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在于,在旧的分工还顽固存在的社会里,阶级就根本不可能消灭,而在这种社会中,说是人民掌权,其实人民根本就掌握不了社会的实际权力,权力仍然是由外部赋予的,人民能否得到权力,完全不取决于人民,取决外部环境的性质。实际掌权的仍然是执政的那个集团,这个集团可以利用这种权力非常自然的、在组织社会生产的口号下去积累起自己的特殊利益,所以,这个集团不背离社会主义实践原则是偶然的,背离社会主义实践原则才是必然的。虽然这个集团中的某些人可能是坚定的社会主义者,但是,决定这个集团性质的不是这些个人,而是这个集团在旧的分工中所处的位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那些个人的属性(指社会属性)就最终必然会与这个集团的属性发生冲突。这种冲突的结果在上述物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个人逃逸出这个集团;一种是这个集团同化了这些个人。而*选择了第三种,即,既处身于这个集团中又想改造这个集团。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他根本不能在这个集团内获得真正的力量,于是他只能求助于这个集团以外,求助于他认为的人民。但是,人民,由于社会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消灭分工这一步,社会还没有把他们的人民锻造成真正的无产阶级,同时社会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以机器大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社会,人民还不具备掌握整个社会的生产过程的现实的可能性,所以,人民,从整体上说就根本不可能真正理解*的本意。人民能够把*理解为消灭官僚主义的运动就算不错了,谁又能知道这是对旧的生产方式的内在的本性所作的政治抗争呢?
我们有理由认为*是深知那时中国社会的本性的,我们也同样有理由认为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这种实践是不可能成功的,否则,他就不会说他死后会被人打得粉碎的,连马克思列宁也被人打得粉碎了之类的话了。
我们在分析历史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抽象的去理解人民,甚至把人民等同于无产阶级,把近代一切被压迫阶级的革命等同于无产阶级的革命。王明在红军时期就是犯的这种错误,他把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的一些经济活动方式应用于了当时根据地的农民身上,结果他就脱离了群众。而*的诸如打土豪分田地、土地改革等等政策却是正对于农民阶级的,正是这些政策赢得了农民,从而就赢得了革命。解放之后,中国虽然相对于解放前而言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机器大生产毕竟还是没有成为社会主要的生产方式,旧的分工毕竟还是无法消灭,社会毕竟还是一个小农的社会,那么,我们知道,在个人自然的劳动力还是主要的生产力的时候,这种生产方式的本性就必然带有个人主义性质,就必然倾向于私有制。这种小生产方式的本性不是通过教育就能够改变的,能够改变他的只有经济发展本身的力量。所以,只要这种小生产方式没有过时,没有基本灭亡,那么,农民阶级,虽然其中有些个别人会因为某些偶然的外部原因逃逸于这个群体以外,但是作为这个群体的整体、这个阶级本身是不会超出他自身的历史眼界而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这个阶级更是不可能在他们的生产方式还是社会主要的生产方式的时候去真正从本性上发生改变的。不要以为这个阶级有时答应走社会主义道路,就认为他们就超出了他们的历史眼界,这个阶级只要他的生产方式还是社会主要的生产方式,只要他的生产方式还没有基本过时,他就不可能真正想去走社会主义。
造成他们暂时接受社会主义观念的不是别的,只是他们对未来社会的小农式的幻想;只是由于某些不利的外部环境,比如外族侵略、战争、巨大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等等,由于这些外部因素使得他们古老的生活方式遭遇到了破坏性的灾难时,他们才会偏向于工人阶级,偏向于社会主义一边。在这种情况下,什么理论来指导人们克服外部灾害、这个理论是否符合某种原则都是无关紧要的,关键是有效,关键是能够克服灾难并符合他们的社会生活经验。而一旦这个外部环境变得缓和下来,这个阶级的本性就显露出来了。要使这个阶级彻底的走上社会主义,就必须使这个阶级群体中的上述逃逸现象变成经常的和巨大的,而这是要以他们的生产方式成为过时的,不再成为主要的经济力量为前提的。因此,东方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与其说是修正主义者掌握了政权造成的,还不如说是这个社会人民自己造成的,还不如说是人民身上那些远未发展到尖锐阶级对立地步的旧的生产关系的产物造成的。
我们说人民创造历史,但是人民不是抽象的、一般化的、理论化的人民,人民从一开始就是指历史中具体的个人,这些个人不是以一般的人或者人的一般进入历史的,这些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以部落成员、奴隶和奴隶主、农民和地主、工人和资本家等等非常具体的身份进入历史的,这些具体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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