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烧香是个孤儿,被租界(代管)大唐东游门直系斗院的杨长老(养父)收养,这才有了今天。
所以,唐烧香跟天孓宗以及北荒冰凰族盟和冰盟旗下其它势力,都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而这次,他来到凡天境,是受丛小青(十二属肖联盟的蛇属血脉传承弟子后人)所托,守卫好蛇属血脉传承家族最后一块领地——仙蛇岛。
可是,天孓宗贪得无厌,在侵占了十二属肖联盟蛇属血脉传承家族百分之九十九的领地后,还要掠夺侵占最后一块领地。
所以,唐烧香不仅答应了帮助丛小青守护好仙蛇岛,还暗自发誓,要将被天孓宗侵占的领地,都给收复。
本来,以他一人之力,是不可能办到的,但是,自从他得到了传送经书后,便是自信心爆棚了。
说实话,唐烧香也知道自己杀不完天孓宗弟子,即便他已经采取了极具修真界特色的“游击战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但是,要想将她们都杀光,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将那些修为比自己高的人杀死,肯定要面对面。
而且,这会耗时很久,甚至根本达不到此行的最终目的,那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将侵占十二属肖联盟蛇属血脉传承家族领地的天孓宗及其弟子,都赶走的目的。
可现在,机会来了。
这就是为什么唐烧香没有立刻动手杀曹坤的真正目的所在。
因为曹坤有利用价值。
有多高的利用价值呢?
当然,曹坤的身价有多高,就有多大的利用价值。
这下不就很明白了,曹坤乃是神级天才宝宝,即便是寻遍整个凡天界,也几乎寻不到这么一个拥有神级修炼潜质的婴儿来。
可以这么说,如果中途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曹坤最终可以修炼成天帝。
虽然修炼级成天帝很难,但是,从体质与天赋对比可以看出,曹坤比当前的天帝小时候所展现出来的天赋,丝毫不差。
曹坤现在即便只是一名婴儿,但是,已经能够让得天孓宗长老,让得他的生爹,让得整个大陆的强大门派的尊者,前来送礼道贺了。
所以,只要曹坤一开口,天孓宗上上下下,可以这么说,没有人敢反抗。
如果曹坤只是一名神智、心志发育不全的普通婴儿,肯定不可能一出生就具有号令群雄的地位,而此刻的曹坤,是神级天才宝宝,心志什么的(除了身体之外)都发育成熟了。他知道自己当前在做什么,在说什么,在向谁发号施令。
如果有谁不听从他的号令,曹坤也能将其记住。
可以怎么说,除了身材是个婴儿外,其他一切都跟成年曹坤无异,当然,比后者更聪明。
“曹坤,既然你主动提出来了,那好,我也可以考虑让你多活一段时间。”唐烧香道。
闻此言,婴儿曹坤大喜,连连道:“只管说,只要我曹坤能办到,一定帮你办。”
“那好,你曹坤现在是神级天才宝宝了,家族地位也是今非昔比,想将家搬到哪儿,就可以将家搬到哪儿。所以,我现在向你开出条件,那就是,让整个天孓宗的弟子,包括所有长老,具体点说,就是所有跟你们天孓宗有关的大小生灵,都统统搬出去。搬得越远越好。但是,至少要撤出一万里。”唐烧香道。
婴儿曹坤闻言,大骇失色:“什么,让天孓宗所有人撤出一万里,这,这根本不可能!”
“根本不可能?哈哈哈哈,那就看你的了。你不是神级天才宝宝么,好啊,我现在给你体现神级天才宝宝价值的机会,难道你不想借此竖立自己在群雄面前的威信么?哈哈哈哈。”唐烧香笑道,此刻,在他心头,也觉得自己是个人才,不,是个货真价实的天才,居然能够利用曹坤。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之所以有今天,完全是因为,自己得到了传送经书。
如果没有传送经书,他根本不可能闯入守卫森严的曹家,更不可能在厢房内,在曹目的眼皮子底下,将曹坤抱出来。
虽然,唐烧香双脚踏着至尊级宝物——鸳鸯绣花鞋。
这鸳鸯绣花鞋,曾经被黑咤莲亲口定为自己将来的护身之宝,只不过,后来又被黑咤莲的亲爹黑塔托还给唐烧香了。
驱控鸳鸯绣花鞋,可以眨眼间行出千万里,但是,那需要有着十分扎实的修为根底,反观现在的唐烧香,修为只有凡天境七阶,根本达不到只有操控鸳鸯绣花鞋以疾快的速度,穿越虚空的实力。
所以,他只能依赖于其它更加适用的宝物。
毫无疑问,到现在为止,在唐烧香看来,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最是宝贵的东西,就是他手中的传送经书了。
这传送经书,用唐烧香自己的话来说,就像是姜太公的封神榜一样,可以“封神”。
当然,这跟封神是两码事。
唐烧香确有封神之能力,因为他还有另一件人人都想得到的宝物——诸天浑象罗盘。
用诸天浑象罗盘,他可以封“神”——神级执事的神,比正规的神,地位略低,但是,实战力不弱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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