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尼采说:如果是到女人那去的话,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
王旭觉得这句话实在太正确了,跟女人讲道理完全没用嘛!帅气的自己喜欢肥胖的刘圆圆?这么一件违背科学违背良知的事情,亏你刘圆圆还把他当真理一样笃信不疑。
“其实,事情跟你们想的不一样!”
王旭试图解释。
刘圆圆:“那是怎样?”
王旭指着柜台上的那首诗,道:“我……”
话还没说完,张雪瑶眼睛一撇,发觉王旭右手肘下压着一沓纸,好奇地伸过手去,扯了几张拿在手上。
打开一瞧,顿时呆住了。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
十来个垓下诗社的女学子也凑搭在一起,抢过王旭手肘下的那些诗篇,慢慢深情诵读起来。
女子本深情,此时读着这般情意绵绵的诗篇时,禁不住眼中有泪,情到深处还惆怅地叹了口气。
这些情诗,实在是太妙了。
每一首都可留芳百年,永在诗册。
此时,十来个女学子都向王旭投去看妖孽一般的眼神,眼前的少年,分明年纪轻轻,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诗篇?
刘圆圆又激动地给了王旭一个热情的拥抱。
王旭的头再一次埋在了两块肥硕的胸脯之间,柔柔的,软软的,那感觉……想死。
刘圆圆完全不给王旭任何解释的机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诗传的情达的意都一股脑的占为己有。
她深情地道:“王公子,没想到你如此爱我,私下里写了这么多首情诗准备给我。我爱你!”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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垓下诗社的女学子离开时,怀里都揣着一篇绝美爱情诗。她们的心情既失落,又欢乐,很矛盾。
欢乐是因为终于见到了那位诗歌天才,第一印象不坏,玉面书生,温文尔雅,而且还能作出那么多绝美的爱情诗。
失落的是这位诗歌天才竟然有了意中人,而且意中人还是那么……总之,这位诗歌天才的品味实在特殊得让她们这些名门大家闺秀很惊讶。
李璐辞别了张雪瑶以及其他小伙伴们,在长安路就分道扬镳了。
先下洛阳,再从洛河转到赣江。
赣江畔,竖了一座高楼,乃是滕王阁。
李璐是李元婴的女儿。
回到家。
滕王李元婴特别宠爱这个小女儿,所以经常由着她性子,让她作了很多男儿作的事情。
舞剑也好,读诗也罢!
今日李元婴坐在榻上,瞧见女儿无精打采的模样,当即问道:“璐儿,近日有作的好诗嘛?拿父王看看!”
李璐摇了摇头,道:“禀父王,自女儿遇到一位奇人之后,女儿就再无心思作诗了。”
“为何?”
李璐嘴角挂着苦笑道:“作不出好诗了。”
李元婴眉头蹙着眉问:“这又是何故?”
李璐从怀里摸出一张诗篇,递给李元婴:“自打读了此人的诗,女儿就如同跳出井底的青蛙,眼界豁然开朗。再也不敢拿出自己曾经的拙作,当成好诗了。”
微微一愣,李元婴的目光落在纸张,淡淡地吟着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璐在旁解释道:“这是那位奇人写的诗。父王,怎样?”
“确实是一片不可多得的佳作。”
“可那奇人随手写了不下十来首这样的情诗,女儿只拿了这么一首,其余的,都分给了女儿的一些朋友了。”
李元婴禁不住愕然起来,表情古怪:“璐儿,为何要用一个奇字来形容他?那位奇人又叫甚么?”
“之所以要说他奇,原因是他分明满腹经纶,出口成章,诗才古今卓绝,可偏偏视财如命,拿诗换钱。而且,他……口味独特。这些华丽的诗篇,竟然都是写给一位肥胖女人的!”
微微停顿了一下,李小璐淡淡地道:“那位奇人,名叫王旭。”
李元婴微微蹙眉,站起身来,道:“噢?有趣。最近朝廷内流传的一首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也是出自一个叫王旭的少年。”
李元婴看着李璐道:“同一人?”
李璐:“应该是吧!”
李元婴忽然朗声大笑起来,“哈哈,有趣,实在太有趣了。我这滕王阁,不是正缺少一些文人的诗篇来锦上添花吗?先叫这个少年作首诗,若合我意,定重重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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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来驿馆内。
王旭正在拿脑袋磕墙……
咚咚咚!
他万分怨念啊,刘圆圆这厮完全是不能讲道理的吗?!无论自己怎么解释,刘圆圆都坚信自己是爱她的。
然后,就动不动说要给自己生一堆娃这种令人胃里泛酸水的天方夜谭。
打?
可能打不过。
忍?
快要崩溃了。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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