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城一所民宅内院一间卧室大床上,躺着一个古稀老妇人,老妇人双目紧闭,脸色苍白,呼吸微弱。
老妇人的床前跪着同样头发花白者,这些人只是老妇人的孙辈,老妇人的儿女已经先老妇人一步去世。老妇人是达城地区最长寿的人,今年已经九十八岁,她的三子两女,都活到了七十多岁或者八十出头才离世。如今老妇人的长孙年纪也有七十出头了,老妇人一家在达城地区是非常有名的长寿家族。
这时节是秋季,屋外阳光灿烂,院子里的银杏树叶在秋风中摇曳,露出累累杏果。风中带动的树叶响声仿佛在传递着什么信息。
陷于弥留的老妇人忽然睁开眼睛,她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什么了,却在寻找着什么。
“亲奶!您想说什么,孙儿在您跟前呢。”老妇人的白发长孙轻握着奶奶手,凑到奶奶面前发问。
老妇人喉咙只发出‘嗬嗬’声。
“亲奶!小辈们都来了,他们在屋外呢,要不要让他们都进来?”老妇人的长孙征求奶奶意见,老妇人的后代太多了,共有两百多人。
老妇人微微点了下头,床前一人赶紧出去唤小辈进来。
两百多后辈全部进屋挤不下,只进来四五十个后辈做代表。等众人进屋,老妇人忽然来了力气,在长孙的搀扶下,半支起上身看向众人。
“...”老妇人的嘴里发出模糊的声音。
“亲奶您喊谁?”长孙可以听出奶奶口里是两个发音,好似是谁的名字。
老妇人摇了摇头,闭上双目没有反应,就在众人以为老妇人陷入昏迷时,老妇人忽然清晰地吐出一串话。
“木头!来!吃食!”
半夜,老妇人停止了呼吸,她的子孙热热闹闹为她办了丧事,因为老妇人活到将近百岁,在华汉帝国非常罕见,是喜丧。
达城居民的墓地在蔚山脚下,老妇人的丧葬队伍行走到墓地口,队伍中的一人忽然指着不远处一高坡惊呼。
“看!看!是神犬!神犬来送老祖宗了!”
众人顺着手指方向看过去,只见高坡顶部站立着一只威风凛凛的棕黑色大狼狗。大狼狗被众人发现,仰天对着天空嘶吼,吼声给蔚山山壁挡回,发出一阵阵回音。
“不亏是神犬,知道老祖宗疼它,来这里送别老祖宗了。”
老妇人生前在达城卖了三十多年的茶叶蛋,木头只要在蔚山,总会寻到老妇人那里吃白食。木头找了长鬓毛为伴后,吃白食就变成一双,甚至有时会带着小木头一起前去。白食吃多,有只小木头还赖在老妇人那里,成为老妇人的家犬。
这种情景一直持续到十年前结束,三十多岁的长鬓毛年老死去,木头自那就很少外出,常年呆在铭辉山谷陪伴主人。而老妇人见不到木头,也不再卖茶叶蛋了,那时的老妇人卖茶叶蛋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一种乐趣。
丧葬队伍停下,老妇人的子孙就如客人到灵堂祭拜那样,用对祭拜客人回拜礼节向着高坡上的木头答礼。
木头最后对着蔚山吼了几声,才掉头向后往高坡下跑去,高坡下的林荫小道,有三人骑着马等在那里。这三人一人头发花白,另两人头发乌黑,留着胡须,看起来三十岁左右。三人分别是大牛、郑钰铭和楚朝辉。
“哎!岁月不饶人,故人都要走了!”木头送别老妇人,郑钰铭触景伤情。
郑楚两人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五十年了,最初相识的人很多都相继离世。每一次的故人离开,郑楚两人都要伤感一番。最近几年,故人老死的频率更多,而郑楚两人一是不再想面对这种残酷局面,另外两人过于年轻的外表也让两人感觉不能再留在华汉。
“我们也应该走了,这里不能再留。”楚朝辉所说的走和郑钰铭的意思不一,郑钰铭是指离世,楚朝辉是指离开华汉。
“朝辉,始才登基三年,最好等几年我们再走。”
随着时光流逝,郑钰铭跟楚朝辉体质衰老缓慢程度越发明显,为了让自己面貌看起来老相,郑钰铭和楚朝辉不得不留起了胡须掩饰。不过等到大帝二十年之后,郑钰铭和楚朝辉用胡须掩饰年龄的方法开始失效,因为两人脸上没有一丝皱纹,发色乌黑,一点都不似五十岁以后的人。
不愿外貌引人注目,郑楚两人很少走出铭辉山谷,除了跟义子义女的家人、信任的部下见面,很少接见外人。连大帝夫妇都少有机会见到两人。
大帝夫妻驾崩前,楚朝辉就开始着手安排到海外隐居事宜,隐居的地方选择在一个大群岛上,看地貌,那地方应该是二十一世纪的夏威夷。夏威夷群岛这时还没有人居住,要到公元二世纪,才会有第一批居民进入夏威夷群岛,到最北部的可爱岛上定居。楚朝辉想在那里打造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那就再等三年,到时无论如何都得走了。”楚朝辉跟郑钰铭定下期限,他不耐烦再为帝国守护,如今的帝国一切进入轨道,已经长成少年,应该让少年学会自己行走。
“好的,三年后听你的。”郑钰铭承诺。
两人身侧的大牛听到他们的对话,不由嘴巴裂开。
“好啊!好啊!三年后我们去那天天下雨的地方看看,再等下去,大牛怕老得坐不了船喽。”
大牛年龄跟楚朝辉相当,有七十出头,除了头发花白,脸上有着皱纹,腰板还是挺直,牙齿也少有掉落,精神气很足,每天依然大口吃肉喝酒。大牛没有成家,他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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