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瑞龙是一个非常精于生活的人,别看他人高马大,体型粗壮,但却擅长将普通的日子过得妙趣横生。
就像这一次普通的山区之旅,平凡无奇的登山踏青,在他的安排下,仅仅是午间的一顿山羊宴,就让人回味无穷。
一只成年的公山羊,是这次游玩的最大开销。请村民帮忙宰杀收拾料理。余味悠长的红米酒,配上喷香四溢的山羊肉,嫩滑无膻味的肉质,让人口齿留香。
午饭在老村长家的农家小院里开席,院落干净整洁,清风爽朗。
用生姜和老酒为原料,简单原始的烹制方法,却释放出最诱人的肉香。一桌羊肉大餐,很快迅速被这几个刚从山上爬下,饥肠辘辘的年轻人瓜分一空。就连剩下的新鲜羊肉,都被装袋打包,人手一袋,准备拎回去孝敬爸妈。
“老童!”高齐飞两颊通红,咧嘴大笑,没形象地仰着脑袋,竹制牙签剔着齿缝间的肉丝,“这羊肉太香了,原来除了烤羊肉和涮羊肉,大块煮羊肉,也是太好吃!”
“该死的高齐飞,让你抢我最爱吃的羊肚子!”宋汶两眼迷糊,红米酒度数不高,但对不胜酒力的女孩来说,喝多了也让人头脑晕乎。脸蛋圆乎乎的女孩伸出胳膊,对着高齐飞的肚子软绵绵打了一拳,不高兴地嘀咕道,“太讨厌你了!太讨厌你!”
“干嘛讨厌我!”高齐飞呲牙咧嘴,喝了至少一斤红米酒的高齐飞头脑也不清明,他扔掉牙签,气恼地揉着宋汶的头发,发泄似的报怨,“又乱欺负我!”
其他人笑嘻嘻得看这两冤家对头,心知肚明的互递眼色。
从高中时代延续的暧昧情节,看起来还不曾消减。
酒足饭饱之后,不过下午一点,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足够他们继续往山林深处游荡。
金谷村附近另一处景观,位于深山中的岩石山洞,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兴趣。七嘴八舌一番讨论,立马决定前往岩洞探险。
因为路途不算很近,步行要一个多小时,山路复杂,童瑞龙请了一位熟知情况的老山农,为他们领路。
将近花甲的老农,步伐矫健,手持一把打磨光亮的镰刀,在前头开路。
这个皮肤黝黑的村民老张,是金谷村村长的邻居。他眼角皱纹深厚,平头短发和嘴角的胡渣花白。
老人家爱笑,很是健谈。一群人跟在他身后,不时听他热心指点山林中从未听闻的野生植物,非常有趣。
“哎哟,”走了大约半个小时,老张突然停住脚步,抓着镰刀的手指着一处茂密的灌木林,说道,“前阵子春雨刚过,你们看,这些花斑笋两天的功夫就冒头了,要不要拔些回去?”
“什么?我没有看到竹子,哪里有竹笋呢?”高齐飞这小子一向五谷不分,更别说山林野笋。他顺着老张手指的方向看去,并没有看印象中一根竹竿向天冲的大竹林,而只有一丛一丛一人高的植物葱葱郁郁。
“这是一种矮小的竹子,你看,叶片比手指还要小,”林宽曾经见过这种竹子,颇有兴致地往小竹林的方向走去,刚走出四五步,就蹲下,很有趣地看着一根从地上冒出的三十厘米小木棍,“这应该就是花斑笋,最大只有一元硬币粗,掰开带着褐色斑点的笋壳,里面竹笋笋肉清甜脆口,用来煮肉烧菜,滋味一流。”
他一边说,一边用力将尖尖的竹笋掰断,剥开两层笋皮,里面的笋心色泽青绿,竹节分明,看上去如大青葱一般。
“啊呀,我也找到一根了。”一看到林宽掰笋,商莹立刻左右扫视,很快也在山路边看到一根特别粗壮的竹笋,马上有模有样地学林宽采摘起来。
花斑笋是山林野笋,沿着山路,众人一路行走,采摘得不亦乐乎。等到了传说中的石洞洞前,他们人手一把花斑笋,用野藤捆扎结实,准备带回家给爹娘烧一盘天然无污染野味浓郁的花斑笋。
林宽收获最大,他视力极佳,行动敏捷。其他人只敢在野林之外路边采集,而他往往能迅速钻进茂密的竹林。不到一会儿工夫,就是折了一把花斑笋。
几个女生手中的收获,大多是林宽从匀给她们,甚至连高齐飞这个学习计算机的体薄宅男,也脸皮颇厚的让林宽帮忙摘上一把。
“哇,看到洞口了!”高齐飞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指着前方,兴奋说道。
此时距离从金谷村出发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岩洞。
林宽跟在童瑞龙身后,走在第三位,最前头是引路的老张。
他细致地观察着初现轮廓的岩洞,感觉的确别有一番特殊的景致。
还未靠近岩洞,就听到细微的水流声,流水安宁,不显喧哗,如果不是林宽远超常人的听力,是无法听到。
岩洞前的平地,是一块巨大的岩石,岩石上寸草不生,平坦粗糙。洞口周围,天然成型的岩石形状古怪。
和林宽想象中如甬道一般的山洞不同,这一岩洞洞口极大,七八人并行还略有空间。
“天呀,山洞洞口还有一个水潭!”宋汶发现了流水声,惊奇地蹲下,看着占据洞口一半空间的洞内水潭。
“是的,别掉进去了。”老张似乎对这个山洞很熟悉,他靠着洞口左侧行走。
跟着老张的脚步,众人怀着如鬼屋探险的奇妙情绪,东张西望地看着山洞内的情景。岩洞内气温比外头低了许多,一入其中,顿觉周身清凉,神清气爽。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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