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莎的母亲长得并不漂亮,肌肤都是那种带着脏兮兮的黑色,矮小肥胖,蹲下去跟个陀螺似的,穿着廉价的印度丝衫,用丝巾遮着大半张脸。
洛莎的父亲却是明显代着跟改良过血统的模样,肌肤不算太黑,轮廓特别明显,应该是拥有高加索或是日尔曼种族的血统,不像别的印度成年男人那样留着小胡须,下巴剃得干干净净的,穿的衣服虽说很普通,但至少显得很干净。
都说女儿像爹,洛莎可真是坐实了这种说法,要是她长得像娘的话,她去选美还不得被打出来。洛莎在客服中心的工资并不高,孟买的物价也不算低,现在一家三口都还住在贫民窟里。听洛莎小声的说,原来是想半年后再搬出来的。
洛莎家大约有六平米左右,进门大约有两平米是做为大厅,而这也是唯一能让人能站立转身的地方,剩下的位置都堆积着各式各样的东西。
其中有一台看着已破旧不堪的缝纫机,据洛莎说那东西是她母亲拿来做工用的,住在这一带的普通人家还极少能拥有,这是她父亲在垃圾回收站无意中捡回来的。
而靠这台缝纫机,洛莎的母亲就让家里的生活比别的贫民窟的住户要好得多。
这就是有技术有专长和那些什么都不会的人的区别啊。
洛莎的父亲是在码头做临时搬运工,说白了,就是码头制人手搬运东西的时候,他就上去帮个手,一天挣些小钱,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挣不到钱。
一家人的希望就在洛莎的身上,别的贫民可能根本就不会花钱让女儿上学,毕竟女儿长大是要嫁人的,学了也是白学。
而洛莎的父母却让她在学校里学到了高中才毕业,光是这笔开销就是不菲的费用。
现在洛莎才十九岁就能靠着客服中心的工资养家,却又让那些不肯让女儿念书的人嫉妒不已了。
站在连转身都困难的客厅——同时又是睡床里,吴妤那点小性子也不翼而飞了,她很是动容的拉着于骏的手说:“要不现在就帮他们搬出去住?”
对于这点,于骏举双手双脚赞成,而他也想要快些离开这个贫民窟,刚进来的时候有好些无所事事的印度小青年在虎视眈眈的,天晓得他们想要做什么,而这周围的味道也很是呛鼻。
一半是各家各户正在做着的咖喱晚饭,一半是门口那条穿巷而过的臭水沟。
这光站在洛莎家里,门口都围着很多的小孩,这些孩子大多都光着脚,穿着单衣,有的甚至只穿了一条短裤,老伸头往这里看。
洛莎的父亲听到要去酒店里住,笑得都合不拢嘴,推着女儿就想将她送给于骏做小。反正在印度多娶老婆是能力的象征,要是能做到于骏这种地步的有钱,那该盖皇宫娶三千佳丽了。
洛莎的母亲也开心的大笑,赶紧就收拾东西,谭铜在一旁帮忙,告诉他们有些没有必要收拾的就送给附近的邻居好了。
有好事的人问了两句,顿时惹得整条巷子都沸腾了,纷纷都去找女儿,可哪能还有洛莎一样漂亮的女孩?
推过来的不是长得跟珍禽异兽一样的,就是那种扔在黑灯瞎火的地方,用手摸都摸不着的。还有的不忿的用孟买土话在骂着,想必是说凭什么洛莎家就能搬出去,而他们就不行。
谭铜只能听懂一小半,翻译给于骏听,于骏就笑,你丫要能生个漂亮的女儿,那也可以搬啊。
洛莎一直都垂着头,脸上的红晕就没褪下来后,她开始听到理察要开除她,她差点就跪在地上了,让理察不禁扼腕长叹,要早知有这个法子,早就把洛莎给弄到床上去了。
后来听理察说要让她去训练参加选美,她整个人都懵住了,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坐上于骏的轿车,来到家中,又看于骏要让他们搬出家里,才总算是肯相信这一切都不是幻觉,也不是梦。
她都激动得落泪,看得吴妤那些恨意早就烟消云散了,握着她的手一直安慰。
于骏倒觉得有能力倒是无妨改变一些人的命运,却没必须把这些低种姓人的命运一些改变,印度人的死活和他有什么关系。
但是,于骏拿着谭铜买来的一大包糖果,分给那些不住伸手过来抢的小孩时,还是极有快感,总算是想起为啥美国大兵喜欢二战时占领时扔给日本小孩口香糖了。
我不单打败了你,我还怜悯你,这在种族优越感和自信心上,不知能提升多少。
于骏将怀里的大包糖果全都分完后,在谢青的帮助下,才挤出小巷,这里家家户户,除了在做菜的母亲,全都挤出来了,把这条本来就不宽敞的小巷挤了个水泄不通。
有不满意洛莎家的都还用手去拍洛莎父母的后脑,对她倒是比较宽容。
直走到巷口后,才有个年轻男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手里拿着一颗苹果,站在洛莎的身前满脸通红的,洛莎的父母一脸的不满意。
洛莎看到他脸颊也泛起了红晕,那年轻男子将苹果塞到洛莎的手中,迟疑了片刻,什么话也没说就跑回到巷子里了。
“你男朋友吗?”于骏靠在车前,点了颗烟问道。
“嗯。”洛莎用力的点点头,就被父亲拉着挤到了车子里。
于骏想了想,打了个响指,示意坐上另一辆车,带着洛莎一家走了。
少女时的男友极少会成为未来的丈夫,何况从此两人贫富殊远,那可能性就更小,而这要是能刺激洛莎的男友奋向上倒也是一件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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