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薪水可不低,每月足有29银币之多,是猎杀平原平均收入的十四五倍,就算在甘美之花城邦,也是平均收入的三倍以上。所以无论是控方律师,还是辩方律师,都很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都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舌枪唇剑,努力为自己的当事人辩白。
甘美之花城邦律法奉行的是“无罪推断”原则,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控方律师抓住九龙江堂倌儿是唯一证人的优势,坚称是超越王力首先支付了六百金币,而后燕独善才打算用三百金币强买。
辩方律师在没有人证的情况下,无疑是处于下风的。不过他申明堂倌儿在这笔交易纷争中存在利益纠葛,不适宜充当证人。法官接受了他的申明,宣布九龙江堂倌儿不能作为人证。辩方律师扳平了对自己不利的局面。
不过在这种双方都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显然法官也很难做出裁决。要知道法官的薪水比律师还要高,每月达到了40银币,而他们的裁决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可是关乎对他们的年底考核的标准之一。所以在双方律师陈词完毕之后,这名法官宣布延后一天继续审理,在此之前双方当事人必须留宿在法院。
对于法院的这种变相拘留,燕独善也很无奈。既然他不是以元老的身份介入此案,当然也不好现在暴露身份,那样就有违他借此考察城邦司法系统工作的初衷了。
不过燕独善还是感到几点欣慰的。
首先因为超越王力的关系,法院院长超越骏主动回避,没有过问这个案子,这至少说明超越骏还是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超越王力一再宣称自己是超越骏的姐姐,超越骏不可能不知道。如果超越王力说的是谎话,她和超越骏不是姐弟关系,超越骏自然会出来辟谣,并追究超越王力“冒认官亲”的罪名。而超越骏既然默认了超越王力的话,也就说明她说的是真话,那么超越骏主动回避,就是对城邦司法原则的尊重。他是法院院长,但并不能凌驾于城邦法律之上。在其他城邦,也许所有高官和贵族,都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在甘美之花城邦,只有作为城邦物权所有者的六名元老,才有这个资格。
其次一点,这次纠纷的主审法官,肯定知道超越王力和超越骏的关系,但在庭审过程当中,并没有偏袒超越王力的做法,显示出相当的公平、公正,体现出了一名职业法官应有的道德操守。
第三点,双方律师在厅辩中也都主动积极地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并没有因为缺乏证据而放弃努力。律师们都能有这样的职业操守,以后城邦的民众在打官司时,才可能放心地把自己的辩护工作,交给这些陌生人去打理。这一点对于城邦日后建立脱离法院系统的独立律师事务所,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也正是因为有这几点感到欣慰的地方,对于法官延后一天继续审理,燕独善还能够理解,毕竟就算换成他来审理,像这种举证艰难的民事纠纷,他也没什么好办法分清是非曲直。
双方“留宿”在法院,分别居住在相对两尺的两个面积只有三四平方米的“小屋”当中。说是“小屋”,毋宁说是“囚笼”更准确些,都是三面单向透光的玻璃,相对的一面更干脆就是八厘米间隙的铁栏杆。如果不是能看到对方和自己的境遇一个样,恐怕燕独善真的会怀疑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了。
好在法院提供的晚饭还不算糟糕,虽然是需要他们各自承担饭钱,但口感并不差,价格也并不离谱。
只是灯光太暗了,两只小蜡烛摇摇曳曳,只能照亮三尺远近,仿佛随时都可能被风吹灭。
饭后双方彼此瞪着眼睛。燕独善还好些,毕竟他心里有底儿,知道自己绝不可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吃亏。邪灵儿却是十分不忿,瞪了超越王力半天终于挖苦道:“你不是这家法院院长的亲姐姐吗?怎么不见院长来帮你?”
“哼!那是我弟弟还没得到信儿。等明天,看我弟弟怎么收拾你们!”这么长时间不见超越骏露面,其实超越王力心里也在打鼓,可表面上还是死撑着,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我们已经先一步交了钱,你凭什么高价强买?甘美之花还有王法没有?”燕独善冷哼着问道。
“凭什么?呵呵,就凭姑奶奶我比你们这些小屁民有钱,就凭你们是贱民而姑奶奶我是贵妇人!怎么着吧?你们先交钱了又能怎么样?你们没见到九龙江的堂倌儿不用我说,就主动帮着我说话!因为他知道,在甘美之花,我弟弟就是王法!姑奶奶我看上的东西,你们先交钱了又怎么样?敢不主动让给我,等明天我弟弟知道了,收拾你们两个贱民,还不跟玩儿似的!”
超越王力正在得意地炫耀嘲讽,忽然间四周相继点燃了一根根儿臂粗细的牛油巨烛,把周围照得通亮,亮光中主审法官微笑着对超越王力说道:“原被告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已记录在案,现在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说着转身走进法庭。
超越王力目瞪口呆。这是什么节奏?好像自己中圈套了?
燕独善和邪灵儿哈哈大笑,心中赞赏这位法官的机智。
这一次继续开庭,超越王力无可抵赖。法官宣判:
燕独善以三百金币的价格,拥有巨鹰的所有权(当然这时候法官还不知道燕独善的真正身份)。
超越王力仗势强卖,判处罚金一百金币,并自行承担四名保镖的医疗费用。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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