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远是个浑人。说的好听点,为人豪爽不拘小节。说的不好听,就是没什么脑子,一根直肠子到底。张角手下,大多数都是市井之徒,这些人要么只会好勇斗狠,要么就是一肚子坏水。要是将军权交给这种人,张角怕自己有一天会被手下捅刀子。而程志远这种浑人,却能让张角放心。也因此,才会把幽州近二十万人的军权交给他。
程志远这种人,你让他死战断后,他二话不说就去了。至于生死,压根就不会去想。但是,你要是让他丢下自己手下的兄弟,只顾自己的性命逃跑,那是想也别想。
也正因为这种个性,程志远眼看着前营一片混乱,不断的传来喊杀声和惨叫声,虽然面色铁青,但依旧没有任何迟疑,回身从帅帐里提起自己的铁枪,翻身上马,举枪对周围的几百名亲卫大喝:“众家兄弟,随本帅杀敌!进者生,退者死!杀!”
话音落下,程志远便一马当先,也不管身后到底有多少人跟上,拍马就向刘备和关羽所在的方向冲去。
将是兵的胆!
眼见程志远如此勇猛,一众亲卫不说,就连附近听到呼喊声的黄巾士卒,也是个个豪气冲天,提着刀剑,甚至是木枪竹矛,就跟在程志远的身后冲了出去。
此刻,刘备和关羽正杀的兴奋。说实话,最开始冲锋的时候,面对一眼看不到头的黄巾营地,就是关二爷之勇,也不禁心下发寒。但当见到伴随着己军杀入,黄巾贼兵只顾逃跑,丝毫没有反抗,就仿佛是一群鸡鸭任人屠宰的样子,就连那些忐忑不安的涿郡骑兵也兴奋的大喊大叫,片刻就杀红了眼。
骑兵最大的优势就是机动性强,速度极快。好的骑兵统领,会将这个优势发挥到极致。或是在侧翼一击而退,像挖蛋糕一样,一次次反复冲击,一点点吃掉对手。又或是直冲主营,击杀敌方大将。再则冲入敌方辎重营地,放火烧毁敌方的粮草。总之,不管怎么变,没有哪个优秀的骑兵将领,会放弃自己的速度优势。
刘备此人,虽然有些小聪明,也读过几天书,但毕竟没有实战经验。冲营之前的表现,尚且可圈可点,但冲入营地之后,却犯下一个极大的错误——留在原地,把骑兵当步兵用。
关羽和刘备的情况类似,勇力过人,阵前斩将不在话下,但是统兵一道却从未接触过,自然也看不出现在问题所在。涿郡骑兵中几位百人将倒是经验丰富,只是此刻也已经杀红了眼,压根就没想到。
于是,区区五百人,就陷在了黄巾军前营,整整三万人的巨大营地里。
也幸亏,黄巾军确实是乌合之众,顺风仗打的有声有色,胆气来了,就是正规军精锐也挡不住。但是一旦遭到意料之外的打击,就变成一盘散沙。整整三万人,竟然被五百骑兵压制住,甚至组织不起像样的反击。
此刻的刘备,正杀的爽快。别看他手持双剑,似乎是在马上用短兵器。但你得想到,他可不是一般人,“双手过膝”的非人类。一双长臂,加上一对长剑,舞的虎虎生风,若是见他持剑,就想占兵器的优势,拿长枪把他捅下来,还没靠近就会被枭首毙命。
一时之间,刘备似乎比关二爷还要威猛,所行一路,皆是黄巾军的尸体。
大声呼喊着的程志远冲到前营,正好看到突前的刘备正在大展神威。当下就将目标锁定在他的身上。
浑人就是浑身,如果程志远借着马速,冲到刘备身边不声不响的手起枪落,刘备难保不被刺个窟窿。可他却大喊一声:“太平道大将程志远在此,狗官受死!”
这一声喊,正好给刘备提了醒,抬头一看,见满脸横肉,一脸凶相的程志远飞马冲来,他也不敢怠慢,马身一转,还未交手就向关二爷冲去。边冲边喊:“二弟助我诛杀贼首。”
关二爷早已经发现这边的情况,翻翻白眼心下想道:“你跑就跑,还搞的好像是要准备杀贼,这都什么人。”
想是这么想,但毕竟也不能见刘备死在这里。当下,关二爷也不搭话,眯着眼睛策马迎上,很快越过刘备直接向程志远冲去。
程志远见一红脸大汉,高大威猛,心下也不敢大意,双手持枪,借着马速,飞快向关二爷刺出一枪。
关二爷抬手挥刀,格挡开刺来的一枪。仅只交手一下,便又重新眯起了眼睛,不屑的说道:“好慢的枪速,好弱的力量。”说话间,他突然想起军营中所见,那个长的和妹子一样清秀的银甲小将,暗自遗憾当日未曾与之一战。
另一边的程志远却已经惊骇莫名。
只是轻轻一击格挡,传来的力量却像是铺天盖地,要不是借着马速错开,程志远手中的长枪或许已经被挑飞。
可就算是知道敌将勇悍,并非自己可敌,但此刻程志远只能硬着头皮调转马头,再次冲向关羽。毕竟,他是一军统帅,要是在这里退了,那么黄巾军也会立刻全军溃散。
只是,这一次已经无法在利用马速提高自己的力量,刺出的一枪显得更是软绵绵毫无力气。
冷艳锯横扫在铁枪的中部,巨大的力量,让铁枪脱离程志远的掌控,翻滚着落向一边。关二爷再次举起大刀,高喝:“贼子受死!”
来不及想一下:我命休矣。程志远还被之前的巨力,震的脑袋发麻,就见一道寒光向着自己的脑门上落下。
嗖!
叮!
在程志远顷刻之间就要被关二爷斩于马下时,只听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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