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更,随着太极宫承天门上敲响第一声晨鼓,长安城各座城门相对的大街上街鼓齐声响应,这就是诗人笔下所描述的“六街尘起鼓鼕鼕”。
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一天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不是传统的纪念佳节,也不是皇历上的黄道吉日。
宫中的宫女们捧着熨烫整理完毕的衣裳送往皇帝的寝宫,这些衣裳都是用郁金香和龙脑香薰过的。宫女在太宗上朝之前为他更衣沐浴,今日依然百官上朝。
长安城升平坊一家饼铺的店主,点亮了灯,燃起炉子,准备开张迎客。卖饼的汉子一边做饼一边哼着老家的信天游。
家住在安业坊的刑部侍郎李道裕每逢清晨上朝时都会看到卖饼人当炉讴歌,他偶尔会让手下去买两个饼,但大多时候早朝完毕后,朝廷会给官员管一顿早饭。
安邑坊的江夏王李道宗的府宅中都会响起悠扬的乐曲声,李道宗曾经为大唐开国立下战功,是贞观数一数二的武将,他府中的乐工和歌女都出自皇家教坊,是唐高祖赏赐的。
边塞上的士兵们都收到了兵部新发下来的战袍,他们心情也极好,家里来信说今年风调雨顺,粮食收成可好。
这一天也是一个足以在世界史书留下精彩一笔的日子。
野罔山上,山路上弯弯曲曲的脚印已被风沙掩埋;翘首前方,与天相接的漫漫尘土,上午的太阳还像个火盆,狠毒地把火辣辣的光线射向地面。山上的土地仿佛火烧一般,沸腾的火焰熊熊燃烧着,要把一切都给吞噬似的。
一排排的士兵整整齐齐的站立在野罔火药坊的平地前,常年的风吹日晒让他们的脸被烤得黝黑黝黑,与四周荒野的枯木老树相连映衬。
穿着一身将军盔甲的李靖威武地检阅了这支队伍,这估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火药武装的队伍,他们都是李靖从全军各营中挑出的精英猛将,目的是为了掌握操作世界上最早的火药武器。
在进行一段简单的祭祀仪式后,礼仪官看了看时辰,黄道吉日已到,他便向李靖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李靖一声令下,数位士兵训练有素地从火药坊内推出一辆平板车,板车上是一个巨大的奇怪物体,形状古怪,质地粗糙,颜色黑漆。他们把这一平板车推到一个相当偏僻的荒野,四周除了巨大的山石,几乎什么都没有。
清虚子等几位工匠也跟了过去作指导,这些人有的是炼丹家,有的是作坊工,有的是铁匠,他们是属于唐朝里地位较低的手工业者,但他们却是最原始的化学家、物理学家……
清场之后,一位士兵将怪物体上的导火线点燃后便匆匆离去,火焰沿着导火索不断地燃烧,最终将那黑色物体给引爆,刹那间火光冲天,碎片四溅,最后一切都灰飞烟灭。
爆炸溅起的废石被四处击飞,空气中的尘土蔓延,在场的许多人都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当人们再次睁开眼睛,荒野上更是凌乱一片,原来刻意安放在那的几块巨大的山石已是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碎石。
《唐书战史》上记载:……以火点之,砲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蒸围半亩之上,石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之目,人物不相见。
万岁!雷鸣般的呼喊声。尽管大家都是灰头土脸的,但是全场的人们都陷入一片欢乐的气氛,将军,军官,工匠们脸上都是难以掩饰的笑容,年轻的学徒和士兵更是雀跃欢呼。
这些人都是值得高兴的,有什么比能看到自己每天辛辛苦苦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更让人高兴呢?又有什么比得到一个能让自己以后打胜仗的秘密武器更让人高兴呢?
李靖心里一激动,芭叶大的糙手往长孙凛身上猛拍,“你小子可有一套!真是不错,回去要找长孙那家伙喝几杯,他可养了个好儿子啊!”
长孙凛被大掌拍下是疼得呲牙咧嘴的,他那日被军法了的伤势还没好转,今天是坐着架子被抬上去的,这老头怎么不知轻重。
窦旖也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样挽着长孙凛的手臂,高兴地脆声说道:“死淫贼,你真厉害,这样的主意也能想得出来。”看来她还是改不了那个口啊。
清虚子也是像个小孩子一样,欢快地跑了过来,问道:“少爷,这样是不是算是比较成功的火药了?”语气里暗含了几分得意,只是他们火药坊的人日夜兼程,失败过无数次才做出的成果。“
“恩,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这应该是最好的了,接下来就得做下一步的工作了。”长孙凛点点头,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以现在的人力和物力,至少提前了几百年做到。
“咦,难道还没有完成吗?怎么还有下一步呢?”窦旖好奇地问道。
“傻丫头,要是是在战场上,有谁会给你时间让你将火药放到敌军的阵营,然后安全地点燃导火线回到安全之地呢?”李靖的语气非常轻松。
“将军,请你给这火药起个名字吧!”一旁的苏定方提醒道。
“恩,此物乃是由火药制成,状似球形,就称其为火毬。”李靖想了想说道。
长孙凛想到了一些事情,便勉强地忍着背上的伤痛站了起来,朗声说道:“这次的发明是火药坊的工匠学徒们的辛苦结晶,也是在场士兵们辛勤呵护的成果。我们在高兴之余,也不可忘记,在作坊附近那两座墓坟,里面埋葬的是两个甚至还没有出师的小学徒,他们为了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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