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思考了片刻,问道:“你说的是牧场?”
林诺突然停下手头的工作,咆哮道:“缺少我们的协议!我履行了协议,帮你摆脱了贫困,你如今不再是个穷鬼了,如今轮到你履行约定,我帮你猎杀妖狼,可不是为了陪你养牛!”
这是个让人头痛的问题,李凡让步道:“你可以用我的灵力施展巫术,只要别吓到我的牛就行。”
林诺恼火道:“我能施展什么巫术呢?难道对你的牛施展吗?在这种鬼地方,连个像样的对手都找不到,我要的是战斗!”
李凡示意伙伴先冷静下来,商量道:“你的意思是?”
林诺认真的说道:“你有没有考虑过,草原之外还有广阔的世界。即使在草原,你也可以活得更精彩,有太多值得尝试的乐趣,比养牛有趣得多!至少你可以先参加草原聚会,展示你的才华。”
李凡挠头道:“不到六岁的时候,我就要为第二天吃什么发愁,我从来不考虑长远的事,顺便说一句,我的手在发抖,别毁了我的角弓。”角弓,顾名思义由兽角制成,毕竟是混饭的家伙,李凡的弓看似稀松平常,除了尺寸偏小,选料方面还是很讲究的,将弓弦换成妖狼筋之后,也能算得上是个小极品。
李凡惊异的发现,他的手指竟然能灵巧到让自己都难以置信的程度,控制一柄灵巧的小刀,飞快的在弓胎上舞动,犹如水到渠成的顺畅,繁复的图腾一撮而就,灌注了灵力之后,图腾仿佛被赋予生命,跳动生生不息的脉搏。
“生命由两部分组成,灵和身体,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失去灵的身体就成了尸体,反之亦然,失去身体的灵也难以为继,不过,这是一般的认识。有一个喜欢思考的巫师发现,灵才是生命的载体,生物的能力乃至思想都是通过灵来传递。与灵比较,身体的作用十分有限,充其量是装载灵的躯壳,形象的说,就像是个容器,不过灵又必须依存躯壳才能长久存在和成长。于是,他设法将灵与原来的躯壳剥离,依附在别的物体上,在世俗的质疑和蔑视中,他经过不懈的尝试,最终获得了成功,他的理念得以证实,人们将他称为夺灵师,他创造出的巫术被称为夺灵之术,也就是你现在见识到的巫术。”林诺不是喜欢张扬的人,没有说出夺灵之术在他纵横的时代业已失传,他能凌驾众多同道之上,也和夺灵之术有很大关系。
妖狼被箭射中快速死亡,秘密在于箭杆上的图腾,它的灵被强行抽取出来,封印在那支箭里,如今被林诺移了出来。
不久前仍是活生生的妖狼,如今变成一团幽绿光球,依林诺所说,妖狼的凶悍、残忍,以及强横的能力,都隐藏在这枚光球之中,不过,这些能力需要载体才能释放,林诺将妖狼的灵依附在了角弓上。
外观看不出多大变化,入手才能感觉得出,角弓仿佛活了一般,它不再仅仅是一件武器,还是主人的伙伴,捡到宝的李凡欣喜若狂。
“用妖狼血浸泡至少三天。”林诺越加臭屁了,语气不容质疑,不过感觉怪怪的,有一丝哀怨的味道。
接下来的三天,李凡动手实施他的计划,一切都很顺利,他知道在什么地方能买到既便宜,又健壮的牛,也知道如何讨价还价,他编了个故事让母亲相信,他打猎捞到了一笔小钱,纯粹是出于运气,没有冒多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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