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正值一年中气温最高的时间点。城市里,被水泥覆盖的大地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炎热的气息。高温席卷了中国整个南方,同处南方的fz市当然也不例外。(虚构城市,请不要与现实联系起来)
“妈蛋,就知道所谓的便宜货都没有质量保证。”
市北车站的一座高层公寓内,林进正看着一台冒着黑烟的空调发呆,眼前的这台冒着黑烟的空调是林进前天在附近某小商场做回馈社会活动时淘回来的。昨天刚安装好,还没用两天。“当初说好的三星品质呢?”
一边抱怨着,一边拿出了手机,林进试着联系了一下当初做活动的小商场。
“喂...是,我是在活动中买的这台空调......发票?我都有留着呢,你快点派人来我着修下,这大热天的!....什么,工作人员繁忙,要等到傍晚,靠,骗人吧这是,这种天气你叫我怎么等.....什么叫这是我该想的事.......喂,喂喂!”手机里传出“嘟嘟”的挂机声,“妈蛋,简直比我那走了的老爷子还不靠谱。”林进看着手机画面嘟囔着。不远处的镜子发射出他那出水芙蓉般的英姿。
“还出水芙蓉,我看是刚从水里爬出来的癞蛤蟆,还是舌头特别长的那种!奇怪,我为什么要说这些?”
咳咳,正式介绍一下,林进,本书主角,从小就被丢弃在山间的小路旁。不过运气不错,丢他的那座山因为某些原因,山里的动物们在几十年前就都被吃光了。剩下的都是吃货们看不上眼的小虫子。而且没过多久他就被一个独身老汉捡回家抚养长大。
在取名字的时候,因为老汉没什么文化,加上老汉捡到他的时候是在山间的小径里,就给他取了个带径字谐音的名字,姓则直接跟老汉姓,全名林进。
按说林进这么奇葩的经历肯定要有些不同寻常的本事/神通/超能力/魔法,可惜,本书既不是玄幻傲天流,也不是科幻救世流。所以林进身上的本事就只有从小从老汉身上学来的造人能力!咳咳,造泥人,就是拿粘土做成一个精致的人偶,上点色,卖给村里的一些小孩子。怎么样,是不是感觉能和什么联系起来,不过遗憾,生活在一个交通闭塞的小村子里你能指望他能有多高的眼光。
老头子把林进养到18岁就双手一丢一个人去天堂享受去了,给林进留下的只有一手精湛的造泥人技术。老汉在死之前对林进特别嘱咐,要他一定要去大城市里生活,说他自己从小就羡慕大城市里的生活,可惜人生坎坷,这辈子是没希望了,要林进代替自己去,好好的活一把。
老头死后,林进把村中的家产全部变卖了,用这笔钱给老头办了个大大的葬礼。葬礼结束后,只拿上剩下的那点钱,背上一个土背包,往城市闯荡去了。
城市的生活是艰苦的,特别是对他来说,不过林进靠着自己捏泥人的手艺,找到了活路:那就是手办!
说实在,林进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把泥人换了个造型就能把价钱多翻上几倍。或许也只有那些客户口中的爱才能解释的了这个问题了。
不过多亏了那些“爱”,几年下来,林进靠着这个,在fz这个大城市里买下了自己的一间小窝。嘛,也就是现在刚搬进来的这个公寓间。
言归正传,看着眼前正在冒黑烟的二手空调,在想想刚刚电话里商场说的话。
“算了,还是去外面找家小店蹭下空调好了。”
拿起手机,带上自己最喜欢的那顶鸭舌帽,林进锁好门往电梯走去。
一出公寓,一股热浪就向他铺面而来。“好热!都有40了吧,怎么今年这么热!偏偏还赶上这档子事,真倒霉!”
拉拉鸭舌帽,林进小心的选择那些有树荫的路线向外走去,偶尔的一点微风给他带来了丝丝凉意。
出了小区,往右300米,林进冲进了一家汉堡店。
一进店里,他就迫不及待的喊道:“老板,快给我来杯冰可乐!”
“今天这么热你小子居然舍得来我这,难得啊,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汉堡店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人,身高一米七,有着一张憨厚的脸,一边操作着机器一边向林进问道。
“别提了,”林进一开口就是苦水:“记得我在旁边的小商场里淘了台空调吗?还没用两天就坏了,打电话给商场叫人来维修,还得等到傍晚才行,你说这是不是坑爹?”
“嘿,我当初就跟你说这个商场的老板贼,叫你不要买,你偏要买,这下爽了吧。”把冰可乐递给林进,老板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
“好好好,是我错了,得了吧。”翻了个白眼,林进找了个位置坐下,拿起手中的可乐,猛的吸一大口,“呼,爽。”
傍晚了,跟老板打了个招呼,林进开始往回走。
百无聊赖的站在路边等待着红绿灯变色,看着跟着自己一起等待的人群,林进就不禁有些犯中二了。抬手,掌心对着马路边的红灯,“操纵人类秩序的器啊!按着我的指示,变动吧!.....不行,好羞耻。”果然,人装逼就会死,被自己的羞耻心臊的不行的林进捂住了脸。
人群的脚步声在身边想起,绿灯亮了。收拾好羞耻心,林进也跟上了人群的脚步。马上就能回家了。
突然,一声刺耳的车笛声想起,一辆巴士以极快的速度滑向林进这边。
“操!”林进正想往斑马线的另一侧跳去,可此时,他看到了自己身后有个孩子,正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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