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啦,辛苦各位了。 ”值班经理拍拍手呼喝道,“大家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见啦!”
“好~经理再见!”于小草和几个身穿服务员服装的小姑娘齐声应答。
虽然她喊这句话的时候,听起来元气满满的,其实她已经累到不行。
这里是家火锅店,这年头,好像只有火锅店能让这些日益挑剔的食客保持热情。又因为她在的这家火锅店底料浓郁、口味独特,所以生意总是好的不行,她们几个姑娘几乎天天忙得腰酸背痛,但是工资又少得可怜。
这么个工作,可能没几个姑娘能看得上眼。如果可以,她也不愿意这样。她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几个月前,她高中毕业,但是她没有去考上的大学报道——因为她18岁了,已经成年,孤儿院条件有限,不能再继续承担她的学费和生活费,她便辍学了。
她也不甘心,但是和读书相比,眼下养活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就这样,只有高中文凭的她,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份火锅店服务员的工作,所以再苦再累她也会咬牙上。
她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还好,才九点,今天结束的比较早。她在更衣室脱下沾满火锅味的工作服,换上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重新扎了一把马尾,和经理道了别,就匆匆往家赶。
近来这个小城市不太平。说起来,也就是最近一两年的事。
刚开始,总是有人得怪病,病症为热、呕吐、嗜睡、四肢无力等不同的症状,严重的会陷入昏迷。因为这些病症很分散、特征难以统一,所以医院也没诊断出是个什么病。更加奇怪的是,这些人修养了一两个月,又莫名其妙恢复了。到现在,还有很多人在周而复始地生着这个病,但是人们不像刚开始那么惊恐。似乎把它当作感冒一样的小病来对付,认为睡几觉就会恢复健康。
另外,小城市里的狗总是会莫名其妙狂吠,有些偏僻的小区,狗几乎可以连着叫上一个星期,吵得人没法睡觉。终于,有好事之人建议在城市里行禁狗令,也就是将狗都屠宰了。有些爱狗人士当然是拒绝的,但是没想到人民呼声太高,政府只好通过了禁狗令。于是现在小城里的狗,杀得杀,送得送,逃得逃,几乎看不见一条。
小城里也有关于奇怪东西出现的传闻。说是在夜里,有人看见奇怪的人影出现在房顶上,但是一晃又不见了。也有人路过黑暗的角落,看见那里有双暗红的眼睛冷冰冰地盯着他看。还有人,甚至在家里也遇到类似的情况。
一些所谓的神魔大师下定乱,所有的这些异象,是妖魔在作祟,天下将要大乱。
怕死的人当然相信,不惜重金求神抱佛。连火锅店里的几个小姑娘,都人手一枚护身符,贴身地挂在脖子上。
于小草才不管这些。什么妖魔,什么天下大乱,只要她能有口饭吃,有个地方睡觉,天塌下来有个高地顶着,她瞎操什么心。
于小草走在灯红酒绿的街头,她只穿了件薄薄的t恤,夜里的风迎面吹来,冷得直哆嗦。
“好冷,等工资了,我要去买一堆衣服,每天换一件,一个星期不重样!”
对于这样的想法,被一起打工的姑娘听了的话,肯定会这样嘲笑她:“于小草,你就这点出息啊?”
对,她就这点出息。吃饱穿暖,很简单。
不过,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才不舍得这样花。她要存起来,也许以后有机会,她还能再去考大学呢?那这笔钱,一定能用到的。
她住的地方离打工的店不远,在一个旧小区里。于小草看上这里,主要是价格便宜,一个月只要6oo人民币,还包水电!但是环境嘛,咳咳——自己体会吧。
往前再过一条马路,就可以看见那个破旧小区的大门了。
不过,于小草却不着急回去,她在路口东张西望一番,往左边一转,走了百米的样子,绕进了一个荒废的树丛里。
树丛里杂草丛生,茂密的枝叶遮得里面不见一丝光亮,是一个躲藏的好地方。于小草猫着腰熟练地穿过一个灌木丛,终于到了树丛中心稍微空旷一点的地方。她直起身子,拍了拍占满树叶的脑袋,细细嗦嗦地从包里摸出一袋东西来,压低声音道:“大灰,吃饭啦,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可是树丛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响动。
奇怪啊,今天大灰没有在这里等她吗?
大灰是一只狗,大概。
它浑身的毛呈脏脏的灰色,不知道是太脏了还是本来就是灰色。第一次遇见它的时候,也是在这样一个下班的夜里,它蜷缩在路边的树丛里,要不是于小草眼睛亮,加上她神经大条胆子大,看见了树丛里幽幽亮的眼睛,上前扔了几块面包片给它,它可能就饿死了。
“吃吧,大灰。”
她擅自就给它取了大灰的名字。
可是这狗还不是一般的高冷,即便已经饿得像个皮包骨、浑身在抖,居然瞧都不瞧一眼在前面的面包,只是抬起头,用两只鬼火般阴森的眼睛暗暗地窥探着她。
“喂,你从哪里来啊?“于小草问完就对自己无语了,它是一只狗啊,怎么可能回答她,便换个话题道:“你是哈士奇?不对,哈士奇的颜色要深一些。那你是博美?嗯……好像也不对,博美体型没这么大。那,你是萨摩耶?嗯……体型虽然小了点,应该还没长大吧,模样也差不多,萨摩耶好像也有灰色的……”
于小草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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