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多数现代人一样,林天语的一生当中并没有太多骑马的机会和经验,除了以前去内蒙古旅游的时候骑了几次之外,他最多也就是骑过几次老家的驴子和拍照时的骆驼,因此当他面对一匹没有马镫的高大骏马的时候很是伤了一番脑筋。
不过最终他还是爬了上去,虽然还有些战战兢兢,不过在马儿小步前进的情况下至少没有从马上摔下来,这一点让他感觉很是自豪。
阿皮乌斯比他稍微好点,毕竟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骑马的经历稍微能多一些,不过也十分有限,为此两人不得不一路走走停停,好在道路还算平整,算不上多辛苦,林天语将两个帆布提包都放到了阿皮乌斯的马上,唯有装着武器的那个提包挂在自己的马上,两人顺着一条土路朝罗马行去,一路上倒也没遇到什么危险。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种骑马旅行的经历在以前几乎是难以想象的,而古代罗马那富有田园色彩的美丽风光也让林天语大为欣喜,因此林天语始终是以一种饶有兴致的心情走过这段路程的。
这个时节的罗马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了,道路两旁可以看到不少正在收割农作物的平民和奴隶,他们都穿着简单破烂的衣物,有的干脆光着上身,只用一条亚麻布包住胯部,从他们的表情上就能看出两者的差别,奴隶的脸上大都是麻木的神情,而平民看起来则相对较为热情,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有时也可以看到其它的行人,罗马的道路修建的比较平整,至少在没有下雨的情况下很适合通行,越是靠近罗马,道路上的行人也就越来越多,大都是步行,有钱的人家或许会驾着一辆马车,将收获的农作物拿到城里去售卖。
骑着高头大马的二人很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尤其是穿着怪异的林天语,他那身奇异的装扮和始终隐藏在帽兜下面的面孔很有些神秘的感觉,感受着周围不时传来的目光,林天语心中却没有太过紧张,提包里的汤姆森冲锋枪和别在腰间的两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在这个时代绝对是无敌的存在,让他有了一种超然的感觉,给了他极大的安全感,让他在看着四周那些行人的时候,有了一种俯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十分奇妙的,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无比的自信,这种自信是很容易被人感觉到的,以至于阿皮乌斯对林天语这个人的来历越发的好奇起来。
当两人终于来到罗马城下的时候,林天语也不得不感叹这座城市的雄伟了。
那高大的城墙虽然不像后世的高楼大厦那么夸张的高度,但是其雄伟的气势和厚重的历史感却远不是后世那些用水泥和玻璃堆砌起来的现代建筑所能够比拟的。
林天语这会终于讲帽兜解了下来,这会他仰视着那高耸的城门,心中忍不住一阵激动,看着那些全副武装的罗马士兵,看着熙熙攘攘的行人,看着那古罗马风格的城门雕饰,仿佛置身于历史的画册之中。
阿皮乌斯误把他这种对见证历史的激动当成了对罗马城的惊讶,不无得意的说道:“看到了吧,这就是传说中的罗马城,它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了,在这里有几十万的居民,比很多国家的国民数量还要多,它有最繁华的街市和最古老的遗迹,如果你在这城里住上一段时间你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阿皮乌斯那得意的嘴脸就好像这座城市是他建起来似的。
林天语从激动的心情中逐渐平复了下来,对阿皮乌斯的话却只是淡淡的笑了笑。
“走吧,我们先去你家安顿下来再说吧,你被绑架走了这么长的时间你的家人一定要急死了。”
“他们巴不得我死了才好呢。”
阿皮乌斯小声的嘟囔着,还是按照林天语的话带起路来,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两人下马步行,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进罗马,这座城市的巨大显然出乎了林天语的意料,虽然比不上后世的大城市,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的交通工具再加上没有交通规则和红绿灯,两人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了阿皮乌斯位于城里的住所。
阿皮乌斯的家是一座二层小楼式的住宅,用整块的岩石和泥砖砌成的,还有一个不大的小院子,在罗马城中这样一座住宅可不便宜,因此虽然阿皮乌斯没有说什么,但是林天语还是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得意。
当两人走进那扇用胡桃木钉起来的大门的时候,一个正在洗衣服的年轻少女就出现在了两人的眼前。
那个美女少女愣了一下,然后立刻像出林的小鸟一样一下子扑到了阿皮乌斯的怀里。“噢谢天谢地,父亲你终于回来了!”
阿皮乌斯也很有些激动的样子,“我回来了,我当然回来了,放心吧,在这个家族还没人可以对付我。”
他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啊,差点忘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儿阿莱希雅,这位是从海盗手中将我救下的好心人——天语者。”
阿莱希雅这时才注意到穿着怪异的林天语,她略有些羞涩的冲林天语微微施了一礼,“感谢你拯救了我的父亲。”
不同于现代西方女人那种普遍人高马大的外形,大概是因为饮食上不像现代人那种高热量高脂肪的食谱,阿莱希雅看起来十分的娇小苗条,她有一张很有古希腊美感的面孔,小麦色的皮肤和一头栗子色的长卷发,如果能穿上一件合适美观的衣服林天语相信绝对能够包装出以为难得一见的古典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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