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在灼热的大陆上,天气焦金流石,蝉喘雷干,叶凡天恨不得脱掉身上所有的衣服。
凡天已经步行七天,坐车两天了,他此行将要去的是令妖魔仙神人类都恐惧三分的——日光城。
日光城的夏日可畏,火伞高张,是列云帝国最热的城市,叶凡天选择此地的目的就是为了训练自己的耐力以及等级。
“地舞玄灵剑,好名字啊,我以后叫你地舞呢,还是玄灵呢?”凡天摸了摸身后的剑,道。
“凡天哥哥!”一个稚气未脱的声音从剑内发出,顿时将叶凡天镇住。
“你是个女孩啊,我还说男孩叫玄灵,女孩叫地舞呢,那么我也后就叫你舞儿了!”叶凡天将背后的剑脱下,持在手上,细细的抚摸了一下剑身外的黑布,这是叶凡天第一次听到地舞玄灵剑的声音,舞儿不禁笑了起来。
武器也和人类一样,有等级,到了聚气九阶的武器,需要往武器内注入人或兽的元神,才能晋级到凝神阶,凝神阶武器元神的智慧和人类十岁左右孩童的智慧一样,随着等级的增高,智慧也不断的提高,到了一定的高等级,就能化身为人形,就像凌霄老前辈一般。
“舞儿,你曾经是人还是兽啊?”叶凡天道。
“凡天哥哥,一看你就是没用过武器,我一个刚有元神的武器都知道,我们前世记忆早被封闭了,现在我的元神和这把剑融在了一起,我也不知道我曾经是什么。”舞儿道。
“好吧,原来是这样,总之一路有你就好多了,有个武器,咱们就是相当于有两个强者了!”凡天振奋道。
“恩!”一阵稚嫩的声音从剑内发出。
凡天有点不敢相信,真的如果有一天舞儿等级可以化为人形,那是不是会是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城倾国的女孩呢,这令凡天垂涎欲滴,显示出他好色的本性。
一刻也不耽搁,凡天开始快速奔跑,像那驰骋的野马,飞快奔向日光城。
叶凡天十六岁就已达聚气七阶巅峰,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身材和普通人一样,但五官端正,容貌挺俊俏的,黑色长发到肩,有时会用布巾绑在头发上,眉宇之间透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总之外人第一次见了叶凡天,就有种如同见了自己亲人的感觉,十分亲切,阳光帅气。
又经历了两天和太阳的斗争后,日光城三个镌刻在城门上的金色大字终于映现在叶凡天眼内,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凡天拖着疲累的身子向城内走去。
日光城比起青山城,无论是从风土人情,还是风土地貌,还是第一感觉,都要差了好多。
青山城居民乡里乡亲特别友好和善,脸上都带着喜气,风景那更不用说,青山城一进城内,呼吸一口空气都给人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而日光城居民则带着疲累的身子,脸上布满了不情愿与不乐意,都是堆在一起的皱纹,风景那就是除了正街道以外都多多少少有黄土,一进城就感觉特别炎热干燥。总之,青山城给人一种绿色,而日光城确是给人一种黄色。两座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凡天顶着烈阳,脚踏炽地,对于凡天来说,钱他带的足够多,就这样入住到了一家小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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