。”李重伸手取下一柄长枪,放在手里抖了抖,感觉重量还可以,心里油然升起一股感激之意,他知道这柄长枪是孟令君特意为自己准备的,因为以孟师兄的武功根本用不到这么轻的武器。
孟令君笑道:“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件软甲,由南海鱼人毛发与金丝编制而成,可挡刀剑弓弩。但你也不要大意,再好的软甲也挡不住好手的刀剑,你的对手虽然说不上高手,但也比普通士卒强的多。”
李重咬牙道:“没有软甲我也不怕。”
孟令君哈哈笑道:“不怕就好,换好衣服咱们就去杀人。”
…………
二人骑着马前往临仙镇,李重有些不解的问道:“师兄,咱们琼华派也算是顶级门派了吧?什么人还敢到咱们的地盘找死呢?”
孟令君哈哈笑道:“总有心存侥幸的人,你前些天阵子不也遇到一个,咱们这次收拾的是几个……坏人,还是被吓破胆的坏人。但你要知道能吓跑坏人的不一定是好人,也可能是更凶恶的坏人,你觉得坏人是更怕咱们还是更比他们凶恶的坏人?”
李重恍然大悟,这就是冒险版狐假虎威,大坏人肯定不敢来临仙镇闹事,而坏人只需要赌一把隐蔽性,不被琼华派发现就行。不过这次的坏人不太幸运被发现了,李重没问具体原因,十有八九是个意外。
二人来到县城门口,孟令君身手叫过一个衙役,大刺刺的说到:“你过来一下来,跟我走。”
孟令君态度十分嚣张,李重就算使唤人也会称呼一声老兄,但谁让孟令君出身好呢,衙役在他眼里根本没地位,人人平等在现实社会都不现实。三人在镇中游玩了一阵,等到黄昏时分孟令君这才招呼一声,带着李重和衙役前去办事。
看样子孟令君早就知道贼人藏身的地方,兜兜转转,三人来到一个大宅院门前。这座宅院孤零零的,独门独户,门口挂着两个红灯笼,但看样子就已经很久没用过,颜色泛白,连灯笼纸都已经破了,几棵大树竖立在门口,被夜风一吹瑟瑟作响,平添几分荒凉的气氛。这种情况很正常,主人不在家,正门很少使用,仆人不偷懒才奇怪。
翻身下马,孟令君伸手弹了一下大门,发出“咚……”的一声,随即一掌拍在门板上,轰然一声巨响,门闩崩裂,偌大的门板向两边倾倒,李重面前豁然开朗。
“到你了。”孟令君示意身后的衙役上前喊话。
衙役咽了口唾沫:“孟公子,贼人叫什么名字?”
“忘了。”孟令君的回答差点让衙役吐血,他只能硬着头皮喊道:“里面的人听着,我是临仙镇衙役王五,快快出来接受盘查,隐匿不出者死。”。
李重低声问道:“师兄,贼人不会逃跑吧?”
孟令君笑道:“跑了正好练习一下追踪之术。”
天还没黑,孟令君破门而入的动静极大,再加上衙役王五喊话,很快就来了好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青衣老头,虽然一身仆人装扮,但老头步履之间趾高气扬,他身后跟着一个三四十岁的黑衣汉子,李重立即把目光放在黑衣汉子身上,无他,这位带着兵器呢,脸上还有一道刀疤。
不等别人说话,孟令君就高声道:“就是那个穿黑衣服的,杀了吧。”
青衣老头本来盯着衙役王五看,闻言把目光转到孟令君身上:“这可是闫侍郎府邸,你们无凭无据就敢……”
孟令君嗤笑一声,顺手把李重推出去:“没打算跟你讲证据……”
在来的路上李重就下了无数次决心,所以并没出现临场手足无措的情况,他顺势向前奔跑两步,双手一摆,长枪指就向黑衣人。
黑衣人肩膀一晃,顶开老管家:“老叔闪开……”
这厮还有些良心没拿老叔当挡箭牌,腰间短剑出鞘,斜劈在李重的枪杆上,李重长枪在腰间盘旋一圈接着用枪尖划向黑衣人。
一招过后,两人心里同时一喜。
黑衣人真是坏人,姓闫名七、在武林中还有一个外号叫一阵风,这个外号不是说闫七轻功好,而是说他抢完东西跑的贼快。闫七手里的短剑是一柄好剑,有点名气,差不多接近削铁如泥的程度,这把剑的上一任主人就是乐浪郡最大的强盗头子张雨亭。闫七本来在大贼头手下混饭吃,头几天闫七终于找了个机会偷到宝剑来投靠闫侍郎,宝剑就是他的敲门砖,没剑不行,闫七和闫侍郎的关系太远了。
闫七本打算一剑砍断李重的枪头,再趁机挟持李重逃出去,不过李重的长枪实际上比短剑还值钱呢,闫七当然砍不断了。闫七也试探出李重的武功不如自己,原因很简单,他能用短剑轻易拨开长枪。
李重惊喜的也是闫七武功不咋地,他第一枪充其量施展出五分力气,感觉闫七的力气比自己还要差上几分。不是李重不想一鼓作气刺死闫七,头一次杀人手软心慌发挥不出实力是很正常的现象,第二枪就好多了。
“当……”闫七勉强挡住第二枪,人却被带歪两步,闫管家见势不妙厉声喝道:“还有没有王法,再不住手我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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