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只是咱们自由民在战场上越来越危险了,咱们服役的时候,恶心的燧发枪还没有出现,那时候才是咱们的天下啊,嘿……骑枪准备,慢步跑,加速……自由民,冲锋!就算是现在,一想到这些话,我觉得自己的血都热了起来。冲锋后扔掉骑枪换上马刀,敌人就像秋天田地里的老鼠一样四散逃开,除了秦国的西域游骑兵,谁能挡住自由民的马刀……可是现在呢?如果不是从背后冲锋,跑到一半可就要被打成了筛子……随着枪越来越快,或许骑兵会被淘汰吧……”
“别扯淡了,骑兵永远不会被淘汰的,我问你,快速的机动到侧翼然后发动突袭、或是追击那些逃兵,打一场痛快漓淋的歼灭战而不是击溃战、从中间突破然后向两翼包抄……这些除了骑兵还有谁能做到?就算一千年一万年骑兵也不会被淘汰……”
刘健和赵玉林并排走在宽敞的石子路上,一边礼貌地和老年人打着招呼,一边对他们的言论不屑一顾。
“嘿,老榆树又在那讲他在王启年公爵手下当雇佣兵的故事了,去听一会儿吧?”
前面不远处的石板上坐着一个左臂残废的高大中年人,正在那唾沫横飞地讲着什么,旁边是一群小伙子。刘健很快记起了这个人,在近卫掷弹骑兵团服役八年后放弃了去尉官学校进修的机会,以雇佣兵的身份加入了一支受到华夏各国王室支持的远征殖民军队,在墨西哥掠夺西班牙人银矿的时候被西班牙人的铅弹击中了左臂,对于这样的伤害只能采用截肢,因为从枪口中飞出的铅丸口径很大,击打在人的身上会将骨头和肌肉都打碎,残留在身上的铅也将是致命的伤害,所以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截肢——用麻沸散麻醉后用锯子割下手臂,至于感染与否或是能否活下来,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所幸的是这个人活了下来,并且不久后就乘船从北方冰冷的海上回到了家乡。因为他姓于,年轻人都称其为老于叔,加上他那粗壮的如同榆树一般的体魄和倔强的性格,久而久之老于叔就成了老榆树。
他带回了几百个西班牙银币,还有两套金黄色的、上面绣着巨大十字架的西班牙军服,以及几柄印第安战斧,和一盆村子里的人从未见过的仙人掌。
名义上远征军是去扶桑洲帮助那些受被众人压迫的黄种兄弟、殷商遗民——西夷语中对那些人的叫法是印第安,可不是殷地安否的含义嘛?至于去帮助黄种兄弟反抗白种人压迫的老榆树为什么会带回来印第安战斧,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记忆中刘健听过很多次他讲的故事,只是现在却怎么也不记不起来了,所以看到他在讲故事就像停下来听一会儿。
“我的烟叶可不多了,你知道的,老榆树抽烟可从来都是‘伸手牌’的,而且一会集市就散了。你去听吧,我去把鱼卖掉。晚上别自己回去弄吃的了,来我家,老爷子白天好像去采松茸了,晚上有汤喝。”
赵玉林拍了拍刘健的肩膀,转身离开。刘健下了马,蹲在一排听众的身边,掏出烟叶子和烟纸给众人一人一支,开始支起耳朵听着老榆树讲故事。
刘健并不想服役,因为这个时代的战争是靠绝对的纪律来取胜的,甚至包括将军都需要承受着忽如其来的铅弹,能否活下来只有靠运气,个人的勇武在这个时代在排成线列的燧发枪前面已经不再有任何作用。在他原本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人曾形象地称这个时代为排队枪毙的时代。
这个时代是西方第一次可以睥睨东方的时代,是西方人将盎格鲁萨克逊语布满世界的时代,虽然现在看来,这和他所熟知的历史有所不同,但他希望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中有他的名字——但不希望是被记载在史书中一笔带过的烈士。
历史或许和他熟知的不同,但科学却不会不同。他该为这个正在觉醒和启蒙的民族做些什么,但是一个命不由己的士兵不会有这样的能力。
所以他现在需要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用去服役。虽然每一个自由民小的时候必须熟读一些书籍,而且必须能够认识一千个字,如果达不到将会每年罚家里十个银币——相当于二百斤小麦,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但是静谧的山村挡住了城市中刺鼻的煤烟,却也挡住了时政与科学。
刘健的脑袋里对于外面的世界知道的并不多,王室和贵族也不需要他们自由民知道,自由民存在的价值就是成为忠于王室的士兵,对外扩张的排头兵和革命出现时的刽子手——自由民土地的无税制度决定了他们将是王室最忠心的支持者,他们和南方的那些贫苦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完全不同。
抛却了脑袋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刘健吸了一口烟听着老榆树讲着在扶桑洲的奇异景色,那时候的美洲对于华夏之地甚至整个世界来说还是一片不可知之地,但是那里的白银和黄金却让无数人踏上甲板,开始一段不知未来的旅行和探险。
“哎,老榆树,你真当过王启年公爵的传令兵?不是吹的吧?”
面对听众的质疑,老榆树呸了一口骂道:“废话,我当然当过他的传令兵。你可以去打听打听,当年我的马术可是在国王殿下的御前比武中得过奖的,按西夷人的说法,我在扶桑的时候一分钟可以装填新式的燧发枪将近四次,这样的速度就算放在装填速度最快的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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