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扔下汽车
达的箱包却没处放了。她翻检了驼队带的货物,决定箱军火全部丢弃。空出箱子来装自己的包。
那箱军火只是普通货色,格伦一点看不上眼。可是,刚在布阿井干了那么大的事,他不希望别人顺藤摸瓜,找到驼队的行迹,所以。他坚决反对沿途丢弃货物。
女人一旦偏执起来是无可理喻的,为了自己心爱的手袋。琳达焕发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她彻夜不睡,在沙丘里挖了个巨大地沙坑,只为掩埋那箱丢弃的军火,空出箱子及骆驼。
可是,理论上,这匹驼队的货物都属于舒畅,所以。看到舒畅醒来,又情深意长说了一句“我爱你”,她立刻联想到对方的魔鬼性格,担心这是惩罚她的先兆,所以。先发制人,抢先道歉。
“扔了就扔了”。舒畅不以为然的说,他翻身跳下骆驼,极目向夕阳落处眺望:“呼吸真好!”
他感慨地说。
格伦不愧是狼人。他一个人把这一百余匹骆驼照顾地很完美。原本,整支驼队至少需要二十名驼夫,但现在,他一个人就令上百只骆驼服服帖帖跟着他走。
现在驼队正向西方行进,落日底下,格伦牵着首驼,在茫茫的黄沙上沉稳地迈着大步,那形象活像一幅剪纸画。
琳达还忐忑不安的牵着她的宝贝骆驼,尾随在舒畅身后,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走。舒畅翻腕看了下手表,忽然嘬唇打了个响亮的口哨,整支驼队齐齐的站住了脚步。
格伦拽了一下首驼,一向听话的首驼现在脚下纹丝不动。他扔下缰绳,回身向舒畅走来。
这声口哨来自驼队原先驼夫的记忆,而格伦一向以种族特性指挥骆驼,遇到这种天长日久的训练口哨,骆驼当然条件反射地遵从了旧日指令。
“就地扎营?”格伦征询舒畅的意见。
“杀骆驼,丢货物。”舒畅下了命令。
格伦瞥了一眼舒畅的手腕,他手腕上带的是一只美军陆战队员配备的特种电子表,现在表盘上正显示着一幅卫星定位画面。
“你确信?”格伦寻求确认。他并不反对丢弃货物,杀骆驼。他们偏离沙漠驼队固有地路线已经三日,这片地域恰是最理想的隐藏点。
沙漠里没有路,所有地路线都是以水源而定。不管走私商队的路线多么隐秘,他们最后仍要采用两个水源地之间最近的路径。
每个部族都掌握几条隐秘地水源,经过千年的经商,大多数驼队的路线都已经固定,那些偏离了正常路线超过一日以上的沙漠,也许一万年都不会有人踏入。所以,此地隐藏正好。
但格伦这话还有另一层意味,不知情的琳达立刻跳了出来:“不!你不能这样做,这批货物价值数百万美元,里面还有你喜欢的各种手表,我希望把它们带出沙漠……我坚决要求把它们带出沙漠。”
格伦没有说话,舒畅望向驼队,从首驼扫到尾驼:“有主的骆驼都打有烙印,这批骆驼一旦在集市上露面,人们马上知道它们属于谁,而且我们另有目的。”
琳达没问他的“另有目的”是什么,当遭遇沙漠驼队时,伦毫不劝阻,而后,他动身迎接舒畅,他们牵回了整支驼队,事后并未向她解释。
这些行为,琳达看在眼里,虽然她早已习惯了舒畅做事鬼鬼樂樂,可依然感觉到自己在队伍里成了外人,成了整支队伍的拖累。
也许,她当初硬要参加这支队伍犯了一个大错误。
看到舒畅显得颇为难,琳达决心挽救这个错误:“也许,我在队伍里帮不上什么忙,也许我可以牵着驼队继续前行,而你们干你们自己的事。”
她说完这句话,发现舒畅的表情很轻松,似乎她的话正中对方下怀,她稳了稳心神,晃了晃脑袋,以晃掉那些不好的想法,接着说:“我既然不跟着你们走,那就可以打开卫星定位系统,按图拉姆的指令前进。我在明处,这样行进恰好可以掩护你们的行动……这不是教科书中常说的‘掩护操作’吗?
有了图拉姆的卫星定位,我可以在距离城镇一日的行程里宰杀骆驼,而后徒步行进到市镇,雇人来拉运货物——只是最贵重的货物。其余那些货物,你可以在这里抛下,比如,我们不需要的那些军火……”
舒畅重重的点头,表示欣赏她的建议:“留手表……”
顿了顿,他看到她期盼的目光,又补充说:“还有那些箱包手袋!”
格伦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雪茄!”
“当然!”琳达爽快地应承着。
这批货物里面数箱包占得体积最大,一只桃木箱只能装30只箱包,却可以装千余只手表,至于雪茄则可以装上万只,甚至可以装入箱包里,完全不占用多余体积。
上品的雪茄气味芳香,装入箱包里不仅不污染手袋,反而替它增色不少。因为买得起千(欧)元包的人,一定了解上品雪茄的味道,不会把这芳香当作污染。
琳达得了许可,心里也知道占了大便宜,马上快乐地回复:“好呀好呀,就这么定了,你的伤刚好,挖坑的事我包了!”
看了琳达的动作,才知道什么是“坑王之王”,据说起点第一坑王“天下无智”两年挖了十五个坑,可琳达一眨眼的功夫就完成了十五个……嗯,如果加上她前几天完成的那个超级大坑,更无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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