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当然不会跟死侍走了,因为他对谁想抓他根本一点兴趣也没有,如果有一天,有只蚂蚁请一只螳螂来抓你,你会找到那只蚂蚁然后杀了它以绝后患吗?没工夫,对吧?还不如去睡觉。
“呃,死侍先生,我想说的是,我刚才和你开玩笑呢,我既不打算跟你回去,也没600万雇佣你杀人,你看,我口袋里就剩两块巧克力啦!”杨晓翻开裤兜,从里面拿出两块就快融化的巧克力:“要不,你也来一块?”
死侍愣了愣,然后居然真的接过一块丢进嘴里:“看在你把二分之一财产分给我的份上,我就原谅你骗我了。”
咦?他居然会这么想?本来杨晓以为他会一刀砍过来,没想到会这样,说真的,杨晓还真的有那么一点感动了。
“我刚才那句话是不是有点酷?不过可惜的是,既然你不愿意和我回去,我只能杀了你了!你知道,我最爱小钱钱了!没有它们这些小天使我会死的!”
所以说,把我的感动还回来啊!混蛋!
现在杨晓不能用阿青的力量战斗了,只能用灭却师的,先见之明啊!还好老早就转化为完圣之体,要不然遇到现在这种情况,估计会被死侍剁碎了吧?
死侍拔出双刀,舞了个刀花:“100万先生,本来你可以成为500万先生的,可惜你自己放弃了。现在,我的心情不美丽了,但我还是仁慈地给你选择的机会,你是想被我刺穿心脏而死,还是被我砍下头颅?”
“呃,都不想!”杨晓笑了起来。
“真遗憾,你放弃了机会。”死侍弓起腰,双腿一蹬,原地被踩出一个大坑,只是一闪就杀到杨晓面前,右手的刀斜着切向脖子,左手的刀横着切向腰间。
杨晓收腹往后一缩,躲过了切腰的一刀,抬起左手,挡住了砍向脖子的一刀,手臂上的血管纹路清晰可见,静血装已经打开了。
只听得“噹”的一声,死侍的刀居然被弹开了,而杨晓的手臂上,只留下了浅浅的白痕。
死侍很疑惑,自己的刀可是艾德曼金属打造的,可以算是地球上最硬最锋利的武器之一了,但是和平常杀人砍菜切瓜似得不同,今天这家伙可真是个硬骨头。
“就你一个人用武器,也太不公平了吧?”杨晓脸上的笑容依旧。
“我是不会借刀给你的!除非你给我租金!每秒钟1万美元!不过看你的样子,是没这么多钱了。”死侍遗憾道。
“谁说我要问你借刀了?我自己有!”杨晓说道。
“在哪儿?我怎么看不到?难道藏在衣服里?还是说你会变魔术?”死侍两眼发光,好像很期待看到魔术表演的孩子。
“灭却圣十字刀!”
杨晓挥动右手,一把全身黑色的十字刀出现了,普通灭却师只能用自己的灵力凝聚出一把十字弓,但友哈巴赫却可以召唤出一把刀,拥有友哈巴赫能力的杨晓当然也可以。
“cool!还真是变魔术啊?”死侍吹了个口哨。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对砍起来。
一个是拥有非常丰富经验的雇佣兵,一个是被阿青生死训练过各方面都早已非人类的家伙,如果有人在此拿着摄像机拍下来,绝对比什么功夫大片好看无数倍。
死侍砍到杨晓,砍不进去,皮太硬;杨晓砍到死侍,是砍进去了,可人家伤口转眼就长好了,更夸张的是,死侍脑袋掉了,居然能再长一个出来,简直太刁了。
当然,他们互相砍到对方都是不容易的事——死侍会瞬移,杨晓会灭却师的飞廉脚。
战斗持续了很久,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伤痕,但是诡异的是,周围地上掉了很多死侍身上的“零件”,有脑袋,有手臂,还有几截肠子。
“狗屎!这家伙还真是硬啊!”死侍心想。
“这家伙随便怎么砍都砍不死哎!你为何这么叼?”杨晓心想。
杨晓当然不知道,漫威对死侍的设定除了拥有超级自愈的能力以外,还被灭霸诅咒过,这个诅咒叫做“不死”。
什么叫“不死”?就是说,“死”这个字对死侍没有丝毫意义,对他来说“死”既不是动词也不是名词,因为“死”的意义无法施加到他的身上。
所以,杨晓在这儿砍一万年,也砍不死死侍,就像吴刚伐桂,砍多少长多少。
“停!”杨晓喊停了,他觉得无聊极了:“有意思吗?这样很累哎,而且什么效果都没有。”
“好吧,我去买杯咖啡,你要么?我帮你带,aa制。”死侍收起刀,踢了踢脚下自己的脑袋:“真恶心!”
杨晓顿时无语了,他完全跟不上死侍的思维模式。
死侍当他同意了,瞬移到不远处的地方,那里居然停着一辆悬浮摩托。
“我靠!这是哪儿的黑科技?怪不得他来的时候我没听到声音。”杨晓眼睛都瞪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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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挖了个坑,把死侍掉下来的肢体器官埋了进去,以防吓到农场主——人家每天傍晚都要从这里经过。
没过多久,死侍还真的买了咖啡回来了。
接过死侍的咖啡,杨晓道:“不好意思,我身上现在真没现金。”
“没关系,先记着,我总有一天可以砍死你,到时候可以换100万呢!”死侍大力吸了一口咖啡,无所谓道。
杨晓虽然不觉得他能把自己怎么样,但还是觉得脖子凉飕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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