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完全没有。
第一次登场时,作者用的称谓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连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连烈发生矛盾冲突之后,咒骂对方的词汇则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几十章里面,赫连烈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风度和教养,根本没把主角放在眼里,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么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穷凶极恶,如同疯狗一般的形象?
别说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为这样一个人物,取“疯狗”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外号吧?
作者一直不惜笔墨想要描述赫连烈是如何嚣张、冷漠和霸道,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修真李耀”反击时的快感——虽然受限于文笔,作者的描写并不算成功,但无论如何都没有把赫连烈糟蹋成“疯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着作者对“贵公子赫连烈”的描写,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分明一张失去一切、困兽犹斗、凶神恶煞、刀疤纵横、满脸狰狞的面孔,真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又重新接上的疯狗。
没错,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连烈,“疯狗”赫连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脑海中回荡着“疯狗”赫连烈豪迈的狂笑,还有黑暗星辰之间一朵冉冉绽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这样的“疯狗”赫连烈,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半点儿愤怒,反而令他的眼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涩,隐隐生出一股内疚和钦佩之意。
“我有病啊!”
李耀深深打了个冷战,放下手机,给了自己一巴掌,“别人让我去吃屎,我还‘内疚和钦佩’?我不是这么犯贱吧,我心理变态啊?”
当然了,无论“疯狗赫连烈”还是“修真李耀”都是书里的人物,是小说家胡编乱造出来的,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人家也并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么。
总之,不知道怎么说,感觉还是怪怪的。
“我明白了。”
李耀攥着手机琢磨了半天,终于琢磨出一个貌似合理的结论,“其实这本《修真四万年》我以前看过,很可能是蜻蜓点水地扫了几下,对书里的一些人物和情节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过书名和作者什么的早就忘记掉了,今天重看一遍,这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网络小说又不是科学论文,没必要看得太仔细,像赵凯这样的资深爱好者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几百万字的大部头,几年大学下来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网络小说都不算多,李耀虽然没他这么夸张,但看过上百本小说也是有的,随便翻翻的更是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看过就算了,书名,作者,人物和情节都忘了个一干二净,有时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来“哎呀,这本书原来看过”,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原来这本书我是看过的,怪不得大部分情节都这么眼熟。”
李耀重重点头,“没错,就是如此,这样一来,所有的怪事都解释得通了!”
既然看过,似乎就更没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费时间了。
今晚争取早点儿睡觉,明天一大早就起来,绝对不能再赖在床上堕落了,一定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去图书馆准备论文,再去搜集招聘会的信息,总之,他要振作,要上进,要风华正茂,要朝气蓬勃!
这些什么鬼网络小说绝对不能再看了,都看出幻觉和幻听还有神经衰弱了,就连看书软件也干脆删掉吧,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毫无意义的东西,没错,就这么办,把它删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删掉,他发誓!
嗯,那什么,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不过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无聊,无聊到要撞墙要跳楼,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修真四万年》了!
李耀这样想着,再次点亮屏幕,进入第四十七章。
这章的名字叫“丁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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