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刘伟健又成了朋友,虽然他一度恨我入骨,随着陈佳失踪,他不恨我了。每天放学,我们一起回家,半路不去钓龙虾、抓麻雀,也不多说什么无用的话,更多的时间只是静静走着。
我感觉我阴郁的情绪笼罩着全班,就连老师也避免不了被传染。课堂提问不自禁喊陈佳,忽而回过神看着空荡荡的座位怅然若失。
陈佳坐在第二排,是个好位置,时隔很久,班主任没有安排其他学生坐过去。陈佳的一些书还在,也没人去碰。似乎谁都相信他总有一天还会回来。
有一次,老师布置一篇作文,题目是《我最喜欢的同学》。所有人都写陈佳,千篇一律说她热情、可爱、漂亮、学习认真、进步快。那一次我的作文破天荒被当作范文来读。听着作文里发自内心的并茂读出来,眼泪止不住往下流。全班过半的学生都在流泪,真正打动他们的不是我的作文写得有多好,而是回忆被老师的朗读唤起。
情绪被渲染,又被遗忘,人们在这种反复的状态中生活,规律使然。又过去十多天,大院里的人提起陈家父女的频次越来越少,估计只有等陈天同再次出现才能重新激起话题的波澜。但我说过,他的找寻没有尽头,再次出现的可能性很小。
有一天傍晚,我正在做作业。那天不是周六就是周日,周日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记得那天下午天气还不错,刘伟健找我玩,不多久我们就分别,我告诉他还有作业没做完。他知道我母亲那双手,一巴掌扇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他伸了伸舌头和我告别。
大概在吃饭前几分钟,我做完了作业,正在整理那方小得可怜的写字桌时,响起郑大爷的声音:“这下好了,她来了,可以为我作证。”
我父亲问:“谁,你说谁来了?”
“就是在贯湖河上看到尸体的女人。”
我父亲放下手里的活表现出某些兴致:“她特地来说这事?”
郑大爷摇头:“她要租房子住下,我就盼她住下,有她在,大家就不会把矛头对准我了。”
时间使人忘记整个事件,对郑大爷的谴责自然也没剩多少。据我所知,郑大爷作为当事人最把这事放在心上。从他讲述的兴奋程度看,估计他做梦都想着澄清自己。
我的估计在很久以后终于得到印证,是曹丽,也就是郑大爷说的那个女人亲口告诉我的。事情就发生在大院门口,那个时候整个大院郑大爷和那个女人最熟,见过一面,还谈过一次话,但那个时候郑大爷还不知道她叫曹丽。郑大爷在门口见到曹丽,情绪激动冲上去,东张西望的曹丽正等着房东领她看房子。郑大爷打断她的张望说:“没想到还能见到你。”
这话说得就跟是她亲人似的。其实曹丽是在刚来到这湿雨江南,在某个公开的场合,偶尔说起贯湖河尸体的事。当时多人和曹丽对话,郑大爷是其中之一,他们的对话最为简洁。郑大爷问曹丽:“你说的是真的?”曹丽说:“也许是。”
陈佳的失踪和曹丽的话被郑大爷的潜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忽略“也许是”三个字更多的是不确定因素,误解为可能性极大,告诉陈天同,为自己惹了一身麻烦。
仅一句对话,曹丽记不起这个人,她问郑大爷:“你是谁?”
“我姓郑,叫我老郑好了。”
“我们认识吗?”
“还记得那天你在三河镇上说的吗?你说在贯湖河里见到尸体。我倒了霉,这话给我惹了不少麻烦。你证明,这话是你,而不是我说的。”
曹丽说:“是我说的,但我一开始就说也许。”
“我也没说肯定。”
“那能惹什么麻烦?”
“大院里正好丢了孩子,我把你的说的告诉孩子爸,他去找孩子,一去不回,所有人都谴责我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害人。摸摸良心,这话是不是从你那传出来的?”
曹丽被说得愣在那,见郑大爷情绪越来越激动,终于好似屈服说:“再有人找你麻烦,推给我好了。”
过去郑大爷害怕有人找他麻烦,曹丽入住大院那天起,郑大爷盼着有人找他麻烦。那段时间,大院租客几乎彻底遗忘陈家父女,就算说起,叹息几声可怜作罢,没有人再谈前因后果,和郑大爷相关的细节更似被所有人遗忘殆尽。郑大爷因此非常失望。
我当时小小年纪都能理解他的感受,就好比学生考试,有一次考砸了,经过努力,有了十足的信心,盼着再考一次。如果没有下一次成功,前一次的失败将是永远的烙印。
郑大爷当时就是这种心态,没人找他麻烦,曹丽就没必要出来澄清,那么郑大爷就永远带着由于误导而害了陈天同的高帽子。
有些人死了,有些人出生;有些人走了,有些人又来。来去匆匆是这个世界的一大重要原理。有一天,房东和二楼的一个租客闹矛盾。那租客有一副令人震撼的大嗓门。他以为小声说话,其实半个楼都能听见;要是他情绪激动,声音能盖住整个大院。
那天,我们听见他骂房东:“狗娘养的,老子不吃你那套,老子要退租。”
我猜房东的情绪不比那租客平和,但他的声音在那副大嗓门前显得弱不禁风:“退呗,今天退回来,明天租出去,二楼的房间,许多人等都等不到!”
举这个例子,不是要对比他们的嗓门,而是要告诉你们房东如何理解来去匆匆,且进一步说明每个人心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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