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勇和杰仔像往常一样,坐在同一辆警车出动。.[774][buy].[com]张成勇神色镇定,大概因为所有谜团都迎刃而解,反而显得较之前轻松。杰仔则一脸茫然的表情,猛搔着头──这是他想问题不得要领时的惯有小动作。
杰仔按捺不住,开口问张成勇了:「李明在弃尸时的不在场证明,勇哥你都识破了吗?」
「嗯,其实,也不是什么别出心裁的诡计哪!我一看那李明,就知道他不是有计划犯罪的料。他是在一时冲动下杀人,录音带交代得很清楚,至于他弃尸时的不在场证明,由始至终都只是在走运罢了。」
「怎么说,我都给弄糊涂了!」
「死者被弃尸的时间,不是十二月三日晚上九时三十二分。」
「勇哥你是想说十二月三日早上九时三十二分吗?嗯......根据怀表入水即停的道理,表面上的时间可以作为弃尸时间的指标,所以,九时三十二分可以是晚上,亦可以是早上。啊!原来如此,李明是在十二月三日早上弃尸的,那时候他就没有不在场证明了。」
张成勇听了差点没倒下,最后没好气地说:「不是啦!虽然表面上的时间可以代表早上或晚上,但这只怀表可是有日历显示的,二十四小时是错不了的,我确认过时间,的确是十二月三日晚上九时三十二分没错。」
「啊!这么说,凶手调校过死者的怀表?」
「也不是。如果凶手有搜过尸身,怎会不拿走随身听和录音带?这两样东西不是对凶手更为不利吗?」
「难道......有同谋?」
「所谓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很难想象李明找到人帮忙,依然留下了这么多的不利证物。」
杰仔投降了:「还是开底牌吧!」
「我们按照怀表停止的时间,的确可以推断出弃尸的时间,而这件案子不存在共同犯案的迹象,因此,嫌犯在弃尸时间的行动,可以证明他有罪还是无辜,而头号疑犯李明,却偏偏在这段时间里握着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就是嘛!李明的英国旧女友接受我电话征询时,亦证明了李明所说的一切。李明的不在场证明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
「话是这样说,可是,按照这种情况推断出来的时间,存在着一个盲点。」
「盲点?」
「没错,盲点!它,出现在两个月交替的一天......」
「两个月交替的一天?」杰仔眼睛骨碌碌的转,忽然「啊」的一声,头像被锤子敲了一下。
「懂了吧杰仔,刘伟被杀的日子是十一月三十日,他的尸体没有被即时处理掉,却被藏在凶手的车子里。凶手基于『某项理由』,到了十二月四日晚上九时三十二分,才把尸体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万年历的旧式钟表,月历都有三十一天,而到月尾就要靠人手来调校好日子,比如说刚过的月份有二十八天,表的主人就得把日子调快三天,变成一号。十一月有三十天,若要换算真实的时间,就要把表调快一天,可是被藏匿起来的死者,又有谁去替他这么做呢?结果,怀表比真正时间走慢了一天。」张成勇顿了顿:「这次的事件,我们可以说是给这只怀表中的『不存在的三十一号』给骗了呢!现实之中,十一月三十一号并不存在。」
说着,他掏出那只怀表,在手中任意地挥舞着。
杰仔还是有些不解地问:「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凭什么知道刘伟是在十一月三十日被杀的?」
「当天的雨。」
「雨?」
「可以说是『雨的提示』哪!刘伟那家伙不是小心得有些过分吗?当知道这一点,我就猜到他为什么非用防水型的随身听不可了。」
杰仔笑了:「难道那家伙怕随身听给雨水弄坏了不能录音?」
张成勇也笑了:「答对了,就是这样。刘伟凡事一丝不苟,对于勒索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哪会掉以轻心?他甚至带备了兰保匕首作为自卫。」
「那为什么,他的表不用防水的?」
「还记得那几个刻字吗?」
「唔......『送我最爱的伟──惠』......啊!原来,它是刘伟非常珍视的礼物,习惯带在身上吧?一定是他的太太或旧情人送的。」
张成勇点头:「刘伟也没有手表。带怀表的人,通常放它们在外袋方便拿出来看时间,而死者把怀表连同钱包一起塞进内袋,这一点看上去很奇怪是不?可是在下雨天,这种作法反而变得自然,死者怕怀表给雨水沾湿,不得已收进内袋去。他对物件很小心处理,这种性格的养成,可能和他的职业有关──经营当铺。他跟凶手李明恰成对比,李明性格冲动,行事慌张经不起考验,杀人后没有搜尸身,又一直拿不出勇气处理尸体,拖拖拉拉的,简直就是把李明这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摆在眼前。我们不是把李明的行踪查得一清二楚了吗?他在十二月四日和十一月三十日都没有行踪证明,录音带又是他杀人的铁证,所有犯罪的表面证据均已成立,他跑不掉的了!」
杰仔说:「这回只消一天就摆平了,又刷新最快破案纪录了吧?」
张成勇说:「破不破纪录无所谓啦!最要紧的是,今晚上可以跟高老师共度美好的平安夜......呵呵呵!」
「嗄?不是吧?原来,你这么积极地干,全是为了......」
「一举两得不是挺好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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