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实在太瘦了,笑起来就像一棵树杆在摇晃。
维扬和千岩是老乡,两人来孤儿院时就是好朋友,千岩记忆模糊,唯一清晰的是一开始有记忆的时候,身边就有维扬了。他们的故乡是罗省,那是洞天大陆文化底蕴最厚的地方,专出状元探花,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书香门弟,据说罗省的小孩子一出世抱着的不是娘亲的奶而是一本书,所以那里从小孩到老头,都是知书识墨的人,出口就是古文,说得比顺口溜还溜。
一到六岁,维扬都跟家人过着书香门地的生活,可是十年前那场战乱毁了整个罗省,也毁了他的家,从那以后他沦为奴隶,一直到现在。
维扬望着天边那红通通的朝霞,又看看千岩,不禁也叹了口气,他知道千岩志存高远,可是大家都是奴隶身份,在洞天大陆,奴隶就是要背着一个烙印过一辈子的人,你是奴隶就表明你一辈子是做苦力的,永远别想翻身。
蒙冲不明白千岩和维扬两人心中的感伤,只是傻傻一笑,说:“整天那么多感慨愁眉苦笑干嘛呢,整一娘们来例假的样子。干活吧!”
千岩摇摇头,索性坐到一块石头上,这时一群麻雀从头顶飞过,千岩不禁又叹了口气,想起一句很古老的话,脱口而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蒙冲不高兴了,道:“这话我听懂了,说我是雀是吧?”
“开玩笑,认真什么!”维扬拍拍他的肩,然后坐到千岩身边,问:“又想什么呢?”
千岩低头看着身已破破烂烂的一身衣服,问:“我们真的就这么一辈子啊?”
维扬自嘲地笑笑,说:“谁想啊,有人一出生就在贫民窟,有人一出生就睡在纯金打造的床上。有人愁着怎么挣钱,有人愁着怎么花钱!谁有办法呢?这就叫‘命’!”
蒙冲也坐下来,道:“我们这样的生活不好吗?有吃有住,每天和好朋友在一起……虽然有时会受些鸟气,但过后又不会不开心了!”
千岩问:“这就够了?”
“够了。”蒙冲认真地说,“我一出生就在这地方,从小到大看到的也是这个地方,所以我想我死了也在这个地方。在这里生活一辈子。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放羊娃理论。人家问他,你放羊干嘛,他说是为挣钱;挣钱干嘛呢?为了娶媳妇;娶媳妇干嘛呢?为了生娃娃;生娃娃干嘛呢;为了放羊。”维扬笑着说,“知足常乐。千岩啊,有些事我们还不如蒙冲想得通透呢。”
千岩道:“人和人不同嘛。他一出生就是这地方,没到过外面,而我们是从外面花花世界走进来的,怎么会甘心就这么一辈子呢?”
“那你想干什么?”
“大丈夫,理应出将入相,功成名就!”千岩想起自己常常做的梦,握紧拳头望着太阳说出这一句话,“你们两人一个做我军师一个做我的将军,妈的多完美的组合?!”
突然,山下锣鼓喧天,一支长长的队伍打着鼓奏着乐,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往上走。估计是左相的小儿子——去年国子监的武状元——霜少游带着人马来了。
千岩指着山下的人群,说:“你们看,那么多人跟着你,多威风!”
维扬道:“据说那些贵族穿的都是金子打造的衣服,想必很漂亮。”
“是啊,我也想看,本来大家今天都能一饱眼福的,都怪我。”千岩歉意一笑,“对不起啊。”
“操他母亲!是兄弟就别说对不起!”蒙冲一拳击在千岩肩上。
“还是不要羡慕了,人家是贵族,命好,投胎投了个做丞相的老爹。”维扬摇头笑,站起来,“干活吧。下辈子投胎时也找个好爹娘。”
“就是,少做白日梦!”蒙冲扬起锄头继续刨坑。
千岩孤掌难鸣,苦笑一下,拿起了地上的一日果种子。突然,天上传来一声怪叫,接着头顶就暗了下来,大家抬头,无不大吃一惊,只见一只巨鸟飞过,因为身体巨大,遮住了阳光,令得山顶暗了一片。
蒙冲活了近二十几年认识的动物只有人和天马,没见过这么大的鸟,一下子吓傻了,挥起的锄头定在半空,动也不动。
千岩和维扬不禁对视一眼,异口同声说:“大鹏!”
大鹏是最大的鸟,传说“其翼如垂天之云”,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只是平常人是很难养大鹏的,一来这东西是稀罕之物,珍贵无比,二来这是大鹏只吃凤凰果,而凤凰果又是珍稀之物,普通人很难得到。所以大鹏也只有贵族才有。
“天马林是皇宫禁地,怎么可能会让大鹏飞进来?”千岩有种不详的预感。
蒙冲一直盯着大鹏看,心想这么大一只鸟,烤了能吃多少天啊!突然,他看到大鹏背上站着几个人,不禁讶然:“操他母亲,鸟上面还有人——那不成鸟人了?一、二、三……六,六个人!”
千岩和维扬对望,同时想到一样东西,急忙从山顶边缘往下看,只见山下的哨岗空无一人。整座山头警戒全无,难怪有大鹏擅自进入天马林范围。
“刺客!”千岩突然想到这个词,冲口而出,“这些人恐怕是要来刺杀霜少游的!”
维扬道:“大部分的守卫今天都被调到热河操练了。昨天我就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原来这是个早就安排好了的阴谋!”
这时那只大鹏已经去远,大鹏上站着的人只顾前方的刺杀目标,没留意山顶上的千岩他们。望着大鹏飞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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