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萧廷没有如她所愿,直接和书童先走了。
好失望!君缘耷拉着脑袋,好不容易出了绝情门,见到了个帅哥,竟然被拒绝勾搭了!哎~
丧气地在大厅吃完了早餐,顺便打听了这里有没有卖马的,她身上大包小包一大堆,背在身上实在是很累啊。
可惜这里不在闹市,平时人也少,卖马的实在很少,好不容易打听到一家,结果还是一匹小马,看着就不忍心骑。
小马枣红色的,瘦巴巴的,骨头都突出来,君缘不忍心,便买了下来。
就算现在不能骑,被东西……算了,她还是自己背吧。
小马走了几步,开始还没注意,等多走了几步才发现后边一条腿走些瘸。
骗子!还骗了她一两银子!
站在原地生闷气,小马似乎是怕她抛弃它,头凑到她脖子那里蹭蹭,还伸出舌头舔。
君缘忍不住笑,“算啦,就当是日行一善。不会扔了你的,放心啦!”顺手摸摸它的头。
小马虽然有残缺,但很听话,还通人性,一两银子也算值了。
牵着马回了客栈,让客栈小二帮忙喂食,回房把东西收拾好装进一个大包裹里,结账,又买了几根胡萝卜,一些干粮。便顺着最宽的一条道走。
一个年轻貌美女子,背着个大包裹,牵着匹瘦弱的小马,总是很引人注目的。
太阳高升,走了一上午小马也累得不愿意再走了,君缘也累了,便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注意。
从包裹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喂给小明,小明是她刚给小马起的名字。
小说里,动画片里都这么说的,主角不都喜欢给马喂胡萝卜吗?
小明一点也不挑,给什么就吃什么,君缘自己就吃客栈买的干粮。硬邦邦的,又难嚼,粗得她都吞不下去。幸好她还买了些零食,吃两口干粮,吃一口云须片,勉强也能吃下一整块干粮。再喝点水,也就饱了。
小明食量倒是挺大的,吃了带的干粮的一半,胡萝卜又吃了七八根,又牵着去小溪边喝足了水。
“难怪你的主人不要你呢,吃得这么多,普通人哪养的起你!”君缘摸着它的头道。
小明讨好地蹭着君缘的胳膊,咬着她的包裹。
“这个不能吃,你都吃那么多了,不能再吃了!”
小明仍旧咬着往后拖。
君缘也不放手,盯着它的眼睛,严肃道:“不行!”
这才松开包裹,仍旧站在那儿。
背着个大包,走了没两个时辰又想休息。
不远处突然传来□□声。
君缘立刻活过来,“小明,我们去看看!”背着个大包,迅速跑过去,小马在后面跟着。
近了才看见一群人鼻青脸肿地躺在地上,衣服似乎被什么割破的,勉强挂在身上,只能遮住重点部位。
这群人都是年轻人,看上去年轻力壮,一边是散落的兵器,斧头,大刀。
“强盗?”
一群人盯着君缘手里的剑,齐齐摇头,“不不……”
“押镖的?”
又是摇头。
“难道是武馆的?”
继续摇头。
“没意思。”除了摇头还是摇头,一群无聊的人。
刚升起的兴致都没了,有气无力地牵着小明离开。
“还以为有机会惩奸除恶呢!”
刚捡起武器的人连忙把手里的家伙有多远扔多远,“我们是好人,真的是好人。”
连话都不会说,一看就一副老实样,不说也知道是好人。
不远处刚离开的萧廷主仆二人正听见这话,老实人?这年头强盗都成好人了?
砚台回头看,“公子,是早上那位姑娘。”
萧廷点头,“我知道。”
没走两步就看见早上的帅哥停在前面,惩恶扬善算什么,帅哥才是正道。
正要抬脚追过去,突然想到,这样会不会太没形象了?
看那主仆二人似乎要离开,形象什么都是浮云,牵着小明小跑着追过去。
“公子,好巧啊!”君缘眼睛睁着大大的看着萧廷。
“确实好巧。”萧廷心中好笑,“姑娘这是去哪里?”
此时不勾搭更待何时,“公子叫我君缘就好,只是随便走走,没想到与公子同路。”这就叫缘分啊缘分!
“在下萧廷。”萧廷笑道,“这是砚台。”
“萧大哥好,砚台小哥好。”
萧廷又是笑,右手掩饰笑容,清咳,“君姑娘客气了。”
要不是看在公子高兴,早就赶走了!砚台一边对自己的称呼不满,生闷气。
“沿着这条路直走,快得话,三四天便能到新圩镇。君姑娘可是往新圩?”
新圩?君缘压根儿不知道那里,还是点头,“是的,萧大哥也是去那里吧?”是吧是吧,肯定是的!眼睛眨巴眨巴,盯着他。
“我和砚台要往潼关。”这话说完他都能感觉到眼前的姑娘有多失望了,“不过,途中正好往新圩镇补充些干粮。”
砚台在一边,抱着剑,没有说出,去潼关只有经过新圩一条路,公子既然这么说了肯定有他的用意。
用意?萧廷笑,不过是看面前的女子好玩,逗逗她。
君缘一时失望,此时又兴奋,“那我们正好同路,不若结伴同行,一路也好有个照顾?”
“也好。”
太好了!
近距离接触男神!萧廷在她心里已经从帅哥晋升为男神了。
有男神一起赶路,男神还把她的包裹交给砚台背,好体贴!好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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