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是那么的沉闷,沉闷到即便以杨志化劲的身手,也感到措手不及。好在他虽然在通电话,但本能的反应还在。
只见他身子一扭,面朝门框,双脚呈一字下压,整个人凭空矮了一大截,子弹擦着他的脸险险而过。等他重新站定时,脸上已经多了一道血痕,那是子弹因速度过快摩擦了空气的原因。
“坏家伙,怎么了?说话啊?”胡青青的声音有些焦急,她本就是个玩枪的高手,又怎么听不见枪声,何况子弹离手机又是那么的近。
杨志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没这个时间了。那颗已经飞出去的子弹,此刻竟然从空中折返,无声息的朝他袭来。他不敢怠慢,心中冷喝,摸出随身的飞镖,投了出去。
不过小指大小的旋转飞镖,准确的击中了子弹。可是同时,他却喷出一口鲜血。愣愣的感受到心脏的疼痛,他才幕然想起什么,飒然的笑了。
子弹根本就不是凡物,除了能拐弯,还能一分为二。他只挡住了一颗,却被另一颗隐蔽的子弹要了性命。这种神奇的子弹原来只是在地下世界流传的,没想到此刻见了真容。果然,他竟有幸见识如此神奇的杀器,哪怕是赴地狱,也能含笑了。
弥留之际,两道人影从路边的树林里出来,其中一位看起来很年轻,肩上扛着长枪,浑身被暗色衣服包裹。他看着杨志的样子,满意的拍拍手中长枪道:“猎真枪,果然不错。不愧是实验室里出来的三无产品,哪怕一颗子弹两千多万美金,也值了。”
年轻人眉开眼笑,一旁年纪稍大的人恍若未闻,只是脸色复杂的看着地上的杨志,眼神悲切,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上多了一颗飞镖。一颗和杨志一模一样的飞镖,被他赶蚊子似的丢了出去。
快,不仅快,也悄无声息。
飞镖准确的插进了年轻人的喉咙,让他连话都说不出来,满眼都是不可思议之色,他根本不知道是谁出的手,也没机会知道了。
“玛德。早就该死了,唧唧歪歪,像苍蝇一样,呸。”那人吐了口唾沫,便不再看他。
“任务完成了,二零四六,该走了。”那人看着门口处,声音冷峻。一道人影慢慢的走了出来,赫然是训练营姓苏的小子。
“走,去哪?”苏小子低声喃喃自语,看也不看地上的尸体,和那人擦肩而过,“替我告诉局里,这是我最后一次任务了,这世界再也没有二零四六,只有苏琼,亡命天涯的苏琼。”
他就这么走了,那人也没阻止。
电话一直都没关,两人的声音被那头的胡青青听的清清楚楚,她想哭,可眼泪都流不出来了。只是平静的挂了电话,她甩过头进了房间,那位马煌马公子是时候上路了。
是夜,冲天大火在这个山头燃起,两百多条性命,就这般消失在世间。
苏市定远县的杨家村,自这日后,多了一个墓群。修葺的低调华丽的墓群,总共有五十九个小山包,每一座山包前都有一座石碑耸立,上面有他们生前的相片。除了杨志,他们都是最朴素,最纯真的农民,却在二十年后,才被后人祭拜。
值得人们诧异的是,这座墓群只有六十个位置,后面便是杨家当年的祖坟。这唯一空着的,便是杨家仅存的血脉给自己留的。
生命是可贵的,多少人认识这几个字,又有多少人能明白?至少杨靖知道。他在新加坡成功的拿到了当局需要的三件宝贝,并且在五年后,当上了国安的局长,真可谓权势滔天。
可这其中所背负的东西,又有多少人懂呢?堂哥杨志设的局,偏偏要自己来执行,那宝贝本就是堂哥的,为什么要自己透露给国家?那实验室幕后的资金也是堂哥提供的,为什么要研究这种大杀器?那行走天下的催眠师也是堂哥自己找的,为什么只催眠堂哥,放过自己?杨靖想不明白。
他只是修了坟,给自己留了一个位置。直到若干年后,他才有些感悟。只是终究有些晚了,因为他们的故事已经完了。
.......
好一阵秋雨,在这座巍峨的都城大邑上空,细细的下个不停。雨滴落入城中每一家每一户,速度快的让淋雨的人感觉到皮肤生疼,甚至落了地它们都不安分,兀自化作了水雾,让这座大城,披上了一层轻纱。
已是夜晚,宵禁时间到了。大金国都城,中都燕京的大街上人影开始稀少起来,除了贪心的小贩和匆匆的路人外,便只有大金国巡城的精兵们,还在被雨水侵湿的大街上行走。
自小在辽东苦寒之地生活的金兵,个个魁梧壮硕,披甲执刀,带着黑色整齐的蓑衣,提着包裹严实的灯笼,在城中各条街道上,巡视四方。不快不慢的脚步,让任何人都生不出懈怠。
城中最宽阔的大街,这里两旁住的都是王爷皇亲,枢密院各位大人。一支十人巡城小队,和往常一样出勤。大金得益于孟安谋克的制度,军中上下等级分明,即便是一支十人的小队,也有上下之分。
大雨的天气,这支巡逻队依然整齐,行走间无交头接耳,懈怠散漫的作风。即便是雨水湿了衣裳,也像个没事人般,继续巡逻着。
突然,队里为首一人抬起了右手,整个队伍立马停止,从黑色的斗笠中,露出了九双如鹰般的眼睛。他们默契的看着前面的人,等候命令。
为首之人没有动作,只是双耳动了动,细心的聆听。随后,像是确定什么一样,头转向了右边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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