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七月对那个劳什子的“flowerboys”乐队不感冒,只是说:“哦。”
安小诺又再说:“大学城建在这个地方也不过是十来年的时间,原来住在这儿的农民靠卖地都发了大财。我们住的那地方因为在南端,没开发到,土地没被征收。房东以前是包山林的,既种树也养鸡,他也够精明,没像很多人一样卖地,而是自己建了楼房,不但开超市,还出租房子,捞了个盆满钵满。”
夏七月很是感慨:“就像马太效应:他没钱,就让他什么都没有;他有钱,就给他更多的钱。什么天理!这世界真他妈的不公平!”
两人在说话间,不知不觉就走到出租屋楼下。
刚要上楼去。无意之中就看到一个男孩子大踏步,从负一楼停车场那方向远远的走过来。安小诺用手胁撞了夏七月一下:“看,他就是房东的小儿子。他是不是很帅?”
夏七月看过去。
男孩子二十一,二十二岁的年龄,高挑修长的个,神色动人,气宇轩昂,他的皮肤是蜜糖那样健康的颜色,一双眼睛深深长长,鼻子高而挺,嘴唇很薄,身上焕发着一种朝气蓬勃的阳光气质。
夏七月愣了愣:“咦?林天宇?他不是林天宇么?”
安小诺惊诧:“七月,你认识林天宇?”
夏七月说:“我和他是高中时候的校友,同届不同班,我念文科,他念理科。”
安小诺和夏七月从小学,初中,都是同班同学。高中的时候,夏七月考上市重点中学,安小诺差两分,只好上了全市排名第二的另一所重点中学。
林天宇也上了市重点中学。高中时代的林天宇,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功课很好,人长得很有型,个头窜得很高,一副大明星架势,在学校里无人不晓。
那个时候,夏七月每天经过学校的球场,或是无所事事,从五楼教室的窗口无聊往下看去,常常看到林天宇穿了一套白色,或是蓝色的球服,裸露出了修长而健美的四肢,健步如飞地在球场里奔跑着的身影。
林天宇投篮得分了,便露出了两排雪白的牙齿,浅浅地一笑。
而每次,球场外总是围着一大堆女生,她们自发性的组成啦啦队,旁若无人地疯狂地大叫:“林天宇加油!林天宇加油!”
球场上有十个男生在奔跑,那些女生单单叫“林天宇加油”,没叫其他人男生“加油”,可见,林天宇受到欢迎的程度。
林天宇除了喜欢打篮球之外,还喜欢唱歌,弹得一手好电子琴。
高考结束后,学校举行联欢晚会,林天宇站在舞台中央,弹奏着电子琴,一边唱阿木的《爱江山更爱美人》。那低沉,磁性,让人迷离的歌声响起来的时候,台下的女生尖叫了起来,晕倒了一大片。
夏七月没有那么花痴,没有尖叫,更没有晕倒。那个时候夏七月是个好学生,没有早恋倾向,而且林天宇,并不是夏七月喜欢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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