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千里俯身趴在马背上,不断催打着小黑,自从出了北门之后,他就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奔跑。现在已经足足跑了一天了,也就是小黑天赋异禀,不是一般的骏马,否则早就累得虚脱了。也正是因为他这般疯狂的奔跑,轻而易举的将后面的追兵给甩出老远去了。
尼克的手下还要护卫商队,肯定不敢走得太快,想要追上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狼千里为了更好地吊住身后的追兵,避免他们因为追不上而放弃,去找斯丹尼他们的麻烦。他一路上肆无忌惮的留下自己的痕迹,恨不得把自己的行进路线留纸条告诉尼克·银,以此来吸引,准确来说是激怒他们,保证他们一直追杀他自己。
飓风城往北,直到狮虎山脉的边缘,这一路上全都是一览无余的茫茫戈壁,最多是出现一些不高的土包。在这种环境下,想要追踪一个根本就没有掩藏自己的行踪的人,不要太容易。
狼千里奔逃了一天,吃喝全都是在马背上解决的,一天下来,难免感觉浑身都要散架了一般。这一天的奔走,他确实是累的够呛,不过从他行动的路线来看,他对于这飓风荒野可谓是了如指掌。在几乎没有参照物的荒野之上,他的行动路线,目标明确,没有走过一次冤枉路,直奔狮虎山脉而去。
因为狼千里对于所有事物都有一份新奇,斯丹尼他们就先入为主的认为,狼千里是一个刚刚离开西望半岛的年轻人,顶多就是本领高强一些罢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眼中的这个出来历练的年轻人,在飓风荒野上讨生活的日子,已经有足足八年了!
这八年间,狼千里走遍了飓风荒野的各个角落,就是从来没进过城。因为,那个人不准他进城,知道那个人死后,狼千里才能够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
一天的奔走,使狼千里找回了往日的感觉,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个人。那个人,狼千里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从来不让狼千里称呼他什么,所以狼千里只能用“那个人”来称呼他。
狼千里十三岁的时候,碰到了那个人,也从此摆脱了他过了十年的乞丐生活。十年,一个漫长的时间,足够使一个孩子忘记自己的一切,忘了自己身世,忘了自己的父母,忘了自己的名字,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那些年里,狼千里在西望半岛到处流浪,碰到过人贩子,在他即将被卖的时候,他逃了出来;碰到过专门致残幼童来乞讨的恶人,也十分命大的逃了出来;每日里饥一顿饱一顿,与野猫野狗抢食,跟比他强壮太多的成年乞丐抢食。那日子,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碰到了那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喝的伶仃大醉从酒店里出来,狼千里凑上前去,顺利地偷走了他的钱袋。这也是他赖以生存的一项技能,只不过,他失手的时候还是比较多的。
就在狼千里捧着沉甸甸的钱袋沾沾自喜的时候,那个人醉醺醺的找到了他,根本没有给他任何反抗的余地,就把他强行带走,横跨了西望海峡,直接把他带到了飓风荒野之上。在这里,那个人没日没夜的带着狼千里狩猎、厮杀,直接用猎物与过往的商队交换物资。因为他们的高行动力和不确定性,这么多年,没有人发现在荒野上还有这样的一对,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出名。
轻轻带了一下缰绳,小黑心领神会的放缓了脚步,轻轻溜达了一会之后,才停下来。
停下来之后,狼千里翻身下马,从小黑背上翻下一卷毛毡铺在地上,然后随意的卸下了小黑身上的鞍鞯,整个人往毛毡上一趟,闭目休息。而站在一旁的小黑却是发出了一阵短促的呼吸声,随着它的呼吸,能听见它浑身上下的骨节都在“咔咔”作响,隐隐有黑色的雾气从它的皮肤下渗透出来,显得十分的诡异。
休憩了有一个小之后,狼千里猛地翻身坐起,双目精神奕奕,浑身上下的疲惫,仿佛都在这一个小时的休息里一扫而去了。站起身来,狼千里拍了拍小黑的后背,空着两只手就走开了。等到他回来的时候,手上已经拎着三只肥大的岩兔。
这种岩兔,专门在有矿盐存在的岩石周围生存,而在飓风荒野上,这些兔子是最好抓的猎物。而且,因为在成长过程中不缺盐分,甚至可以说是盐分过剩,在野外烧烤的时候,真的不用调料,直接就能烤出鲜美的味道。
狼千里很熟练的拢了一堆篝火,用随身的小刀,把三只兔子给处理了,切掉了兔子头和内脏丢在了一旁,架上火堆开始烧烤。
火苗舔舐着兔子肉里滴落出来的油脂,发出“嗤嗤”的声响,狼千里看着跳动的火苗,眼神有那么一阵恍惚。他想起来半个月之前,他给那个人烤最后一顿肉的时候,那个人说的话。
“喂,你跟着我也有八年了。这八年来,我没有给你起名字,现在我就要死了,送你一个名字吧!就叫狼千里好了。”
狼千里清晰地记着,那个人在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十分的古怪。在这八年里,他从未见过他流露出这样的神情,眼神中也充满了缅怀的神采。那个时候,他问了那个人,这个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个人吃力的撕扯中滚烫的烤肉,囫囵吞了下去之后,满不在乎地说:“狼性千里吃肉,本性难移!”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之后,那个人再不说话了,他抓着烤肉,很是突兀的结束了生命,这句话,也成了他人生里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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