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快要落山的太阳,又看了看面前帽子里那稀稀拉拉的硬币纸币,我不禁叹了口气。
看来,今天也就只能这样了——我也真是找死,街头卖唱却偏偏去弹重金属摇滚,想想还有昨天的乡村音乐,前天的轻金属……不过也没办法,刚来这个世界几天,我得找准了这个世界的流行走向才能更好地活下去——毕竟,我擅长的只有这个。
没错,我穿越了,至于怎么穿的我也不知道,只记得当时我的演出刚刚达到高潮。
我叫什么就不说了,因为没意义——只要知道,我喜欢音乐,擅长吉他,混在地下乐坛,这些就够了。
不是我不想往上混,实在是因为……老子不知是什么时候得罪了演艺圈中的某个大佬,能在地下混都是因为我的人气高以及……我还算是练过的缘故。
前几天,家里终于对我发最后通牒了——我要么回家,要么连地下乐坛也混不了。
那时我才知道,我为什么上不了地面。
没办法,凭家里的势力,想收拾我这个家族的叛逆,还真跟捏死只蚂蚁一般。
那就只有放弃了。
但就算是放弃,我也要放弃的轰轰烈烈。
于是,我的告别演出开始了。
用尽积蓄,我将这次演出的规模搞到最大,效果搞到最好。也许是知道我这是最后的疯狂的缘故,家里也没有为难我,演出非常顺利,至少没人捣乱,这还是那所谓的得罪圈中大佬之后的第一次。
那一次,我也发挥了我最高的水平,但也不明不白的来到了这里。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我的适应能力还是很不错的。而且,我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这个世界类似于我那里的现代,说的也是英语(英语难不倒我)——要不是在地图上看到了完全不同于地球的大陆,我还真以为我瞬移到了欧洲。当然,是现代的欧洲。若是真的到了中世纪,估计我这点本事还真就不容易养活我自己。
不过,单单是穿越还不是最让我不爽的事。
我捡起帽子,整理出里面的钱——还好,钱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在最便宜的旅店里住一夜外加一顿最便宜的晚餐。
收拾了一下东西,背起心爱的吉他——这把吉他和我身上的演出服恐怕是我仅有的属于那个世界的纪念品——好了,得走了,这里的晚上是非常混乱的,我只是一个人,还是消停点的好。
这时,我突然发现街口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一个秃顶的猥亵男,配合他鼻子上贴的那块纱布,他那张脸显得更加猥亵。
一看到我,猥亵男就指着我大声喊道:“就是她!抓住她!”
之后,那群人就向我冲了过来。那猥亵男一边跑还一边念叨着:“臭婊子!让我逮住你,我一定要你好看!”
这句“臭婊子”顿时让我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突的蹦了起来。
没错,最让我不爽的事情,就是原本身为大老爷们的我,穿越后竟然变成了女人!
我可以肯定,我绝对不是灵魂附体,因为胳膊上那个漂亮的蝴蝶形胎记不但在,而且没发生任何改变,所以我可以肯定,现在的身体是我的身体,只是变……变身了……真是不爽啊,虽然没经过手术,毫无痛苦,但是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变身……实在是令我不爽到了极点。
而现在,猥亵男的那句“臭婊子”更是让我的真火“腾”的一下窜了上来。
看到猥亵男那令人忍不住想要踩两脚的脸,又瞧到他鼻子上那块纱布,我也想起了他来找我麻烦的原因。
那是昨天的这个时候,我正准备收拾走人,刚巧猥亵男和几个人经过这里,猥亵男看到我后对我说了句:“妞,给爷唱一个!”之后抬起手就奔着我的脸摸了过来。
结果下一刻,我的吉他干脆的砸在了他的脸上。
要知道,虽然我很爱护吉他,但并不表示我是个把吉他当祖宗供着的人。相反,吉他不仅是我的伙伴,我的乐器,更是我的武器。
没穿越的时候,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只能混地下乐坛,但就是在地下,某人也不会让我舒服的混下去——我的演出经常有人捣乱,所以打架是家常便饭,用吉他砸人也就成了常事,为了让自己的吉他在不耽误弹奏的同时还能兼职砸人,我特地给吉他做了一系列改造。至于改造的结果,虽说从整体来看吉他离武器这个词还差得远,但其能砸人的地方却不比管制刀具差。
当然了,用吉他砸人只是最后的手段,毕竟吉他声一断,演出就肯定中断。所以一般情况下,我都是用脚踢人的,为此我还专门修习了卡波拉踢术。虽然程度还算不上大师,但是一边弹吉他一边踢人,我还是能做到等闲五六个人近不得身的。
所以,在下一刻,跟着猥亵男的两个人也被我麻利的踢翻在地——梁子,就这么结下来了。
今天再次听到猥亵男的声音我就有些火大——昨天多踢他两脚好了。
顶着满头暴起的青筋,愈发火大的我也马上做出了行动——转身就跑。
废话,不跑能行吗,对方至少有五十人啊,我虽然经常打架,但五十人却绝不是我一次性能对付得了的。
一边跑一边拿下帽子——毕竟这也算是吃饭的家伙,我轻蔑的回头看了眼追我的人群——追吧,小子们!本大爷虽然没什么优点,但身体绝对是一级棒的,因为我的理念是“想唱好重金属摇滚就必须要有一副好身体”,所以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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