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一切完工,看下时间。“靠!忙活这些竟然花了我两个小时时间。下回不买这么多花了,累死了!累死了!”嘟嘟囔囔地爬到了床上。靠在床头使劲伸了个懒腰,然后打开电视看了起来。
“妈的!什么烂剧情啊!编剧是干什么吃的!”
“导演是怎么搞的,弄个‘花瓶’上来做主角。花瓶!我讨厌花瓶,那妞肯定跟导演有一腿!”
换了几个频道,发了几句牢骚。本来就是嘛!现在的电视剧,大多都是些无病呻吟,在不就是娇柔做作,要不然就是小题大做的。算了!还是古龙大侠那部,已经记不清翻过多少遍的《多情剑客无情剑》看起来要爽些!
我第一次接触武侠小说,是再小学五年级。看的第一部武侠小说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看过以后就开始疯狂迷恋小李探花的飞刀。说实话李寻欢的性格,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特别是他对感情的处理方式,是我不敢苟同的。他还算是男人吗?因为朋友喜欢上自己的未婚妻,就抛弃那个深爱自己的女人,还把人家拱手送人?他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很讲义气了是不?以为时间能让林诗音忘记他,从而喜欢上别人?可是结果呢?他能忘记林诗音吗?林诗音忘记他了吗?明明只要伤害一个人,大家就都会没事的。他却偏偏搞的那么多人一起跟他伤情,那种事我绝对做不出来。跟他比起来不管是阿飞,还是那个我最最喜欢的孙小红都可爱了许多。就连那个笨苯的林仙儿,也比她的原型,《三个火枪手》里面的恶女‘米拉迪’可爱多了。
“嘿!太帅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看到李寻欢解决掉上官金虹的时候,我把书一放,找了副扑克牌出来。一边飞一边喊“例不虚发!例不虚发…………”
哈哈!大家不要笑我,都说过了我是疯狂迷恋嘛!
玩儿的正爽呢,好象听到有什么东西倒地的声音。不会进来小偷的吧!妈的!物业费交那么多,保安怎么不干活呢?
到大厅一看。晕菜了!那个贼还不是普通的笨。被凳子就给摆平了,此时还四脚朝天躺地上晕着呢!走到他身边,用脚踢了踢他“起来!起来!没见过这么笨的蛋。哪儿有象你这样不小心的贼啊,偷东西都会被凳子绊晕?”
“别跟我装死,喂!我在跟你说话呢!”还是一动不动,那家伙衣服的样式比较少见,除了那些亮晶晶的纽扣还发着光以外,连衣服的颜色都看不清楚,以为上面黑一块黄一块的“你怎么把自己弄的象泥人,看你挺俊秀的样子,怎么那么不讲卫生?醒醒!装死也没用,警察局你是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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