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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中二甲班,跟我同班的同学,大概有一半是上年度念中一时的熟悉脸孔,熟悉的人都是上年度同班,或同一个属社的──一起参与运动项目的社友,上年度我也有参加陆运会的项目。新生就是这样,其时我们这些中一生,都要被强逼参与陆运会,与其说是为了加强对学校的归属感,倒不如说是为了属社能拿一分的参赛分──每个出赛的运动员,无论成绩如何,只要参与就能替属社取得一分。
今年我读中二甲班,同样是精英班,当中有不少新认识的同学。中一入学之前,我已考了分班试,顺利入读精英班甲班。
今年中二的同学,有一半是新脸孔,上年或许见过,可是都不认识。差不多有一半中一时的同班同学,成绩未如理想,不能够升读精英班。
就我所认识的同学当中,「他」也是其中一员,那人就是莫剑秋,想想也是理所当然,上年度他考获全级第一,今年必然是精英班的一分子了。而我,上个学年考了个全级第九。
今年的班主任是罗林美华老师。她上年教我综合科学,今年也是教这一科。罗太的为人随和,教学用心,虽是低年级的导师,可在学校里很受尊重,当中包括高年级的学长。
学期初选班长,有人喊:「梁忠杰。」
然后又有人提议其他几个名字,选取的结果,我跟一名女同学当上了班长。老实说,我真的没兴趣当班长,一来我对班务总不是很热心、很投入,二来我本身也缺乏服务人群的热诚与干劲,只会自扫我家的门前雪,决不理会别家的瓦上霜;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我,那个喊我名字的提议者,并不了解我的为人,又或者,他只是自己不想当班长,硬把这个职务推给我,于是他自己便不用当上了?
今年我仍然参加电脑学会和篮球队。
说到篮球,我依然怀念小学时参加校队的日子。上到中学,由于是新生,未能加入校队,篮球队的成员们都是高年级的学长,个个神高神大,我比他们足足矮了一个头。香港的中学制度是由中一至中七(现在是中一至中六),没有初、高中之分。总羡慕其他地方的学制,有初中和高中的区分。如果我是念初中的话,一定可以进入校队,不用像现在那样,校队只有高年级的份儿。要进入校队,除了本身的努力,客观条件也很重要,假如我可以长高二十公分,到了中四的时候,必定能够加入校队。我自问,以我的技术和能力,为学校出赛、争光,是迟早的事,「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啊。
说回今年的中二级时光,除了班主任罗太以外,我也喜欢教我英文的郑老师。她的身材高挑,作风西化,总是满口英文,但不予人卖弄的印象。她的咬字清晰、标准,口音也是正宗的英国音,据说,她曾在英国留学,不过读的是二流大学。郑老师三十好几,未婚,和其他女教师不同,她平日总涂眉画眼,还抹胭脂擦口红,据她自己说,那是为了尊重学生,让学生对她有好印象,喜欢上她的课,自然加倍留神。说也奇怪,我们班的英文成绩年终果然全级第一,除了我们本身的资质,郑老师轻松活泼、深入浅出的教学手法,应记一功,最重要的是,她彻底提升了我们对英语的兴趣,让我们自动自觉从日常生活中学习、活用英文,水平在不知不觉中就提升了,她这种潜移默化的教学方法,正是「春风化雨」的良好教育。我们得到了郑老师的教导,获得宝贵的知识;郑老师又从教导我们之中得到启发,温故知新,最终达到了「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
渐渐地,每次看到郑老师的时候,我都感觉心跳加速,脸颊发烫,难道,我喜欢上她了吗?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爱」,因为我从来未有过恋爱经验,但这种心情跟「喜欢」或「暗恋」类似,是谁也有过的经验。看着老师,我便会被这样的感觉控制,而她也好象并不介意我的眼光,还跟我有眼神接触。
每当回到家里打开老师发还的习作簿,一抹幽幽的清香飘至,叫我心如鹿撞,又再自问:喜欢上她了吗?
那年十三岁,未知这算罪。
我猛地摇头:不,也许这只是「尊敬」,我把「尊敬」和「爱」混淆了,两种情绪反应本来就很近似。我根本不可能爱上老师,我们的年龄、身份和社会地位太悬殊,我不可能爱上她,我只是尊敬她,她也尊重我,尊重她的学生,所以没有抗拒我的凝视,但在老师眼中,我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孩子。
上课的时候,我总不期然留意她的一举手、一投足,老师那活泼的教学、跳跃的动作、鲜活的辞汇、生动的表情,的确让我对她产生一份不一样的感情,我只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老师偶尔也会看着我的双眼,然后扫视其他同学一圈,最后眼光总会回到我这里来,面带微笑,她这算是和我在玩暧昧吗?不,正确的说法是,她在慰藉一颗视她为偶像的弱小心灵。
到我长大后,每当想起当时的画面,我都觉得这应该是一种得来不易的心灵契合,我跟老师其实都喜欢对方,彼此欣赏,互相吸引,是一种纯真而无条件的爱,双方灵魂深处的触碰、交流。然而碍于彼此的身份和种种外在客观条件,纵使有了「爱」的种子,仍然无法逾越障碍,只能在障碍物的两旁隔岸观火,绝不敢越雷池一步,总采取一种暧昧和观望的态度,从远处遥望、祝福对方。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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