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业烟酒公司的销售人员,起草完了合同之后,由于手写的合同不能作为重要资料进行存档,为此糖业烟酒公司的人员,特意使用蜡纸制作了一份底稿,然后用油印机一式五份印出了合同,并且在双方都确认无误后各自签名,潇新宇拿了一份合同,烟酒公司的经营部留了一份做底,剩余的三份给公司拿去存档了。
潇新宇帮助烟酒公司的人员,解决了一块巨大的心病,同时烟酒公司也收到了一笔外汇,这是双赢,三赢甚至是多赢的局面,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员所获得的成就感,不是用语言就能表达清楚的。
这事不久之后,竟然还上了烟酒公司的内参,包括潇新宇的大姑,经营部的人,以及财务部帮助算账的人员,都得到了一笔金额不低的奖金,这就是潇新宇意料不到的了。烟酒公司的几个比较能干的销售和财务人员,也进入潇新宇的视野,为潇新宇今后高薪从烟酒公司挖人埋下了伏笔。
那一大批红酒,潇新宇没有打算把它们运回河西省,而是拜托大姑在烟酒公司长期租用了一个仓库,签订的租用时间为三十年,并且,大姑按照潇新宇的要求制作了一批货架,同时为了这批红酒便于长期保存,潇新宇还特意通过大和领事馆购买了几台空调,并且把空调安装在库房里面。
搞的潇新宇的大姑连说潇新宇乱弹琴,人都还没有享受空调呢,竟然给这些酒用,大姑怎么都想不明白,直到在2000年香港苏富比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上,其中的一瓶罗曼尼.康帝被拍出了300万港元的天价,潇新宇大姑才知道这些东西原来真的是有享受空调的资格的。
其他的货物,根据潇新宇的要求,由烟酒公司负责运输,不过运输的费用,由潇新宇承担,烟酒公司也答应在10天之内一定把货完好的交到潇新宇的手上。
烟酒公司的人一下子做了这么大的一单生意,他们本来是想请潇新宇吃饭的,不过当潇新宇无意中得知,国内的这些畅销产品,拿来做出口贸易是没有限制的时候,潇新宇再也坐不住了,他打起了大和人的主意。
“宁与外贼,不与家奴”的做法,在80年代的华夏仍然是颇为盛行的做法,这也体现出华夏人的一丝无奈,其实这种现象,直到30年后的今天,仍然时有发生,这不得不说是华夏人的一种劣根xing,潇新宇要做的很多事情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潇新宇把自己带来的钱和自己黑掉的大和人的钱全部花光之后,带着马明与烟酒公司的人员告辞,同时也嘱咐了马明,以后这些工作需要马明来完成,自己因为要经常出国参加比赛,这些事情,没有可能自己一直盯着。
马明知道这是潇新宇在给自己创造机会,他几乎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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