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本次作战的总指挥,卡兰骑士团的代团长,卡兰城主的妻弟,白金汉子爵也有相同的苦恼。虽然之前作战会议上,他在姐夫面前据理力争,坚称只要骑士团本身的力量,就足以摧毁敌人。但是他的姐夫还是硬塞给了他两万城卫军。在白金汉子爵看来,这两万步兵除了拖慢他行军的速度,稀释他即将获得荣誉以外,不能发挥任何作用。
白金汉子爵郁闷地看着眼前城卫军的步兵们不紧不慢、晃晃悠悠地行军,越看越觉得对方不顺眼——本来是一次史诗级的胜利,愣是给整成了普通的大胜——在不明就里的外人看来,恐怕还以为自己是凭着人数的优势而获得的胜利。
心中反复计较一番后,白金汉子爵暗自拿定主意,于是下令:步兵继续行军,骑兵部队加速前进。
白金汉子爵决定不等步兵到位,自己亲自率领骑兵先行一步去攻击对方。如果运气好的话,步兵们可以在战斗结束前赶到战场,为打扫残敌和收集战利品出一份子微薄之力。
四千名骑兵在子爵的带领下顺着官道绝尘而去,留下城卫军两条腿的丘八们原地面面相觑。
战场被选定在官道边一片丘陵地区,是由敌人所选定的。根据斥候骑兵带来的情报,敌人在一座低矮的山丘顶部列阵。敌方部队并未全部到达,山丘上只有敌前锋大约一千人左右的兵力。
看来自己的急袭收到成效,敌人还未聚集起来便被迫迎战——白金汉子爵虽然冲动,但是并不是一个笨蛋。既然存在各个击破敌人的机会,他当然会毫不迟疑地加以利用。于是子爵立刻下令,骑兵们准备投入战斗。
在战斗开始前,子爵如同历史上那些谨慎的指挥官一样,带领少数亲卫队亲自上阵前做抵近侦察。子爵在山丘下张望,只见山丘上的敌人在拼命挖掘着壕沟,看样子是准备凭借壕沟阻挡骑兵的冲击。只是这一带土质偏硬且多石,一时半会壕沟挖得并不深,只能勉强藏得下半个人。白金汉子爵看在眼里,心中暗道:
“挖吧,挖吧。浪费体力。我又怎会等你们完成壕沟才进攻?”
而且,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寻常挖掘壕沟,挖出来的泥土应该堆放在己方一侧,以增加壕沟上下的落差,增大进攻者爬上来的难度。而此时对方挖的壕沟,泥土却是堆放在面向敌方一侧。
“这是哪个指挥官?居然会让士兵们犯这种低级错误!看来赢得这一战胜利没什么难度,只是面子上也没什么光彩就是了。”
白金汉子爵对对方的水平有了评价,只觉得再看下去也没什么味道,于是便匆匆打马回阵。只是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山丘上一处简易工事中,一双眼睛正紧紧盯着他的身影。眼睛主人的手中,正平端着一只长约一米左右的长杆状兵器,长杆顶端那黑洞洞的口正对着子爵批着华丽红披风的后背。
“班长,看那披风!这肯定是个军官!没准就是对方的指挥官!”
“黑子,稳住。上面没命令可以开枪。过早开枪会暴露我们的实力。等到开战后再给他一个狠的!”
山丘上埋伏的敌人在用白金汉子爵所不能理解的语言在交流着,子爵浑然不觉间就已经在鬼门关头上走了一趟。自我感觉良好的白金汉子爵回到本阵中,估算了一下时间,己方骑兵已经恢复体力,于是便下令开始进攻!
一千名骑士在山丘前的空地上列阵。因为战场的正面宽度不够大,所以卡兰骑士团没有采用传统的一线阵,而是排出了三道攻击线,每条线约三百名骑士;前后两条线之间留出足够骑兵跑马奔驰的空间,以便调度。
三千名骑士扈从则分成了两队,布置在骑士队的左右两翼。他们的任务是在骑士队击溃了对方的阵形以后,左右包抄围剿残兵。白金汉子爵没有采用传统的骑士扈从绕后接应的战术,因为他判断敌人肯定承受不了卡兰骑士团的正面一击,不需要在背面再冲击一次。而且敌人没有骑兵,他也不怕他们能跑了去。
四千名骑兵在小山丘的正面完成列阵,卡兰骑士和扈从们一水儿银光闪亮的板甲在日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明晃晃的光芒,这充满了侵略性的光亮瞎了山丘上一众钓丝们的狗眼!白金汉子爵很满意他的部下们摆出来的这个排场,视觉冲击也是卡兰骑士团制胜的法宝之一。为了今天的出场,他和他的部下们昨晚特地让仆人打磨了自己的盔甲,务必要给这些土包子见识见识,什么是大国气象!
山丘上正在挖坑的敌人看到骑士团列阵了,慌慌张张地丢下手中挖土的工具,操起一种长杆状的兵器戒备。这种长杆状兵器大约只有一米多长,尖端带一个约六七寸长的刀尖——这是短矛吗?看到对方只有这种“简陋”的武器,白金汉子爵不由得从鼻孔里面喷出一团冷气。穷成这样,连一面盾牌都没有,盔甲也没有,居然还想挑战天下雄兵的卡兰骑士团?
尤其让白金汉子爵不能忍的是,对方拿了兵器以后居然不列成枪阵,而是跳进了自己刚刚挖出来的壕沟中——这是想干什么?想把自己埋了?
白金汉子爵几乎可以预见到自己的士兵们居高临下砍杀着壕沟之中的敌人,对方纷纷扑倒在沟底之中,血流成河的景象。也好,省得我们战后再挖坑埋尸。
白金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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