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有些心细的客人发现掌柜老孟有点心不在焉。
他只躲在柜台里,不像平时那样高声将小伙计喊成陀螺。
大概是又被老婆骂了吧?有熟客打趣着。
“俺……啊,是。”孟老板张开嘴,最后只是点了点头。
这时就看着一个女子从房子里冲出来,疯了一样大声喊:“孩子呢,我家孩子呢?”
小伙计急忙问:“小姐,你找的可是今天一直在那蹲着吃花生的小孩?”
“是,你看到了,她去哪了?”
伙计摇摇头:“下午还在的,不知道,掌柜的,你看到没?”
孟掌柜急忙摇头:“没,俺……我没看到。”
那女子自言自语:“能去哪了?咦,我弟弟怎么也不见了?”
伙计安慰她:“那就对了嘛,一定是你弟弟带着孩子出门玩了。”
“不能啊,这该吃晚饭了,天都黑了,怎么还不回来?”叶限略微化了一下妆,眼睛红肿,形容憔悴,小伙计低声劝说道:“一准没事的,你弟弟那么大人了,可能俩人逛的累了,在外面吃呢。”
叶限点点头:“那我出去找找。”
她说着就走出去,左顾右盼,嘴里喊着:“飞扬、墩子,你们在哪呢?”
待叶限走出去,掌柜的长出一口气,小伙计问:“掌柜的,你说,介孩子会不会又丢了吧?”
小伙计也觉得奇怪,在这干了两年,遇到几次住这里的外地人丢孩子了,他想着那吃花生的小女孩粉白可爱,真是不想她也出事。
掌柜的瞪他一眼:“缩嘛你缩的都是嘛,不开口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小伙计吐着舌头,缩脖子到一边去干活,回头看了一眼掌柜,总觉得今晚上掌柜怎么哪里有点不对劲?是表情不对还是说话口音不对?哦,是了,是眼神,那双眼睛骨碌碌转着,未免太活泛了。
嗯,可能是自己最近有点累了,多想了多想了。
小伙计正想着转头就看到门口走进来一个男子,这男子穿着长衫,戴着一顶礼帽,大晚上的礼帽还压的低低的,看不清长相。
那人进了店,径直走到掌柜面前。
孟掌柜看到他,很明显惊愕一下。那人问:“怎么,你不是说有个好货?”
掌故的忙不迭地点头:“是,一个好货。”他压低声音,“一个小女孩,五岁左右吧,长得可好看了,跟杨柳青上的娃娃一样。”
那男人眼光立马犀利起来:“你说什么?”
“跟杨柳青上的……”
孟掌柜话没说完,那人转身就走。孟掌柜从柜台追出来:“哎,好好的,你咋走了?”说着就冲过去拉那人胳膊,那人用力一甩,已经跑了出去。小伙计张大嘴巴吃惊地看着这一幕,琢磨不明白掌柜的这是怎么了?都五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这动作还挺利落的。
那礼帽帽子跑出去没几步,忽然从巷口跳出一个人,举着手枪对准他:“劳驾,把手举起来,别让我老金费事。”
男人忽然来个旱地拔葱,整个人腾空而起。
这可是海河附近,天还不算晚,大街上还有不少人,金署长根本不敢轻易开枪,况且他做了这些年警察,压根就没开过枪,津门的混混他早都熟了,大家互相给个面子,不在辖区内惹事就是,手枪只是个诈唬人的幌子,这时候双手紧握枪把,他竟然浑身发抖,声音都跟着哆嗦,眼瞅着这人跃上房顶。
“笨蛋。”叶限一把抢过他的枪,对着屋顶的人砰的就开了一枪。
那人身子一矮,叶限接着又是砰砰两枪,那人起身,忽然像是一阵旋风,人影就不见了。
陈飞扬目瞪口呆:“我的妈呀,这是什么东西。”
这不是人,这个接头的不是人!
金署长吓得牙齿格格作响:“叶……叶小姐……这是个嘛玩意啊。”
叶限看着陈飞扬:“你上去看看打中没有?”
陈飞扬则指指自己的腿道:“这新长出来的胳膊腿,平时走路还成,爬高可不行。”
废物!叶限一咬牙,忽然伸手将旗袍往上一拉,陈飞扬以为下面一定春光无限,瞪大眼睛紧盯着,却见叶限原来里面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衣!
叶限两下就脱掉旗袍,脚尖点地嗖地也上了房顶。
金署长目瞪口呆:“我的天老爷啊,介就四个侠女啊。”
陈飞扬则拍着脑门,心里还在想:她咋能里面还穿那么多呢,那不白脱裙子了,啥都看不到啊,真狡诈。
忽然想到叶限方才回头瞪自己那一眼,充满了威胁,他浑身一抖,摸了一下胳膊:“唉呀妈呀,我这汗毛都出来了。”
叶限在房顶查看一下,屋顶竟然没有一点血迹,本该有血迹的地方是一滩清水。她伸手沾了一下那水,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没有任何气味,她可以肯定这就是清水,没有加别的东西。
这不对,她确定自己至少有一枪击中那人,那人中枪后差点跪下来,可是血呢?怎么一点血都没有?还是……她忽然想到召南,那也是一个不见一点血迹的家伙。
叶限站在房顶,举目远眺。码头上,灯火通明,还有工人喊着号子在背货物,这些蝼蚁一样的人卑微的活着,出卖自己的力气,每天一身汗臭,有钱了娶老婆,住在低矮的棚户区,污水横流,生一堆孩子才会走路就满地乱跑,没人有时间和精力顾得上他们。叶限自认不是圣人,她以为自己眼睛里只有钱,只想着多收几个看着不错的灵魂,但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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