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电话,她看向陆烨,嘴角衔一抹苍凉笑意。
陆烨看着挂断电话之后玩味地看着自己的女孩,淡淡道,“黑道之间的杀伐,历来宜狠辣不宜仁慈。唯有血溅三尺、横尸当场,才能给那些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大佬们以彻底的威慑,让他们终其一生,不敢再尝试第二次。你的方法固然可以兵不血刃,却易生变数,今日震慑而明日放松……”
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莫试探、莫犹疑,只需做你想做的事。那些人,手上沾染了不知几多鲜血,权当是为那些无辜惨死的冤魂报仇了罢!”
程雾盯着他微蓝的眸,试图从里面找出几分刻意的宽慰、哄骗或者是什么。可什么也没有,只有满满的坚定和赞同。古井无波,却足以掀起惊涛骇浪。
看她还有疑虑的模样,陆烨两手搭在她的肩上,盯着她尚自透露不安的明眸,轻轻叹了一口气。
“迟早有一天,你会知道,我和你想象的,很不同。”
好好的气氛被无端搞的沉重起来,程雾觉得有些窒息,特别是陆烨眼中带着自厌和轻嘲的模样,让她觉得有细如牛毛的针一下一下地往心窝子里戳,一揪一揪地疼。
不能再放任这样的情绪流落在心头,她仰起小脸,轻扯嘴角看着陆烨,“剩下的半个月有几天是拨给我的?”
陆烨大手摸了摸她随意披散着的有些凌乱的发丝,轻声道:“十五天。”
“那……”程雾顾不得他的不知是故意的小幽默还是冷笑话,粉唇一张一合,“你家里……”
说完才察觉到不太对,他们认识几个月,她好像没见过他家里或者家中有关的任何人。陆烨在她印象中就是每天盘膝坐在诊室中,要么修炼要么治病,或者两人闲谈。于是她哈哈一笑,“那可真是太好了,既然这十五天都是我的,那你就全部听我的,让姐教教你什么是逍遥快活的日子,哈哈哈哈!”
豪放地笑着,她把手搭到陆烨肩上,另一手攥住自己万年不离身的双肩包,一副哥俩好的姿势打开门出去。
一个一米六五,一个一米八二,身高基本上是一个头的差距,再加上程雾是个能不穿高跟鞋就绝对不会穿的,所以这会儿几乎是踮着脚维持这姿势的。
陆烨偏头看着她踮起来的脚和那吃力的动作,再看她鼻尖上因为吃力而渗出的细小的汗珠,微蓝的眸中划过一丝无奈。先是将自己一向挺的笔直的脊骨弯了一点,好让肩膀放低些,让她不至那般吃力。
可即使这样,她看上去还是得踮脚。陆烨瞥一眼搭在他肩头白皙的纤手,心念微动,不自觉伸出大手,将她的胳膊拉下来,然后握到自己手中。
程雾看着自己那被他握的严严实实的小手,白皙的脸上慢慢浮起一抹粉色。半晌,唇角轻扯,反握回去。
……
走到酒店门口,程雾阻止了陆烨要去开车的动作,想想他连夜开车而来,直接笑嘻嘻拉住他。
“烨老大,没坐过公交吧,试试?”
说是在询问,其实一点询问的样子也没有,拉着他径自去了公交站。陆烨的一声轻嗯也理所当然的被忽略掉。
然而,很快程雾就发现,选择这么个日子去坐公交带陆烨体验生活真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盛夏,炎热,闷得窒息,透过车窗照进来的毒辣日光、熙熙攘攘的乘客,浓浓的汗酸味,构成了公交车上特有的酸爽滋味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身边有个大冰块儿,冰块儿解暑又好闻,挨着他丝丝凉意传递到身上,又有一股清新的夹杂着薄荷味的药香,才让她勉强保持住脸上的笑意。
只不过冰块儿的脸色就不是那么好了。
今天正好星期天,外面人挺多。而且这个年代的城市还不像几年后,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车。在1999年,公交车还算是出门必备,因此,车上的人不是一般的多。
人挤人,脚并脚,连个挪动的位置都没,两个人恰好又没能坐到座位。
俊男美女的组合从来都是吸引人眼球的绝佳搭配,所以两人刚站定位置便接受了来自周边的注目礼。
男子清清冷冷自成一道气场,隔绝了所有人的接近。真应了那句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个子基本上比一周人都高些,这会儿就仿若九天之上前来巡视的谪仙,俯瞰着芸芸众生。而女孩恰恰与之相反,长相清纯,甜美可人,嘴角挂着抹笑意,宛若邻家少女,天生就带着亲和力,让人欢喜。
看着明明气质不同却出奇和谐的两人,周围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哎哟,老婆子好像看见活神仙了!这小伙子俊的,跟早先画本子里的神仙似的!”
“那可不,比昨天电视里看见的大明星还好看!咱s市啥时候来了这人物。”
“那小姑娘也不错,瞧那脆生生的样子,好看的哩!”
这些夸的大多数是慈祥温和的老人和中年人,眼里都是喜爱和羡慕,恨不得这是自家儿孙辈。
自然,有人夸也有人酸。有长相刻薄的妇女脸一扭,一脸的不屑。
“好看也白搭!谁知道哪家的小孩子,这么小年纪就不学好,男孩子成年没成年都不好说,女娃一看就初中生!”
这么一说,原本惊艳的目光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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