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情上的纠葛,在人类文明史上屡见不鲜。多少爷们儿为了个妞肝肠寸断,生不如死。一双破鞋埃及艳后可以弄得凯撒大帝欲仙欲死、一个病秧子西施弄得民不聊生君臣翻脸、一个肚子上五层米其林的杨贵妃弄得大唐皇帝翻江倒海不理朝政、一个婊子陈圆圆造就了历史前五的大汉奸。
当然了,女人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爷们儿的那颗砰砰跳的炙热红心,就跟这个赖着火灵的大众脸一样,整个大脑都被火灵的三十六e占得慢慢当当,连金花儿的三十八f都熟视无睹。
见他被他手下的壮汉拖走之后,我们几个开始分食烤野猪,狐仙大人直接叼了半头猪,躲到角落一个人享受去了,而金花嫌弃这个太油腻,只吃了个猪蹄,说是美容。而我和火灵则放开了肚子一通猛吃。
“火灵啊,你真不考虑他?我真觉得这男人不错。”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吃饭谈事儿的习惯,好多不好开口的话,在饭桌儿上顺口就能给圆了过去。
火灵一嘴油光愣愣的看着大众脸消失的地方,半晌之后摇摇头:“娘娘,您莫再劝我了。”
我耸耸肩,拎着一大块猪肉,蹭到狐仙大人旁边,在她尾巴上擦了擦手,其实我真挺想用狐仙大人的尾巴擦屁股的,这边儿生活条件太艰苦了,上个厕所都得往河里排,不然没东西擦,要不用树叶要不用竹片,有点太残忍了。
坐在专心吃东西的狐仙大人身上,就听见她嚼骨头时候的咔嚓声,极为不雅,一点都没有一只母狐狸精应该有的优雅迷人。
“晚上是要去老闻那吃饭是吧?”我把手上的骨头扔给狐仙大人,但是却被她划拉到一边。
火灵听到我的话,郑重的点了点头:“闻太师晚上在他的庄园宴请乡里。”
金花半梦半醒的打着瞌睡,这副懒样儿很招男人疼爱,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金花能懒成这样儿,反正她一得了空儿就打瞌睡要不就是发呆,在酒吧的时候她就经常被一些看上很装逼的成功白领搭讪。估计就是这么一副慵懒气质惹的货。
我靠在真皮狐仙垫上,用狐仙大人的毛当牙线一点一点儿的剔牙,瞄了火灵一眼道:“那个跟你求婚的家伙是怎么一个事儿?”
火灵看着远处长叹了口气:“他本是邻边大城一富户之子,我自小就于他相熟,但只视他为左右兄弟,并无男女私情。”
我摸了摸脑袋:“还是个青梅竹马发小儿之间的悲剧故事。”
火灵没太明白那个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说道:“自我及笄之年始至今日,他每年都来迎亲数次。我……我有数次都已然心动,可……”
她还没说话就被金花儿打断了,金花睁开眼睛叹了口气:“我告诉你,你以后要是不后悔,我把头切下来给你当花盆。”
随后金花儿就搂着火灵窃窃私语,完全把我排除在女子联盟之外,完全不考虑我这个娘娘的心理感受。
我没搭理她们俩,趴在依然吃得咔嚓响的狐仙大人背上,享受着春末夏初的和煦阳光。很快我就开始迷迷糊糊了,耳朵里只剩下很有节奏的咔嚓声,接着就不省人事了。
很快,我开始做梦,我梦到我在一个温暖的温泉里,就像一条小鱼一样在温暖的温泉里四处畅游,暖暖的,痒痒的。而且可能是水压的原因,老觉得闷闷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觉得身上越来越沉越来越闷,就感觉冬天被子盖的太厚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
顿时,我在梦里一惊,赶紧睁开眼睛,可发现眼前一片黑暗,而且还感觉毛茸茸的,全身都不能动弹。我下意识第一个反应就是我被狐仙大人给吃了,因为我趴在她身上睡觉的时候她正在吃东西,说不定吃得一时兴趣就直接把我给吞了下去,那我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了,要不从她嘴里爬出去,要不就被她拉出去……
想到这我一阵恶寒,这王八蛋什么都敢吃,也不怕便秘,不过转念一想,吃下去的话,大肠里应该没这么干燥,而且也不能有这么长的毛儿啊,所以我脑袋小幅度转动一下,发现前方有一点点的小光亮,于是我用力朝那个方向爬呀爬呀,很快我的脑袋从那一个毛茸茸的地方钻了出来。
我连忙猛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然后扭头总算看清楚了,原来从刚才开始,我就一直被正蜷成一团的狐仙大人压在身下的草地上当床垫,而狐仙大人现在正睡得香甜。
看着趴在地上足足占了五平方米地儿的狐仙大人泪流满面,得亏我有装甲护体,要换个普通人,一准儿就被这比个河马轻不到哪儿去的狐仙大人把屎给压出来了。
想到着,我撑开她的爪子和脑袋,狠狠用手指戳了一下狐仙大人的鼻孔。
她被我戳得跳了起来,转瞬发现是我在折腾她,她凶残无比的一口把我整个脑袋咬进了嘴里……
顿时,我又陷入了一片黑暗,虽然腰不疼,但是她一嘴儿的烤肉味儿把给给熏得够呛,我连忙抓起她两个前爪,用力开始做起了离心运动。
从远处看我就好像抱着一只加上尾巴比河马大的狐狸在跳探戈一样,这会儿要是谁给我照张照片,那一准儿能上国家地理杂志,而且八成能得金奖。
而这时,两个脚步声由远至近的跑了过来,接着一个人拽着我一个人拽狐仙大人,就往外拔。
“我告诉你,狐狸!你丫要再拿我当垫子,我就把你当围脖儿!”被分开之后,我义愤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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